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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動物蛋白肽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方案》政策解讀

   2024-07-08 302
核心提示:為服務我市動物蛋白肽食品生產企業發展,規范該類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工作,我局起草了《舟山市動物蛋白肽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方案》。

一、起草背景

我市部分食品生產企業為了順應市場發展,積極進行技術改造開發新產品,提出辦理動物蛋白肽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需求。根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應當遵守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和細則”。但是,由于目前國家、浙江省尚未出臺動物蛋白肽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依據《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第四條規定,“對未列入《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和無審查細則的食品品種,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據《辦法》和本通則的相關要求,結合類似食品的審查細則和產品執行標準制定審查方案,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審查”。

因此,為服務我市動物蛋白肽食品生產企業發展,規范該類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工作,我局起草了《舟山市動物蛋白肽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方案》。

二、主要制定依據

根據《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2022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以及及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審查方案。

三、主要內容

《審查方案》主要內容包括總則、生產場所、設備設施、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人員管理、管理制度、試制產品檢驗報告、附則共八章、六十三條。審查方案內容適用于舟山市動物蛋白肽食品生產許可生產許可審查工作。

(一)明確了動物蛋白肽定義和類別。

1. 明確定義

方案中所稱動物蛋白肽是指以動物蛋白(包括乳類蛋白、蛋清蛋白等)為主要原料,經調漿、酶解、分離、過濾、濃縮、殺菌、干燥、包裝等工藝制成的相對分子質量小于10000所占比例90%以上的食品加工用動物蛋白肽。

2. 明確類別

動物蛋白肽的食品類別為“其他食品”,類別名稱(品種明細)為:其他食品{食品加工用動物蛋白肽粉(如:水解乳清蛋白粉、蛋清蛋白肽等)};類別編號為3101。

(二)規范生產車間布局及設備工藝要求

1.明確企業應根據產品特點和工藝要求,合理設置相應的生產場所及車間布局。提出生產車間根據工藝需要一般要包含的功能區。

2.明確動物蛋白肽生產作業區的劃分。動物蛋白肽企業生產場所可劃分為一般作業區、準清潔作業區、清潔作業區,不同作業區之間應該有效分隔。

3.明確動物蛋白肽生產設備的配備應與產品加工工藝相符。具體產品按企業實際工藝流程生產,但其工藝流程必須科學合理,符合相關規定。

4.明確影響產品質量的關鍵控制工序。關鍵工序或關鍵點可設為:原料驗收、酶解、殺菌、干燥、金屬探測。

(三)強化人員管理要求

1.符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024年第4號公告、《審查通則》的相關要求。

2.符合《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的要求。

3.建立人員管理制度

(四)突出建立管理制度的要求

1.建立采購管理及進貨查驗管理制度。

2.建立原輔料供應商審核制度。

3.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4.建立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5.建立生產過程控制制度。

6.建立檢驗管理制度。

7.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

四、適用區域

《審查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施行。

解讀人:胡佳晨聯系方式:15924002898

地址:舟山市定海區新城千島路257號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地區: 浙江 舟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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