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糧食補貼方式改革試點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糧補辦”)《關于做好2008年糧食直接補貼工作的通知》(糧補辦〔2008〕1號)和省財政廳、省農委、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安徽省2008年對種糧農民農資綜合直補工作方案〉的通知》(財建〔2008〕301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補貼政策目標
為保護和調動種糧農民生產積極性,2008年繼續增加對農民的糧食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直補。農資綜合直補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實施的一項重大惠農政策,今年統籌考慮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對農民種糧預計增加支出的影響,以及雪災地區恢復生產等因素,積極鼓勵農民多種糧,種優質糧,促進糧食增產農民增收,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二、補貼資金分配原則
糧食直補繼續按照上年政策及補貼標準執行。今年省分配我市糧食直補資金為925.59萬元,其中:市轄區80.28萬元,當涂縣845.31萬元。
農資綜合直補保持我市2007年有關政策規定的延續性,2008年繼續將小麥和稻谷作為農資綜合直補品種的范圍,并將其播種面積、產量作為分配資金的主要依據。為進一步加大對水稻良種良法工作和示范戶的扶持力度,農資綜合直補向水稻良種良法示范戶適當傾斜,核心示范面積以省農委、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08年水稻良種良法補貼與良種掛鉤試點方案和水稻產業提升行動核心示范區建設方案的通知》(皖農財〔2008〕33號)下達的水稻良種良法核心示范區面積建設任務為依據,由上年20萬畝擴大到30萬畝,水稻良種良法示范戶的補貼統一歸并到農資綜合直補資金中切塊安排,補貼標準統一提高到每畝10元。今年省分配我市農資綜合直補資金為5096萬元,其中:市轄區394萬元,當涂縣4702萬元(含水稻良種良法示范戶補貼300萬元)。
三、補貼資金落實到農戶辦法
根據糧食補貼政策規定,我市糧食直補以計稅面積(計稅常產)為依據分解落實到每個農戶。農資綜合直補資金以現有小麥實際播種面積和上年稻谷實際播種面積(包括非計稅土地)為依據分解落實到每個農戶,確保所有種糧農民都能享受到農資綜合直補。對 “水稻提升行動”良種良法示范戶的每畝補貼標準(示范面積部分)必須比一般農戶高10元。
農業部門負責對小麥、水稻的實際播種面積進行調查核實,并將經公示無異議分戶清冊送當地財政部門,縣區財政部門匯總上報市糧補辦。
財政部門負責將補貼資金全部分配發放給農民,不得以任何形式留有資金結余。
四、補貼資金發放辦法
補貼資金分解落實到每個農戶后,每個農戶的補貼依據、標準和補貼數額必須張榜公示一周以上,群眾無異議后,發放補貼通知書(必須分別注明糧食直接補貼資金數額及農資綜合直補資金數額),再通過財政補貼農民“一卡通”直接發放到農戶。
按照省糧補辦《關于認真做好2007年糧食直接補貼工作的通知》(糧補辦〔2007〕1號)和《關于做好2008年糧食直接補貼工作的通知》(糧補辦〔2008〕1號)規定,農戶之間轉包耕地的,按照合同約定的補貼對象發放補貼,單位或村將集體土地分包給農民種糧的,必須將補貼資金發放給承包人,嚴禁單位或村干部集中領取補貼。
為提高補貼效益,方便種糧農民,促進春耕生產,各區及當涂縣要力爭在春耕前一次性全部兌付給種糧農民,發放工作必須在省規定的時限內完成。
五、補貼資金的管理與撥付
糧食補貼資金由中央、省財政用預算資金安排,納入縣區財政補貼農民資金專戶管理和撥付,分賬核算,單獨反映,嚴禁擠占、挪用。
六、工作要求
糧食補貼工作實行縣(區)長負責制,縣區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區糧食直補及農資綜合直補工作方案。財政、農業等部門要密切協作,縣區財政部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共同做好糧食補貼工作。
縣區政府要加強糧食補貼政策的宣傳,使社會各界和每個種糧農民都全面了解糧食直補及農資綜合直補政策,并爭取他們的支持和擁護。要加大督查力度,嚴肅工作紀律,嚴禁各單位以任何理由將補貼資金頂抵任何費用,嚴禁扣壓農民補貼專用存折。
一、補貼政策目標
為保護和調動種糧農民生產積極性,2008年繼續增加對農民的糧食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直補。農資綜合直補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實施的一項重大惠農政策,今年統籌考慮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對農民種糧預計增加支出的影響,以及雪災地區恢復生產等因素,積極鼓勵農民多種糧,種優質糧,促進糧食增產農民增收,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二、補貼資金分配原則
糧食直補繼續按照上年政策及補貼標準執行。今年省分配我市糧食直補資金為925.59萬元,其中:市轄區80.28萬元,當涂縣845.31萬元。
農資綜合直補保持我市2007年有關政策規定的延續性,2008年繼續將小麥和稻谷作為農資綜合直補品種的范圍,并將其播種面積、產量作為分配資金的主要依據。為進一步加大對水稻良種良法工作和示范戶的扶持力度,農資綜合直補向水稻良種良法示范戶適當傾斜,核心示范面積以省農委、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08年水稻良種良法補貼與良種掛鉤試點方案和水稻產業提升行動核心示范區建設方案的通知》(皖農財〔2008〕33號)下達的水稻良種良法核心示范區面積建設任務為依據,由上年20萬畝擴大到30萬畝,水稻良種良法示范戶的補貼統一歸并到農資綜合直補資金中切塊安排,補貼標準統一提高到每畝10元。今年省分配我市農資綜合直補資金為5096萬元,其中:市轄區394萬元,當涂縣4702萬元(含水稻良種良法示范戶補貼300萬元)。
三、補貼資金落實到農戶辦法
根據糧食補貼政策規定,我市糧食直補以計稅面積(計稅常產)為依據分解落實到每個農戶。農資綜合直補資金以現有小麥實際播種面積和上年稻谷實際播種面積(包括非計稅土地)為依據分解落實到每個農戶,確保所有種糧農民都能享受到農資綜合直補。對 “水稻提升行動”良種良法示范戶的每畝補貼標準(示范面積部分)必須比一般農戶高10元。
農業部門負責對小麥、水稻的實際播種面積進行調查核實,并將經公示無異議分戶清冊送當地財政部門,縣區財政部門匯總上報市糧補辦。
財政部門負責將補貼資金全部分配發放給農民,不得以任何形式留有資金結余。
四、補貼資金發放辦法
補貼資金分解落實到每個農戶后,每個農戶的補貼依據、標準和補貼數額必須張榜公示一周以上,群眾無異議后,發放補貼通知書(必須分別注明糧食直接補貼資金數額及農資綜合直補資金數額),再通過財政補貼農民“一卡通”直接發放到農戶。
按照省糧補辦《關于認真做好2007年糧食直接補貼工作的通知》(糧補辦〔2007〕1號)和《關于做好2008年糧食直接補貼工作的通知》(糧補辦〔2008〕1號)規定,農戶之間轉包耕地的,按照合同約定的補貼對象發放補貼,單位或村將集體土地分包給農民種糧的,必須將補貼資金發放給承包人,嚴禁單位或村干部集中領取補貼。
為提高補貼效益,方便種糧農民,促進春耕生產,各區及當涂縣要力爭在春耕前一次性全部兌付給種糧農民,發放工作必須在省規定的時限內完成。
五、補貼資金的管理與撥付
糧食補貼資金由中央、省財政用預算資金安排,納入縣區財政補貼農民資金專戶管理和撥付,分賬核算,單獨反映,嚴禁擠占、挪用。
六、工作要求
糧食補貼工作實行縣(區)長負責制,縣區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區糧食直補及農資綜合直補工作方案。財政、農業等部門要密切協作,縣區財政部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共同做好糧食補貼工作。
縣區政府要加強糧食補貼政策的宣傳,使社會各界和每個種糧農民都全面了解糧食直補及農資綜合直補政策,并爭取他們的支持和擁護。要加大督查力度,嚴肅工作紀律,嚴禁各單位以任何理由將補貼資金頂抵任何費用,嚴禁扣壓農民補貼專用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