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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沙盒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政策解讀

   2024-08-21 315
核心提示:2024年8月1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發了《關于開展“沙盒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2024年8月1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發了《關于開展“沙盒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沙盒監管”是一種新型監管模式,對于有效破解“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管理困局、平衡扶持保護與控制風險的適宜程度等方面有著積極作用,已經相繼在金融、汽車安全、直播帶貨、特種設備等領域施行。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四新”經濟快速發展,具有成長爆發性強、未知大于已知、跨界融合、跨地域經營等特點,因此傳統監管方式已不太適應,需建立與之相匹配的監管方式,而“沙盒監管”就是有益嘗試,以期通過此舉能夠鼓勵其嘗試創新、化解其經營風險、支持其發展壯大,從而更好釋放新動能、激發新活力。目前,北京、深圳、成都等地已相繼開展有關工作,市市場監管局借鑒吸收并結合重慶實際,制定了《關于開展“沙盒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二、主要內容

《指導意見》主要有五部分內容:

一是明確了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六屆五次全會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適應“四新”經濟發展需求,創新開展“沙盒監管”。

二是結合“沙盒監管”模式特性,提出了鼓勵創新、包容監管,堅守底線、審慎監管,科技賦能、智慧監管三條原則,為開展此項工作提供遵循。

三是按照“沙盒監管”定義,劃定了“沙盒監管”范圍。在各區縣局自主申報的特色經濟、新興產業等“四新”經濟相對集中的園區、孵化園、創業創新園、自貿片區等地區實施“沙盒監管”,區域外“四新”經濟經營主體一并納入“沙盒監管”;結合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將除涉及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特種設備等安全領域外的A類經營主體納入“信用沙盒”。

四是立足市場監管部門職責,細化具體監管措施:推行標簽管理,健全動態管理制度;打造試錯空間,實施“觀察期”管理;探索“非現場”監管,落實“無事不擾”理念;守牢監管紅線,推行“觸發式”監管;強化風險研判,開展柔性監管執法;建立“容錯”機制,提高信用容忍度。

五是從加強組織領導、科學設置“沙盒”、注重跟蹤評估、營造輿論氛圍等四方面提出工作要求,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落實,為實施“沙盒監管”工作積累實踐經驗,為“四新”經濟以及信用好風險低經營主體健康有序發展做出積極努力。

三、答疑解惑

(一)如何理解“四新”經濟?

從通俗意義上來說,新技術主要是指以移動互聯、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支付等現代信息技術的創新和應用為基礎,其他相關新技術匯集,集成創新的技術體系,以及新產品或新工藝方法的革新創造。新產業主要是指應用新科技成果、新興技術而形成的一定規模的新型經濟活動。新業態主要是指依托技術創新和應用,從現有產業和領域中衍生疊加出的新環節、新鏈條、新活動形態。新模式主要是指對市場主體經營各種內外要素進行整合和重組,形成更加高效和具有獨特競爭力的商業模式。

(二)什么是“沙盒監管”?

是指劃定一個范圍,對在“盒子”里的經營主體,采取包容審慎的監管措施,同時杜絕將問題擴散到“盒子”外面,并在可控范圍內實行容錯糾錯,由監管部門對運行過程實施全程監管。這是一種全新的監管理念和監管模式,旨在通過設立限制性條件和制定風險管理措施,讓經營主體以較低的隱私合規風險,在真實市場環境中測試創新產品、服務和商業模式,激勵技術、模式等創新,彌補常規監管在平衡創新、效益和風險上的不足,助力“四新”經濟監管轉型與創新發展。

(三)開展“沙盒監管”工作為“四新”經濟、信用好風險低的經營主體帶來哪些好處,有哪些實踐意義?

一是實現創新與安全的平衡。“沙盒監管”為市場監管部門全面了解“四新”經濟經營主體在經營活動、創新方面的情況提供通道,也可在相對封閉的體系內更好地評估和防范創新進程中可能帶來的風險,并將風險控制在一定范圍之內,及時做出干預,為“四新”經濟發展糾偏扶正。此外,“四新”經濟經營主體也可在“盒子”內分析消費者和監管者的反饋信息,精準調整發展路徑和經營策略,為健康發展打下基礎。

二是增強監管服務效能。鑒于“沙盒監管”模式的特殊性,市場監管部門堅持包容審慎原則,從打造寬松經營環境與防控治理風險的角度出發,制定具體監管措施。既允許有關經營主體開展新興經營活動,也全程關注其經營情況,做到創新發展、發現問題、迅速止損。既探索非現場監管方式,達到無事不擾目標,也構建監管紅線,守住安全底線。既強化風險研判力度,也完善柔性監管、提高信用容忍度等措施,切實消除風險隱患。既充分發揮市場監管部門職能作用,也鼓勵經營主體、管理方、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共同治理。

三是持續積累有效經驗。“沙盒監管”是在創建“縮小版”的真實市場和“寬松版”的監管環境中進行的,通過有重點、有目的地在“四新”經濟集中區域、信用好風險低企業中進行小范圍試行,采取“先試點、再總結、后推廣”的模式,在科學評估的基礎上總結經驗做法和推廣可行方案,進而優化完善相宜監管措施,不斷形成科學可靠的模式。

(四)哪些經營主體會納入市場監管部門“沙盒監管”?后續是否會進行調整?

一類是“四新”經濟經營主體。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根據區域進行“沙盒監管”,由各區縣市場監管局將特色經濟、新興產業等“四新”經濟相對集中的園區、孵化園、創業創新園、自貿片區等地區,自主申報為“沙盒監管”范圍;另一部分是區域外的“四新”經濟經營主體,由市局進行自動標注。

一類是除涉及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特種設備等安全領域外的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為A類的經營主體。

對納入“沙盒監管”的經營主體實行動態管理,一旦其信用風險等級變動、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等實際情況,將會自動移入或移出“沙盒”。需特別說明的是,經營主體移入或移出“沙盒”情況只供市場監管部門掌握了解,不作為執法依據,也不對外公開。

(五)探索“沙盒監管”模式的宗旨是落實包容審慎理念,那么將采取哪些包容措施,助力“四新”經濟和信用良好經營主體發展呢?

一是實施“觀察期”管理,容許試錯。對“沙盒監管”內的經營主體,鼓勵其積極開展商業流程、服務模式或產品形態創新,推動不確定性高的創新應用在風險可控的特定區域范圍內先行先試。針對一時看不準的,統籌研究行業特點、發展趨勢、商業模式、社會供給等因素,設置1年觀察期。對處在觀察期內的經營主體,指導建立內部分析員制度,進行動態跟蹤,加強對其發展規律、風險特點的研究,定制監管模式,發現風險隱患,及時予以糾偏。?

二是探索“非現場”監管,減少打擾。對“沙盒監管”內的經營主體,實施信任監管,適當減少“雙隨機、一公開”抽查頻次或不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范圍。除上級部署的執法檢查、涉及安全生產等需進行緊急監管執法、發生群訪事件必須進行實地核查處理等情況外,市場監管部門可不開展現場檢查工作,推行書面檢查、網絡監測等非現場監管方式,最大程度實現對守法經營者的無事不擾。充分利用“山城有信”應用,就“沙盒監管”內經營主體報送年度報告、行業風險、輕微違法行為等進行遠程提示、警示、告誡、責改,減輕經營主體迎檢負擔。

三是建立“容錯”機制,提高信用容忍度。寓服務于監管,編制信用行政提示清單,廣泛推行信用合規建設和信用培育工作。實施經營主體辦理注銷登記后“自動信用修復”,個體工商戶因未年報信用受損改正違法行為后“免申即修”制度。針對經營主體在填報年報中可能出現的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經營狀態等非主觀故意導致的一般錯誤信息,經營主體申請后市場監管部門授權予以修改。

(六)“沙盒監管”模式在審慎監管方面是如何考慮的?

“沙盒監管”是一種柔性監管制度,但并不是說就放任不管。而是提前設置好監管底線,根據實際情況,綜合違法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等因素,將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等違法行為劃定為監管“紅線”,編制“紅線”清單,一旦觸碰,啟動監管執法程序,及時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嚴肅查處,移出“沙盒監管”范圍,做到包容有度。同時,充分運用大數據手段,依托各類智能監管平臺和信訪交辦、投訴舉報等渠道,及時發現問題、互通互用信息,完善產業風險預警和分析評價體系,通過合規性論證、會商研究等方式,找準癥結根源,明確化解措施,提升風險防范能力,推動新質產業高質量發展。




 
地區: 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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