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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推進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百千萬工程”建設工作的通知 (滬市監食經20240376號)

   2024-09-03 402
核心提示:根據《上海市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方案》關于開展食品安全“百千萬工程”建設工作任務,即到2025年全市創建100個食品安全示范街區(路段、樓宇)、5000家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20000家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現就繼續推進2024年本市食品安全“百千萬工程”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各區市場監管局:

根據《上海市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方案》關于開展食品安全“百千萬工程”建設工作任務,即到2025年全市創建100個食品安全示范街區(路段、樓宇)、5000家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20000家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現就繼續推進2024年本市食品安全“百千萬工程”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等戰略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繼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食品安全“百千萬工程”建設,通過建設一批示范單位、樹立一批先進典型、推廣一批先進經驗,形成點線面相結合的多層次食品安全示范群,促進食品經營單位管理升級和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增強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和誠信自律意識。動員社會各方參與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創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進一步提升市民對食品安全的獲得感、安全感和滿意度。

2024年全市建設4000家左右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每個區不少于250家),1500家左右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以實體店計,每個區不少于100家)。各區根據餐飲單位集中區域新建、改建、調整等實際情況,鞏固建設食品安全示范街區(路段、樓宇),力爭年底前完成100個食品安全示范街區建設目標。

二、組織及評定方式

(一)組織方式

建設工作繼續采取多元組織方式。

1.食品安全示范街區及街區內示范店建設由區市場監管局和街鎮聯合開展建設;

2.其他區域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由區市場監管局引導,食品企業自主自愿申報建設;

3.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由食品企業自愿申報,區市場監管局會同網絡平臺開展建設。

(二)評估和公示方式

1.示范街區、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由區市場監管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評估,市市場監管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抽查;各區評估及市局抽查達標的示范街區、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由區市場監管局予以公示;全市示范街區名單由市市場監管局公示。

2.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由區市場監管局會同網絡平臺,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評估,市市場監管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抽查;各區評估及市局抽查達標的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可以在第三方訂餐平臺予以公示。

3.根據“誰評估,誰授證(牌)”原則,示范街區、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和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發證授牌由評估機構實施和作為發證落款單位。示范街區、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可在現場和網上店鋪使用標牌標識。

4.建設工作實施動態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示范街區、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建設有關情況,對不符合建設標準的,由評估機構予以收回證書、標牌、標識,并予以公示。

三、建設和評估標準

(一)食品安全示范街區(路段、樓宇)基本標準

1.街區內食品經營單位一般不少于25家,未發現無證無照食品經營現象;

2.街區內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單位、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單位比例達到80%以上;

3.街區內連續兩年未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街區所在街道(鎮)、物業服務商制定工程建設方案、建立食品安全服務管理機制、食品安全投訴快速處理機制、突發事件處置等制度和預案;

5.公眾對街區食品安全滿意率達到90%以上;

6.食品安全管理機制和管理水平具有引領示范效應。

(二)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基本標準

1.按規定配有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管理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60學時以上,監督抽查考核90分以上;

2.企業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

3.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放心餐廳、放心食堂管理規范》(T/SFSF000001)示范店標準;食品銷售經營者按照《守信超市管理規范》(T/SFSF000002)示范店標準等要求;

4.采用“五常”管理法、“六T”實務法、“4D”管理等規范化管理方法實施食品安全管理并取得明顯成效;

5.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明廚亮灶,視頻監控正常運轉并符合相關標準;

6.餐飲服務提供者主動提供公筷公勺服務,符合相關標準;

7.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制止餐飲食品浪費措施;

8.高風險食品經營企業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9.承諾使用食品添加劑減量以及自覺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

10.連續兩年未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和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11.食品安全管理機制和管理水平具有引領示范效應。

(三)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基本標準

1.其實體店符合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基本標準;

2.網上證照公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3.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

4.符合制止餐飲浪費有關規范的要求;

5.配送食品使用食安封簽,無超范圍配送食品行為;

6.食品安全管理機制和管理水平具有引領示范效應。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階段(2024年8月)

1.組織實施。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確責任分工,結合區域實際,制定本轄區具體實施方案,確定階段目標和工作進度,確保按時完成。8月25日前,各區市場監管局通過專題會、現場會等形式分別組織系統內和企業人員開展專題動員培訓,部署建設要求,組織發動食品經營企業、行業主管部門等積極參與建設工作。

2.開展調研。各區市場監管局要結合轄區食品經營者分布特點,并結合放心餐廳、放心食堂、守信超市建設工作,開展調研和初步遴選,確定擬建設的示范街區和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

(二)實施階段(2024年9月—10月)

1.開展全面監督檢查和指導。各區市場監管局對示范街區、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全面開展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

2.宣傳引導企業和公眾參與。各區市場監管局會同行業協會、行業主管部門等,加強對食品經營者和社會公眾的食品安全宣傳培訓,提高食品經營者和公眾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相關知識知曉率。開展對網紅餐廳、無堂食外賣餐廳等“查餐廳”活動,試點開展餐飲環節原料(含是否使用預制菜)和加工制作方式公開,推進餐飲環節食品添加劑減量以及自覺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承諾。通過多種形式,向公眾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百千萬工程”建設、食品安全知識及有關工作動態,引導食品經營者和公眾參與“百千萬工程”建設并開展社會監督。

(三)評估階段(2024年10月—12月)

1.開展區級檢查評估。各區市場監管局可以自行組織人員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建設工作開展檢查評估。2024年11月5日前,各區市場監管局對2024年食品安全“百千萬工程”建設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上報食品安全示范街區建設達標基本情況(附件1)、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建設達標基本情況(附件2)、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建設達標基本情況(附件3);完成建設工作成效評估總結,匯總建設工作中的亮點和經驗,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剖析和建議。

2.開展市級抽查評估。市局于2024年10月起對各區市場監管局上報食品安全示范街區、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建設達標情況,按照10%左右比例組織開展抽查和評估。

3.向社會公示。市市場監管局和區市場監管局分別將市級抽查評估情況和區級檢查評估情況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促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齊抓共管

食品安全“百千萬工程”建設是推動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斷創新監管機制的重要舉措。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對照《上海市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方案》的任務目標,在總結近年來建設工作經驗做法的基礎上扎實推進,確保建設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各區市場監管局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尤其要加強與商務、教育、文化旅游等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協作,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協會、第三方專業機構、保險機構等資源力量,共同做好建設工作。

(二)注重實效,動態管理

各區市場監管局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建設工作中把握好代表性和示范性,及時研究解決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把建設工作向縱深推進。要嚴格按照建設和評估標準進行考核評估,并對已建設的示范街區和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開展動態管理,加大“回頭看”和抽查力度,督促不符合建設要求的單位及時整改。

(三)廣泛宣傳,示范引領

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報道建設工作的目的意義以及建設工作動態、進展、成效,及時總結和推廣建設經驗,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要通過建設工作,將一批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強、管理水平高的街區、食品經營者向社會進行展示和宣傳,切實發揮示范引領帶動輻射作用,讓群眾看到實實在在的成效。

附件:1.食品安全示范街區建設達標基本情況

2.實體食品經營示范店建設達標基本情況

3.網絡食品經營示范店建設達標基本情況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17242022719859803.doc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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