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辦法》的有關規定,《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應按年度進行審驗。我局將于2024年12月份開展2024年度全市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證件年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審對象
2024年1月1日前核發的、且在有效期內的《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的持證單位需參加本次年審,未經年度審核的,許可證書無效。
未參加、未通過上年度年審的持證單位,以及特許證件有效期逾期的單位均不參加本次年審。
二、年審時間
為方便持證單位并確保及時完成年審工作,本次采取集中年審方式,定于2024年12月12日—12月20日(雙休日除外)受理持證單位提交的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證年審材料。12月21日至31日,集中進行年審工作。
三、年審材料
1.《2021年度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年審申請表》。
要列明物種、時間、來源單位、經營利用數量情況,附物種新增或減少的證明材料。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復印件。
4.水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復印件。
5.水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情況統計表,要列明物種、時間、來源單位、人工繁育數量變化及原因。
上述年審材料須如實填寫,不得涂改,并加蓋公章。
四、年審要求
(一)年審內容
重點審核內容包括:物種來源是否合法;是否已建立和完善人工繁育、經營利用檔案;是否按要求記錄物種數量變化;是否對死亡動物進行妥善處理等。
(二)年審程序
采取材料審核和現場核實的方式。
1.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持證單位,于2024年12月20日前向市農業農村局漁業漁政處提交年審材料(一式二份)。
2.12月31日前,市農業農村局集中對申請單位進行年審工作。
五、有關要求
1.在審驗中發現企業有違規使用特許證件或超出批準范圍的,要立即整改。對不服從監督管理、不進行整改的,依法進行處理。
2.特許證件有效期屆滿,持證者需繼續從事許可利用的,應按規定程序重新申請辦理特許證。
聯系人:楊超電話:86787565
附件: 1. 西安市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年審申請表.docx
西安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