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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景府辦字[2006]26號)

   2011-05-31 892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以繼續推進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為主線,突出保健食品源頭治理,進一步加強我市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整頓和規范保健食品企業生產經營秩序,保障消費者的利益,促進保健食品行業健康發展,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省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贛府廳字[2005]187號)精神,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集中時間,集中人員,集中精力開展保健食品專項整治,重點抓好保健食品流通環節的整治工作。 現將做好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標和責任分工
 
  (一)規范保健食品企業生產。市轄區內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全部達到《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以下簡稱《規范》)要求,衛生許可證獲證率達到100%;凡檢查發現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行為的,一律要嚴肅查處。建立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不良記錄預警系統和危險性評估系統。
 
  (二)加強保健食品流通環節監督檢查。凡經營保健食品的企業、批發市場和藥品經營企業必須獲得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經營企業對所銷售的保健食品索證率達100%。
 
  (三)加大對保健食品廣告的監管。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保健食品廣告在播報前,內容必須經市工商局嚴格審核備案,同時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夸大或虛假保健食品功能、療效,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的違法行為基本得到有效遏制。
 
  (四)加大保健食品的宣傳力度,增強消費者保健食品法律意識和識別能力,進一步完善我市保健食品監管的相關制度和措施。
 
  (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保健食品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信息收集工作,負責做好保健食品廣告監測和查禁名稱與藥品相同的食品等工作,負責組織查處保健食品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六)市衛生局負責整頓未獲得衛生許可和不符合《規范》仍在生產加工保健食品的企業,負責規范和整治保健食品委托加工行為,負責整治流通市場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從嚴查處標簽、說明書內容載明未經批準的特定保健功能、宣稱對疾病具有預防、治療作用、保健食品添加未經批準的原料、藥物等違法行為。珠山、昌江區衛生局負責對發證企業的整治。
 
  (七)市工商局負責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注冊登記工作,嚴格市場準入,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加強對經營假冒保健食品和假冒、仿冒保健食品標識、標志、商標及特有名稱包裝裝潢行為的整治,打擊對保健食品進行夸大和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保健食品市場秩序。
 
  (八)市質監局負責已備案的保健食品企業標準的清理整頓工作。凡普通食品中含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者衛生部公布的用于保健食品物品、在標準中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以及與藥品同名的食品企業標準應予取消。今后,全省保健食品企業產品標準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和省質監局統一進行備案,我市及縣(市、區)不再受理保健食品企業產品標準的備案。
 
  二、整治工作內容
 
  以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批發市場、藥品經營企業、保健食品專營店和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為重點,嚴格審查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注冊申請資料真實性、安全性,加強保健食品標準備案工作,重點整治保健食品生產環節、流通環節的不規范和違法行為,整頓保健食品廣告宣傳不實行為。
 
  (一)整治保健食品生產環節。對所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逐一查實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證情況和已獲批準的保健食品的生產情況。嚴格按照《規范》的要求進行許可審查和監督,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存在的不規范行為進行整治。通過公示符合《規范》要求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名單等措施,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工作力度。
 
  (二)整治保健食品流通環節。經營單位要嚴把進貨關,嚴格查驗相關手續,嚴禁夸大和虛假宣傳保健食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具有預防治療疾病作用,不得銷售名稱、標簽和產品說明不符合規定的保健食品,嚴格防止擅自添加未經批準的原料、藥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進入銷售渠道。
 
  (三)整頓保健食品廣告宣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辦法》整頓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秩序,嚴禁夸大功能和虛假宣傳,嚴禁療效宣傳,對違反法律、法規的企業、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查處。
 
  (四)查禁偽造保健食品批準文號、標志、標識的假冒保健食品;查禁宣傳具有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查禁名稱與藥品名稱相同的食品。
 
  三、整治工作要求
 
  各縣(市、區)要建立政府負責、部門協調指導、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機制,強化責任,明確責任分工,各盡其職、各司其責,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認真開展本地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保健食品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各縣(市、區)政府要對本地食品安全負總責,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制訂本地保健食品監管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專項整治方案,加大投入,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食品藥品監管、衛生、工商、質監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研究落實保健食品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工作,實行嚴格的責任制度,把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公安、監察、司法機關和新聞宣傳單位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各縣(市、區)要注重發揮消費者協會、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維權和自律作用,增強社會各方面的責任,形成各方齊抓共管,確保保健食品安全的社會氛圍。
 
  (二)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大案要案
 
  各縣(市、區)及責任部門要加大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和處罰力度。要加大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和保健食品市場的監督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保健食品要堅決停止銷售;要依法嚴厲查處各類違法行為,狠抓一批影響惡劣、社會反映強烈、嚴重擾亂保健食品市場經濟秩序的大案要案,并在新聞媒體進行曝光,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對觸犯法律的,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三)建立協調機制,實現部門信息互通
 
  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涉及食品藥品監管、衛生、工商、質監等多個部門,各縣(市、區)要建立和完善各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和聯合督查制度、目標責任制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相互配合,及時互通信息,實現資源共享。要制定統一的監督抽查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對市場上銷售的保健食品進行監督抽查。市、縣(市、區)衛生、工商、質監部門要每半年將本轄區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GMP證、工商營業執照、企業標準備案情況、廣告審查情況以及監督抽查結果送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匯總,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匯總情況送各有關部門。
 
  (四)加大新聞宣傳,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
 
  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臺、電視以及網絡等新聞媒體,采取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現場咨詢、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向群眾宣傳保健食品知識和相關法規,提高消費者識別保健食品的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要及時向社會公布獲得批準的保健食品產品和生產企業名單,以及經審查通過的保健食品廣告內容。新聞單位要自覺抵制未經審批、篡改審批內容和虛擬夸大宣傳的保健食品廣告發布的行為。
 
  四、整治工作安排
 
  (一)調查摸底階段。2006年2月10日至2月20日,各縣(市、區)、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完成本轄區、本部門保健食品專項整治的部署工作,制訂整治工作方案;對轄區內的所有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調查摸底,登記在冊,并根據當地情況確定整治重點。
 
  (二)集中整治階段。2006年2月20日至5月30日,在全市范圍內統一開展保健食品專項整治活動,必要時由市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聯合執法。各縣(市、區)、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要根據各自分工,狠抓落實。市政府將針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組成督查組進行督查。要通過加大監管工作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問題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要監督其規范企業行為,限期整改。對市場上不符合要求的保健食品或假冒保健食品要集中進行整治。
 
  (三)自查總結階段。2006年6月1日至6月15日,各縣(市、區)、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對本轄區、本部門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自查,總結經驗,并于2006年6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書面材料報市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四)發布階段。7月30日前,市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將全市整治情況在新聞媒體上刊登發布。
 
  二○○六年三月九日


 
地區: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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