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整頓全縣獸藥飼料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行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養殖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精神和工作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服務“三農”為宗旨,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強化獸藥飼料生產、銷售和使用環節以及生豬的養殖、販運及屠宰環節的監管,確保全縣養殖業持續健康發展和肉類食品質量安全。
二、目標任務
(一)取締非法經營獸藥、飼料的門店和攤位;鏟除非法銷售“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窩點,切斷“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供應渠道和“瘦肉精”生豬的銷售渠道。
(二)飼料產品中“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等違禁藥物的檢出率為零,飼料產品質量合格率達98%以上,養殖場、販運大戶、屠宰場的生豬“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檢出率在1%以下。
(三)不出現各類違法違規銷售經營行為。不出現上市銷售批準文號在2000年以前且在有效期內產品的行為;不出現經營農業部公布的21種違禁藥品和金剛烷的行為;不出現經營農業部和省畜牧水產局發文撤銷批準文號產品的行為;不出現經營未通過農業部GMP認證企業生產的獸藥的行為;不出現人藥獸用和經營包裝盒上未注明“獸藥”字樣的藥品的行為;不出現經營質量不合格獸藥和假劣獸藥的行為;不出現國家授權的各級疾病控制中心和動物防疫監督機構以外的獸藥門店和攤位經營生物制品的行為;不出現銷售無正規批文和過期霉變的畜、禽、魚飼料的行為。
三、整治步驟
從2006年6月10日至10月10日,利用120天時間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集中整治,共分四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6月10日—25日)。充分利用電視、廣播、會議、標語、互聯網等形式,廣泛宣傳發動,營造整治氛圍。
(二)自查自糾階段(6月26—30日)。對照整治工作目標,各鄉鎮(區)組織轄區內經營門店、藥店和生產企業搞好自查自糾,發現禁止銷售的獸藥自行予以銷毀或交縣獸藥飼料管理站處理,并將自查自糾情況上報縣整治領導小組。
(三)專項整治階段(7月1日—31日)。縣整治領導小組組織專門力量,對全縣各類自查自糾后仍存在的非法銷售使用“瘦肉精”和其他獸藥飼料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要重點搞好獸藥生產廠家、生豬養殖場(戶)、生豬販運商以及屠宰場的檢查,確保整治實效。
(四)檢查驗收階段(8月1日—10月10日)。縣整治領導小組要認真開展督導檢查,總結驗收,整章建制,建立長效整治機制,規范市場秩序,促進養殖業健康發展。
四、工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瘦肉精”專項整治及獸藥飼料市場秩序整治“零點行動計劃”領導小組,劉開新任組長,祁春初任副組長,農辦、畜牧局、公安局、工商局、質監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商務局、法院、檢察院等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畜牧水產局辦公,田祖金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整治行動方案的組織實施。
2、強化部門配合。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制定工作措施,抽調專門力量,按照統一部署扎實開展工作。各鄉鎮(區)及相關部門、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認真配合做好本轄區、本單位的相關整治工作。
3、嚴格責任追究。對整治行動中工作開展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對違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獸藥飼料及“瘦肉精”的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