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8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了《關于開展校園食材集中配送企業食品安全規范提升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將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通知》適用哪些范圍?
《通知》適用為我市范圍內的公辦、民辦中小學及幼兒園食堂提供食材(包括食用農產品以及米、面、油、牛奶等預包裝食品)的食品集中配送企業。
二、《通知》的主要工作目標是什么?
在全面摸清全市從事校園食材供貨的配送企業底數的基礎上,從嚴格日常管理、強化食材追溯、推動數字化變革、嚴防食品安全風險、強化應急處置等方面提升配送企業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到2025年底,通過標準化、數字化改造提升,打造一批質量可控、安全可靠、家長放心的重點配送企業,構建責任清晰、安全可控的學校食材配送新形態,切實保障校園食品安全。
三、《通知》中主要開展哪些工作任務?
《通知》中主要安排部署了兩方面的工作任務:一是全面督促配送企業依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包括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嚴密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風險、大力提升食品安全數字化管理能力、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應急處置等。二是全面督促屬地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依法盡職履責,包括動態管理配送企業名單、持續強化日常安全監管、切實加強日常抽檢監測、定期開展多部門聯合檢查。
四、《校園食材集中配送企業食品安全管理指引》包含哪些內容?適用于哪些范圍?
《校園食材集中配送企業食品安全管理指引》主要參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及《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食品召回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制定,共設置八個方面內容,包括資質要求、制度要求、人員要求、場所及設備設施要求、食品采購要求、食品貯存要求、食品配送要求、其他禁止性要求等。該《指引》供從事向市內中小學及幼兒園等學校食堂提供食材集中配送服務的食品銷售企業落實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參考使用。
五、《校園食材集中配送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評估表》適用于哪些檢查?主要內容是什么?評估結果怎么運用?
按照《重慶市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監督辦法》(渝紀發〔2025〕3號)要求,相關部門應每學期至少對配送企業開展1次聯合檢查。開展檢查時,可參照《校園食材集中配送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評估表》進行檢查。《校園食材集中配送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評估表》共設置項目10項78條細則,其中重點項目細則共20條。除鼓勵項外,無“否決項”、“重點項目細則”全部符合、“不符合”總細則條數小于10條,則視為通過評估。教育部門對未通過評估的配送企業可以根據合同規定等要求或指導學校視情況對其采取暫停供貨、限期整改直至終止供貨資格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