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安全辦、公安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公安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開展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食安辦發〔2024〕8號)和《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202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自治區食品安全辦、公安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決定從2024年4月至11月,在全區開展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自治區食品安全辦 自治區公安廳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自治區食品安全辦、公安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決定從2024年4月起至11月,在全區開展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以生豬、肉牛、肉羊、肉雞及其肉類產品為重點,深挖肉類產品違法犯罪源頭線索,對畜禽養殖、屠宰、無害化處理、肉及肉制品生產經營全鏈條開展專項整治,堅決斬斷非法屠宰、加工、銷售鏈條。通過查處一批重點案件、關停一批違法經營主體、懲處一批違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切實規范從業者生產經營行為,健全肉類產品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保障肉類產品質量安全。
二、整治重點
(一)重點打擊的違法犯罪行為。一是注水注藥等非法屠宰、加工、銷售生豬、肉牛、肉羊、肉雞及其肉類產品的行為。二是非法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行為。三是非法銷售、隨意棄置病死畜禽的行為。四是非法使用、生產加工和經營未經檢驗檢疫動物產品和病死畜禽行為。五是肉類產品制假售假行為。
(二)重點打擊或者整治的區域場所。一是生豬、肉牛、肉羊和肉雞養殖大縣。二是省(區)際、市際、縣際交界地區,城鄉接合部、肉制品生產集中地區以及群眾舉報多等風險問題隱患易發多發地區。三是生豬、肉牛、肉羊和肉雞養殖場(戶)、屠宰場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四是預制調理肉制品(含速凍類預制調理肉制品)、熟肉干制品生產企業和加工小作坊。五是經營肉類產品的食品經營者、集中交易市場和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等重點場所。
(三)重點治理的問題。一是獸藥殘留超標,微生物污染問題,如氯霉素、納他霉素、大腸菌群、沙門氏菌等。二是超范圍超劑量食用添加劑問題,如色素、防腐劑、亞硝酸鹽超標等問題。三是動物源性成分造假問題。四是水產品中淡水魚違規使用鎮靜劑、麻醉劑及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污染的問題。
三、主要措施
(一)制定工作細案(計劃)。各市級食品安全辦要會同同級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按照通知要求,匯總梳理抽檢監測、部門通報、投訴舉報、輿情信息等方面風險,確定本地打擊整治重點,制定符合實際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或計劃,細化工作分工,壓實工作責任,落實落細各項整治行動措施。
(二)強化問題治理。突出重點,全面監管,根據職能分工,組織一線執法人員,對屠宰、加工、銷售生豬、肉牛、肉羊、肉雞及其肉類產品實施多環節、全鏈條無死角監管。開展明查和暗訪,建立問題線索清單,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追蹤溯源,一查到底,形成工作閉環。
(三)強化養殖環節監督檢查。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重點檢查養殖場(戶)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的違法行為;是否按規定自行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委托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處理;是否存在銷售、隨意棄置病死畜禽的違法行為等。
(四)強化屠宰和無害化處理環節監督檢查。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重點檢查屠宰廠(場)是否嚴格實施入場查驗和肉品品質檢驗,代宰企業是否“只收費不檢驗”;是否出廠銷售未經檢驗檢疫動物產品;是否嚴格按照規定無害化處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是否收購、經營病死畜禽;是否存在注水、注藥或者注入其他物質違法行為等。檢查轄區內是否存在私屠濫宰行為。檢查無害化處理場是否按規定對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是否存在病死畜禽被“調包”等違法行為。
(五)強化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監督檢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全面梳理肉制品、水產制品、水產品等肉類產品(含冷藏冷凍類)在食品生產銷售過程中的質量安全問題,限時整改、復查到位。重點檢查生產經營者是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機制,肉制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自查報告率和問題整改率是否達到100%;是否持續開展肉制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對肉制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覆蓋率和問題整改率是否達到100%;對檢出超范圍超劑量問題食品核查處置率達100%”。是否按規定查驗國產畜禽產品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是否按規定查驗進口肉類產品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是否使用或銷售來源不明、未經檢驗檢疫、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產品;是否以其他畜禽產品生產假冒牛(羊、驢)肉制品等。
四、整治步驟
(一)開展集中治理(4月—11月)。各市食品安全辦要會同相關部門,對照重點工作任務,結合當地實際拓展細化,形成當地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推動有效落實。如遇重大情況,請及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二)加強工作指導(5月—10月)。要加強對下級部門開展專項行動的針對性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和反映的問題,防止出現工作不平衡、簡單化、不到位等情況。對重大案件要掛牌督辦、跟進指導,共性疑難問題要專題研究、專業指導。
(三)總結進展成效(11月)。要認真總結專項行動經驗做法,分析問題,研究對策,建立長效機制,鞏固行動成果。11月底前,要將本系統專項行動總結報告、統計表、圖片視頻資料、典型案例報上級主管部門,并抄送同級食品安全辦。
五、工作要求
(一)組織領導,集中評議。要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把專項整治行動抓細、抓出成效。自治區成立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自治區食品安全辦、公安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等有關處室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組織開展整治工作集中評議,對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對整治工作不扎實、不深入的地區和部門,運用“三書一函”制度督促整改。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自治區市場監管局食品生產處,負責組織協調和日常工作事務。
(二)長效監管,行刑銜接。要緊緊扭住當前對家畜使用“瘦肉精”、注水注藥、加工病死畜禽以及肉類產品制假售假等突出問題,建立健全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間的線索通報、風險交流、聯合執法、涉案物品處置等長效工作機制,精準治理薄弱環節,及時堵塞制度管理漏洞。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發現涉嫌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將偵辦案件中發現的重大肉類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及時通報同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并對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商請協助的重大疑難案件加強執法聯動。公安機關商請提供檢驗結論、認定意見以及對涉案物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協助的,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及時提供,予以協助。
(三)部門協作,群防群治。各地要開展跨部門聯合執法,明確部門分工,強化部門協作,形成整治合力。大力開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動物防疫法》《畜牧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的宣傳和教育,鼓勵公眾舉報、抵制、制止非法屠宰、生產經營肉類產品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懾,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請各市級食品安全辦于2024年5月15日前將本地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及聯絡員信息報送自治區食品安全辦,并于2024年12月5日前報送本市專項整治工作總結。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自治區食品安全辦張美碩,0771-5870183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局雷振威,0771-5526572
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處周艷英,0771-5531554
自治區公安廳食品藥品犯罪偵查處馮振,0771-2892407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局肖偉,0771-5855623
郵箱:gxspsc20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