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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自治區生態環境廳2024年法治工作要點》的通知 (寧環辦發〔2024〕18號)

   2024-04-19 687
核心提示:《自治區生態環境廳2024年法治工作要點》已經廳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2024年法治工作要點》已經廳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2024年法治工作要點

2024年是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和自治區黨委十三屆五次全會精神的開局之年,是高水平實施法治政府建設提升工程的關鍵之年。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法治工作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實施依法治區戰略,不斷深化法治政府建設,縱深推進“八五”普法,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全面推進生態環境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以法治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高水平安全、高顏值生態、高品質生活、高共情團結為切入點,不斷提升本質環保水平和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美麗新寧夏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區的統籌領導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按照自治區黨委十三屆四次、五次、六次全會部署要求,將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作廳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作為廳系統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教育培訓和學法考法的重點內容,認真研究部署和推動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于法治建設的部署要求落地落實,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法治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法規與標準處、機關黨委〈人事與老干部處〉負責落實)

(二)建立健全廳黨組領導法治工作制度機制,完善法治考核評價制度。全面推動法治建設責任落實,完善領導干部學法、述法制度。廳黨組專題聽取2023年度法治工作匯報,研究部署2024年法治重點工作,壓緊壓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法規與標準處負責落實)

(三)加快推進法治體系建設。落實《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落實法治寧夏建設規劃(2021-2025年)實施方案》《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量化任務指標,細化推動措施,確保法治體系建設目標如期完成。(各有關廳機關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負責落實)

二、不斷構建生態環境領域法規標準體系

(四)制定修訂地方性法規,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和高顏值生態。修訂《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開展《自治區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立法調研,廢止《自治區危險廢物管理辦法》,不斷完善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體系,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法規與標準處、大氣環境處<應對氣候變化處>、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負責落實)

(五)積極支持和指導地方環境立法工作。指導監督設區的市立法工作,加強對地市環境立法工作調研,積極支持和推動各地出臺地方亟需、針對性強的法規和政府部門規章。(法規與標準處牽頭,廳機關各處室按職責配合落實)

(六)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強化合法性審查剛性約束,完善備案審查銜接聯動機制,公布并公開合法性審查事項清單,全面提升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審查工作水平。堅持“誰制定、誰報備、誰負責”,確保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對目前施行有效的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開展后評估,完善黨內法規、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常態化清理機制,切實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和政令暢通。(法規與標準處牽頭,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共同落實)

(七)圍繞“減污降碳”強化地方標準引領。推動制定《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測運維管理規范》《生態環境檢驗檢測報告編制技術指南》,爭取制定《地表水環境質量自動監測數據審核技術規范》《發電行業碳排放管理體系建設指南》《天然放射性環境調查技術規范》等7項生態環境領域地方標準,為推進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有力支撐。(法規與標準處、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核與輻射安全中心、應對氣候變化與機動車污染防治中心負責落實)

(八)深入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出臺《自治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工作規定》,進一步規范自治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不斷完善線索篩查、索賠磋商、生態修復等關鍵環節工作機制。緊盯薄弱環節,加大督辦力度,督促各地按時完成生態環境部反饋案件線索篩查、啟動和辦理,確保自治區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取得成效。(法規與標準處負責落實)

三、持續推動法治政府建設

(九)全力做好自治區法治建設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回頭看”,確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到位。深入落實《自治區法治政府建設“八大行動”(2024年)工作方案》,積極開展全區第四批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爭創自治區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單位,有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抓出實效。(法規與標準處牽頭,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共同落實)

(十)健全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確定并公開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所有重大行政決策嚴格履行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程序。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專家咨詢、風險評估、決策過程記錄和材料歸檔制度,提高專家論證質量,積極推進決策后評估工作。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重大行政決策中的作用,決策程序形成的記錄材料及時整理歸檔。(辦公室〈宣傳教育處〉牽頭,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共同落實)

(十一)依法履行政府職能。完善權責清單動態管理機制。持續推進權責清單“三級四同”,指導市、縣(區)生態環境部門做好清單統一規范工作。(法規與標準處牽頭,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配合落實)

(十二)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完善“高效辦成一件事”機制,持續推行“證照分離”“多證合一”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制定并公開“雙隨機、一公開”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和抽查檢查結果。強化行政審批事項監督管理,積極推進“互聯網+監管”,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動態調整并公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和證明事項清單。更大力度簡政放權,嚴格落實“非禁即入”,持續清理、破除清單之外的隱性準入壁壘,持續推進政務服務“一張網”功能,提高在線審批效率,鞏固“三減一提升”、“證照分離”成果,優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效能。(法規與標準處、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水生態環境處、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處、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局等共同落實)

(十三)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完善公平競爭審查機制,持續開展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清理。凡涉及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經營行為規范、資質標準等有關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議”形式的具體政策措施,均納入公平競爭審查范圍,應審必審、全面覆蓋。(法規與標準處牽頭,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共同落實)

(十四)全面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深入落實《自治區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規范對企業的執法檢查,積極開展“柔性執法”,深化包容審慎監管,推動企業合規治企,守法經營。編制并公開行政執法事項目錄,開展“三項制度”自查評估,法制審核人員與執法人員配備率至少達到5%。持續推進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進行政執法權限和力量下沉,強化執法人員、經費、技術、服裝配套保障,推動落實行政執法裝備政策。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與證件管理,規范行政執法文書基本標準和執法程序,動態更新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推進移動執法系統建設與應用,加大生態環境違法案件查辦力度,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緊密銜接,加強生態環境執法監管,依法懲治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局、科技與財務處、法規與標準處、機關黨委〈人事與老干部處〉負責落實)

(十五)規范政府信息公開。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扎實做好生態環境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并提高答復質量,切實保障社會公眾對生態環境信息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堅決防止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行政訴訟案件。(辦公室(宣傳教育處)牽頭,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共同落實)

(十六)加強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全面貫徹落實新修訂《行政復議法》,加強《行政復議法》宣傳教育,提升行政復議認知度和影響力。加大生態環境涉企行政復議案件辦理及調解力度,推動爭議實質性化解,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配合開展行政應訴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強化行政爭議非訴訟化解,提升行政爭議化解率。(法規與標準處牽頭、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配合落實)

四、切實加強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考法

(十七)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干部培訓、支部黨建、黨員教育的重要內容,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和核心要義,堅持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努力掌握貫穿其中的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不斷深化認識,全面理解把握,做到常學常新、常學常悟、常學常用,切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成果轉化為推動法治社會建設的強大動力、思路舉措和生動實踐。(法規與標準處牽頭,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共同落實)

(十八)深入學習憲法。樹立憲法至上理念,自覺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尊嚴,樹立憲法權威。組織開展“12·4”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等宣傳活動,貫徹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增強憲法意識,保障憲法全面正確實施,引領帶動全社會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敬畏憲法的濃厚氛圍。(法規與標準處、辦公室<宣傳教育處>、機關黨委〈人事與老干部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中心牽頭,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共同落實)

(十九)深入學習民法典。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法典重要論述,闡釋好民法典基本原則、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帶頭學習宣傳民法典,推動領導干部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利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法規與標準處、辦公室<宣傳教育處>、機關黨委〈人事與老干部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中心牽頭,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共同落實)

(二十)深入開展黨內法規學習宣傳。組織黨員干部突出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的重要論述。以黨章、準則、條例為重點,認真學習宣傳黨內法規,把學習黨內法規作為“三會一課”重要內容,列入黨員應知應會知識清單,注重黨內法規宣傳同國家法律宣傳的協調銜接,不斷明確黨內法規學習重點,細化有關責任。(法規與標準處、機關黨委〈人事與老干部處〉牽頭,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共同落實)

(二十一)深入學習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堅持“管什么學什么、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學什么”的原則,結合履行工作職能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加強生態環境領域法律法規規章知識學習,更好適應依法管理生態環境業務工作需要。(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共同落實)

(二十二)加強集體學法與日常學法。強化領導干部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通過廳黨組會議會前學法、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和專題學法等方式,舉辦兩期“習近平法治思想大講堂”,落實《自治區生態環境廳2024年領導干部會前學法計劃》。加強日常學法,黨員干部結合崗位職責和工作開展需要,堅持以自學為主,聯系實際制定學習計劃,保證每年度學法不少于60學時,組織1次領導干部旁聽庭審活動,推動學法常態化、制度化。充分利用寧夏干部網絡培訓、部門網站等資源以及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不斷提高學法用法的實效性。(法規與標準處、辦公室〈宣傳教育處〉、機關黨委〈人事與老干部處〉牽頭,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共同落實)

(二十三)加強年度述法和日常考法。把述法納入領導干部年度述職述責內容,領導干部全覆蓋提交年度述職述責述廉述法報告。堅持開展專題會議述法,每年至少專題聽取1次領導干部依法履職、依法辦事情況。建立領導干部任前考法制度,每年至少組織1次國家工作人員全覆蓋考法,加強領導干部法治意識培養,以考促學,以學促廉。(法規與標準處、機關黨委〈人事與老干部處〉牽頭,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共同落實)

五、全面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二十四)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繼續實施《自治區生態環境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系統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法治宣傳教育,突出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完善普法責任“四清單一辦法”,全面落實普法責任制。建立行政執法人員以案釋法制度,組織開展經常性以案釋法活動,不斷提高執法人員法治素養和依法行政能力,構建大普法格局。(法規與標準處、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局、核與輻射安全中心牽頭,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共同落實)

(二十五)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深入開展憲法、民法典宣傳教育活動,加強以案普法、以案釋法,善于運用新媒體新技術普法,積極傳播法治建設正能量、“好聲音”,培育法治文化形象品牌,推動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法規與標準處、辦公室<宣傳教育處>、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局、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中心牽頭,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共同落實)

(二十六)抓好重要節日和時間節點開展環境法治宣傳教育。圍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生態優先戰略、打造綠色生態寶地和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組織謀劃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主題宣傳實踐月、  “六五”環境日等集中宣傳活動,以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活動大力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理念,提升全面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為自治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良好氛圍。(辦公室〈宣傳教育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中心、法規與標準處牽頭,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共同落實)

六、強化法治建設組織保障

(二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各處室(單位)單位結合工作實際,圍繞年度法治工作要點,細化量化任務分工,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研究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和普法工作,把本部門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負責落實)

(二十八)強化督查考核。各處室(單位)嚴格遵守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堅決查處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進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辦法,對各部門推進法治建設、完成重點工作任務情況進行督查督辦和考核,加強考核結果運用,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及普法依法治理各項工作落地見效。(法規與標準處牽頭,廳機關各處室、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共同落實)




 
地區: 寧夏
標簽: 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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