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根據國家、省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和食品藥品專項整治工作安排的要求,制定大理州食品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以科學的發展觀統攬食品安全工作,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堅持“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機制和“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進一步完善監管體系和監管機制,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強化日常監管與集中整治并重,深入持久地開展食品放心工程,不斷凈化食品市場秩序,增強人民群眾食品消費的安全感。
二、工作重點
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為重點整治區域,以小作坊和無證照黑窩點為重點整治對象,以糧、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飲料、酒、兒童食品、保健食品等為重點整治品種。
三、工作目標和實施
各縣市政府負總責,由各縣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會同相關職能部門根據當地實際,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制定具體整治方案進行專項整治。使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市場秩序得到明顯好轉。進一步理順食品安全監管綜合協調體系,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得到提高。
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部門職能職責,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組織,分工協作、通力配合,共同完成整治任務。
四、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一)狠抓農產品污染源頭治理
1、深入開展農藥、獸藥、畜產品、水產品專項整治工作,加快對高毒高殘留農業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進程;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種子、農藥、化肥、飼料、獸藥行為。
2、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繼續實施對蔬菜農藥殘留、畜產品“瘦肉精”等污染和水產品藥物殘留超標的監測,對監測不合格率較高的區域和產品進行跟蹤整治。加強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技術指導,提高安全使用水平。
3、加強農產品標準化種植(養殖)基地建設,推進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工作,積極培育和扶持農產品名優品牌。
(二)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和整治
1、突出抓好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的整治。嚴厲查處糧、肉、蔬菜、乳制品、豆制品、水產品、酒、飲料、兒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類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濫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違法行為;重點打擊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等監管薄弱地帶的食品制假售假行為,對有制假劣跡和產品質量不穩定的企業進行重點監管和整治,從嚴審查企業生產條件,督促企業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產。
2、完善規章制度,強化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通過巡查、回訪、年審、監督檢查、強制檢驗等方式強化日常監管。
3、開展食品衛生許可證專項整治。規范保健食品、兒童食品、糧食制品、乳制品、熟肉制品、調味品、食品添加劑和飲料生產企業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和監督,清理無證和不符合衛生許可條件的企業。
(三)加大對食品流通環節的整治
1、開展包裝食品安全專項執法檢查。重點對飲料、酒、乳制品、兒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調味品、罐頭、食用油等包裝食品加大監督檢查、監測力度,堅決查處食品假標識、假包裝、假商標案件。
2、開展重要農產品及加工品質量安全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檢查糧食制品、肉制品、蔬菜水果、水產品、干菌制品等五類品種,開展質量定向監測工作,及時公布監測結果;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加工食品,銷售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未經檢驗檢疫肉品,使用甲醛、工業堿等有毒有害物質浸泡水產品和水發制品,使用不合格糧食加工糧食制品,非法使用保鮮劑加工水果、蔬菜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3、開展重點市場和重點區域食品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堅決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加強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監管。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索票、索證制度,進貨驗收制度,購銷臺帳制度,落實經營者質量責任。
4、積極推廣連鎖經營和現代物流配送等經營方式向基層延伸,推廣商品市場開辦單位與場內經營者簽訂食品安全保障協議,積極探索農產品產地編碼和標簽追溯的質量監控模式,推廣食品經營者與供貨企業簽訂質量保證協議,加快推進有條件企業的自檢體系建設,保證所經營食品的質量和安全。
(四)加大對食品消費環節的整治力度
1、以餐館、旅游景點(區)餐飲經營單位、學校食堂、學校周邊飲食攤點、建筑工地食堂、可舉辦婚宴、會議的大中型餐飲服務業為重點,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強化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制度,嚴格衛生許可管理。各職能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防止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和其他食品安全事故。及早制定突發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進一步加強衛生應急管理工作,確保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能及時開展救治處理工作。
2、突出對兒童食品和學校周邊飲食攤點的整治力度,對兒童食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堅決查處無證生產和生產不合格兒童食品的違法行為,加大對學校周邊飲食攤點的清理力度,依法查處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的飲食攤點。
(五)加強對食品、保健食品包裝、標識、廣告的清理整頓和規范
1、加強對商標、包裝印制企業的監督檢查,堅決取締違法從事食品、保健食品商標、包裝印制的企業。
2、加大對保健食品、兒童食品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保健食品和兒童食品肆意夸大功能宣傳的違法行為,對有治療疾病宣傳的保健食品和兒童食品一律按假藥查處。
3、加強對保健食品、兒童食品廣告的審查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廣告。
(六)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各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能職責,依法行政,對生產、銷售不合格、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堅決查處,嚴格執行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對涉嫌犯罪的食品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察,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加快食品安全長效機制建設步伐
1、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食品安全信用評價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食品安全信息標準制度、食品安全信用獎懲制度。搭建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平臺,及時發布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獎優懲劣,逐步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實行分類監管,堅持正面宣傳與反面教育相結合,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和信用意識,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和模范帶頭作用。
2、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體系建設,重點抓好食品安全信息監測系統和信息報告、收集、發布系統建設,規范各部門信息發布程序,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開發布制度,扶持合法、規范的生產經營企業,打擊違法企業,指導群眾消費。分析食品安全信息,對食品安全態勢作出評價,指導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3、加強檢驗、監測體系建設。各部門協調配合,充分利用現有檢測資源,合理配置,完善食品衛生、質量、檢疫的檢驗網絡。明確職能,充分發揮現有檢測機構的效能,統籌做好抽查檢驗工作,避免重復交叉抽檢,提高檢測結果的統一性和權威性,做到檢測結果互認互通,質量信息共享共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監管責任制。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食品安全負總責,加強對轄區內食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農業、商務、衛生、工商、質檢、教育、糧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公安、監察、司法機關和新聞宣傳單位要積極配合支持,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進一步落實各有關部門關于食品安全監管的責任。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繼續按照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原則,進一步理順和明確相關部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作為“服務人民群眾,推進各項工作”的具體標準和要求,以推進食品安全工作的成績來體現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成效。全面擔負起職責范圍內、執法主體范圍內、轄區范圍內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三)抓好宣傳教育,強化食品安全的社會監督。規范食品安全宣傳和信息收集、發布制度,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熱點引導有力、服務發展大局”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食品安全的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宣傳食品安全法規、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州食品安全委員會制定的《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及發布制度》,明確信息專報人員,建立報告制度,保持信息暢通,及時向委員會辦公室報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動態、監督抽查情況、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案件辦理情況及食品安全預警信息等,由州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組織分析評價后上報州委、州人民政府,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要根據各部門職責,定期不定期地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增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透明度。
(四)處理好監管與服務的關系,促進我州食品工業的發展。目前,我州食品工業還不發達,大量的小企業、小作坊還普遍存在。這些小企業、小作坊存在規模小,生產條件差,設備落后、陳舊,資金、技術力量薄弱,產品質量得不到保證等問題,不利于農村經濟的產業化發展。各級各部門在進行專項整治,加強監管的同時,要做好幫促工作,大力扶持我州名、特、優食品企業做大做強,促進食品工業的發展。
(五)各級各部門在專項整治過程中要及時總結工作情況,重大事件及時按程序報告。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充分發揮職能,當好政府的參謀和助手,組織協調好專項整治工作。各縣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在2005年12月1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形成書面總結,報州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以科學的發展觀統攬食品安全工作,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堅持“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機制和“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進一步完善監管體系和監管機制,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強化日常監管與集中整治并重,深入持久地開展食品放心工程,不斷凈化食品市場秩序,增強人民群眾食品消費的安全感。
二、工作重點
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為重點整治區域,以小作坊和無證照黑窩點為重點整治對象,以糧、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飲料、酒、兒童食品、保健食品等為重點整治品種。
三、工作目標和實施
各縣市政府負總責,由各縣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會同相關職能部門根據當地實際,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制定具體整治方案進行專項整治。使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市場秩序得到明顯好轉。進一步理順食品安全監管綜合協調體系,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得到提高。
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部門職能職責,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組織,分工協作、通力配合,共同完成整治任務。
四、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一)狠抓農產品污染源頭治理
1、深入開展農藥、獸藥、畜產品、水產品專項整治工作,加快對高毒高殘留農業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進程;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種子、農藥、化肥、飼料、獸藥行為。
2、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繼續實施對蔬菜農藥殘留、畜產品“瘦肉精”等污染和水產品藥物殘留超標的監測,對監測不合格率較高的區域和產品進行跟蹤整治。加強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技術指導,提高安全使用水平。
3、加強農產品標準化種植(養殖)基地建設,推進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工作,積極培育和扶持農產品名優品牌。
(二)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和整治
1、突出抓好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的整治。嚴厲查處糧、肉、蔬菜、乳制品、豆制品、水產品、酒、飲料、兒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類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濫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違法行為;重點打擊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等監管薄弱地帶的食品制假售假行為,對有制假劣跡和產品質量不穩定的企業進行重點監管和整治,從嚴審查企業生產條件,督促企業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產。
2、完善規章制度,強化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通過巡查、回訪、年審、監督檢查、強制檢驗等方式強化日常監管。
3、開展食品衛生許可證專項整治。規范保健食品、兒童食品、糧食制品、乳制品、熟肉制品、調味品、食品添加劑和飲料生產企業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和監督,清理無證和不符合衛生許可條件的企業。
(三)加大對食品流通環節的整治
1、開展包裝食品安全專項執法檢查。重點對飲料、酒、乳制品、兒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調味品、罐頭、食用油等包裝食品加大監督檢查、監測力度,堅決查處食品假標識、假包裝、假商標案件。
2、開展重要農產品及加工品質量安全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檢查糧食制品、肉制品、蔬菜水果、水產品、干菌制品等五類品種,開展質量定向監測工作,及時公布監測結果;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加工食品,銷售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未經檢驗檢疫肉品,使用甲醛、工業堿等有毒有害物質浸泡水產品和水發制品,使用不合格糧食加工糧食制品,非法使用保鮮劑加工水果、蔬菜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3、開展重點市場和重點區域食品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堅決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加強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監管。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索票、索證制度,進貨驗收制度,購銷臺帳制度,落實經營者質量責任。
4、積極推廣連鎖經營和現代物流配送等經營方式向基層延伸,推廣商品市場開辦單位與場內經營者簽訂食品安全保障協議,積極探索農產品產地編碼和標簽追溯的質量監控模式,推廣食品經營者與供貨企業簽訂質量保證協議,加快推進有條件企業的自檢體系建設,保證所經營食品的質量和安全。
(四)加大對食品消費環節的整治力度
1、以餐館、旅游景點(區)餐飲經營單位、學校食堂、學校周邊飲食攤點、建筑工地食堂、可舉辦婚宴、會議的大中型餐飲服務業為重點,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強化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制度,嚴格衛生許可管理。各職能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防止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和其他食品安全事故。及早制定突發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進一步加強衛生應急管理工作,確保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能及時開展救治處理工作。
2、突出對兒童食品和學校周邊飲食攤點的整治力度,對兒童食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堅決查處無證生產和生產不合格兒童食品的違法行為,加大對學校周邊飲食攤點的清理力度,依法查處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的飲食攤點。
(五)加強對食品、保健食品包裝、標識、廣告的清理整頓和規范
1、加強對商標、包裝印制企業的監督檢查,堅決取締違法從事食品、保健食品商標、包裝印制的企業。
2、加大對保健食品、兒童食品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保健食品和兒童食品肆意夸大功能宣傳的違法行為,對有治療疾病宣傳的保健食品和兒童食品一律按假藥查處。
3、加強對保健食品、兒童食品廣告的審查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廣告。
(六)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各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能職責,依法行政,對生產、銷售不合格、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堅決查處,嚴格執行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對涉嫌犯罪的食品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察,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加快食品安全長效機制建設步伐
1、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食品安全信用評價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食品安全信息標準制度、食品安全信用獎懲制度。搭建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平臺,及時發布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獎優懲劣,逐步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實行分類監管,堅持正面宣傳與反面教育相結合,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和信用意識,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和模范帶頭作用。
2、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體系建設,重點抓好食品安全信息監測系統和信息報告、收集、發布系統建設,規范各部門信息發布程序,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開發布制度,扶持合法、規范的生產經營企業,打擊違法企業,指導群眾消費。分析食品安全信息,對食品安全態勢作出評價,指導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3、加強檢驗、監測體系建設。各部門協調配合,充分利用現有檢測資源,合理配置,完善食品衛生、質量、檢疫的檢驗網絡。明確職能,充分發揮現有檢測機構的效能,統籌做好抽查檢驗工作,避免重復交叉抽檢,提高檢測結果的統一性和權威性,做到檢測結果互認互通,質量信息共享共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監管責任制。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食品安全負總責,加強對轄區內食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農業、商務、衛生、工商、質檢、教育、糧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公安、監察、司法機關和新聞宣傳單位要積極配合支持,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進一步落實各有關部門關于食品安全監管的責任。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繼續按照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原則,進一步理順和明確相關部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作為“服務人民群眾,推進各項工作”的具體標準和要求,以推進食品安全工作的成績來體現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成效。全面擔負起職責范圍內、執法主體范圍內、轄區范圍內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三)抓好宣傳教育,強化食品安全的社會監督。規范食品安全宣傳和信息收集、發布制度,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熱點引導有力、服務發展大局”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食品安全的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宣傳食品安全法規、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州食品安全委員會制定的《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及發布制度》,明確信息專報人員,建立報告制度,保持信息暢通,及時向委員會辦公室報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動態、監督抽查情況、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案件辦理情況及食品安全預警信息等,由州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組織分析評價后上報州委、州人民政府,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要根據各部門職責,定期不定期地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增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透明度。
(四)處理好監管與服務的關系,促進我州食品工業的發展。目前,我州食品工業還不發達,大量的小企業、小作坊還普遍存在。這些小企業、小作坊存在規模小,生產條件差,設備落后、陳舊,資金、技術力量薄弱,產品質量得不到保證等問題,不利于農村經濟的產業化發展。各級各部門在進行專項整治,加強監管的同時,要做好幫促工作,大力扶持我州名、特、優食品企業做大做強,促進食品工業的發展。
(五)各級各部門在專項整治過程中要及時總結工作情況,重大事件及時按程序報告。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充分發揮職能,當好政府的參謀和助手,組織協調好專項整治工作。各縣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在2005年12月1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形成書面總結,報州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