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全市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切實提高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浙江省漁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嚴肅查處違禁使用藥物等行為,推進無公害等品牌建設和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和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制,切實解決我市水產苗種培育、養殖生產以及捕撈漁船魚貨保鮮過程中的水產品質量安全問題,逐步構建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二、工作目標
?。ㄒ唬┧a養殖生產企業、水產養殖專業合作社、農業部健康養殖示范場、標準化水產養殖示范單位、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示范點、獲得無公害等認證的水產養殖產地等,全面健全“三項記錄”制度。
(二)加快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全面評價我市水產養殖單位質量安全信用狀況,在網絡等媒體上公布水產養殖單位質量安全信用等級,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ㄈ┩菩谐跫壦a品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制度,逐步形成非無公害初級水產品入市難的態勢,提高無公害等品牌產品在消費者意識中的地位,加快水產養殖品牌建設步伐。
(四)提高捕撈生產者、漁運船業主的水產品質量安全意識,避免海捕產品保鮮劑殘留超標等現象的發生。
(五)全市初級水產品藥物殘留抽檢合格率鞏固在95%以上。
三、工作任務
(一)加強宣傳與培訓。大力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努力提高生產者的水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1.全市舉辦6期以上針對水產養殖生產者的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專題培訓班,其中全市性培訓班2期,縣(區)各舉辦1期以上。
2.在開展船老大面對面教育、漁民職務船員培訓和漁民“四小證”培訓過程中,將有關水產品質量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知識作為必修課程,經考試合格,方可核發職務船員證書、漁民“四小證”等相關培訓證書。同時,在7月份休漁期間,縣(區)各舉辦1期以上針對漁運船業主的水產品質量安全培訓班。
?。ǘ┘訌娀亟ㄔO、制度建設和體系建設。
1.要繼續推進無公害及綠色、有機等認證工作,2009年全市計劃新增省級無公害水產養殖產地、全國無公害水產養殖產品各5個以上,并做好已到有效期產地、產品的復查換證工作。
2.全市水產苗種生產單位和養殖單位要進一步健全以“生產記錄”、“用藥記錄”、“銷售記錄”為核心的“三項記錄”制度,規范使用漁業投入品,購買(或引進)苗種、飼料、藥物時做到向供貨者索證索票,銷售苗種或養殖產品時必須向購買者提供銷售憑證。
3.水產養殖生產企業、水產養殖專業合作社、農業部健康養殖示范場、標準化水產養殖示范基地、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示范點、獲得無公害等認證的水產養殖產地等,要進一步建立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水產品質量安全控制體系。2009年度上述單位要自行委托檢測機構對水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檢測,禁止銷售經檢測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水產品。
4.要做好全市水產養殖單位基本情況摸底工作,建立全市水產養殖場基本信息資料庫,完善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等級評價體系,全面評價我市水產養殖單位質量安全信用狀況,并在網絡等媒體上進行公布。2009年全市完成評價的水產養殖單位要達到50家以上,其中定海區13家、普陀區20家、岱山縣12家、嵊泗縣5家。
5.要認真貫徹實施《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浙江省農業廳、浙江省林業廳、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做好食用農產品入市規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浙食安委辦〔2008〕78號)精神,積極與有關單位協作,積極探索建立我市水產品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制度,形成一套產地管理與市場準入有效對接的工作機制。引導無公害水產品等認證工作從政府扶持推動逐步向水產養殖單位主動申請認證轉變。
6.要推行在捕撈漁船上建立《漁撈日志》、《水產品銷售記錄》、《保鮮劑使用記錄》等三項制度,漁運船上建立《水產品收購記錄》、《水產品銷售記錄》、《保鮮劑使用記錄》等三項制度。
7.捕撈漁船新建或改建必須嚴格執行《漁船設施衛生基本要求》。新建或改建的捕撈漁船、漁運船,衛生設施必須符合浙江省地方標準《漁船設施衛生基本要求》(DB33/658?2007)。漁船衛生設施改造船廠由漁船檢驗部門指定,執行統一標準,實施規范化改造。改造完畢后,經船檢部門驗收合格,方可簽發檢驗合格證書。
8.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各縣(區)要做到檢測機構設立,檢測人員到位,檢測設備基本配置,檢測體系基本建立并開始運行。
?。ㄈ┘訌姍z查與督促。
1.開展水產養殖專項執法行動。2009年計劃開展2次水產養殖集中專項整治行動:一是在4-5月份,對全市水產苗種生產進行專項整治,重點為漁藥使用、市外引進苗種的索證索票、育苗生產記錄、銷售記錄等;二是在7-9月份,對全市水產養殖生產進行專項整治,重點為用藥、苗種來源、飼料來源、生產記錄、銷售記錄以及藥物、飼料的進出庫臺帳等。
2.開展對捕撈漁船、漁運船保鮮劑使用的專項執法行動。一是在5?8月份開展保鮮劑專項整治行動,組織漁政船到拖蝦漁船作業海域,檢查拖蝦漁船、漁運船保鮮劑使用情況及各項記錄制度執行情況等。二是在港口、碼頭日常檢查中,把打擊違法使用電脈沖漁具行為與檢查捕撈漁船、漁運船使用保鮮劑情況及執行各項記錄制度等情況有機結合。三是編印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資料,到重點港口、碼頭進行宣傳,并通過懸掛橫幅等形式營造聲勢。
3.開展對全市鄉鎮以上水產品批發交易市場的執法監督。重點檢查水產品批發市場是否做到《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的“應當設立或者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對進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查檢測;發現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應當要求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并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督促市場部門進一步明確市場主體責任,切實履行管理職責,杜絕海捕蝦二氧化硫殘留超標等濫用保鮮劑行為的發生。
?。ㄋ模┘訌姵跫壦a品質量安全抽檢。在積極落實農業部、省里下達的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和藥物殘留抽檢計劃的同時,開展市級和縣(區)級抽樣監測和檢測工作。監測和檢測范圍與重點如下:
1.對水產養殖產地環境進行抽樣監測,監測范圍覆蓋全市各大小島嶼上的水產養殖場。重點監測水質、底質中的重金屬、石油類、大腸菌群等指標,2009年抽檢樣品數量要達到100個以上。
2.對全市水產苗種繁育企業生產的苗種進行抽樣檢測。
3.在開展全市水產養殖生產單位使用飼料品種調查的基礎上,對養殖單位所使用的所有品種的配合飼料進行抽樣檢測。
4.對水產養殖產品進行抽樣檢測,重點抽檢周圍有造船等工業企業的養殖場的產品,檢測指標根據周圍工業企業排污的特定指標進行設置。
5.對捕撈船、漁運船上的水產品進行抽樣檢測。
各縣(區)在完成農業部、省級、市級抽樣計劃的同時,應根據各地實際,制定并組織實施水產品質量安全年度抽檢計劃,對養殖、捕撈初級水產品進行監督抽檢。對質量安全抽檢不合格的單位要查明情況、督促整改、落實相應處罰,并進行跟蹤抽檢。
四、工作保障
(一)組織保障。2009年舟山市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各項工作由市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指揮、協調,由各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ǘ┙涃M保障。各地要切實落實好全市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各項經費,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推進與完成。
(三)制度保障。各地各部門要建立分工明確、銜接順暢、運轉高效的聯合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我市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要建立“黑名單”制度,將下列類型的單位及主要責任人列入“黑名單”:1.違反《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浙江省漁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又逃避處罰的;2.拒不接受質量安全檢查、抽檢的;3.產品質量安全連續兩次抽檢不合格的。對列入“黑名單”的單位及主要責任人建立“黑名單”庫,進行專庫管理,實行重點監控。漁政漁監、船檢等部門在辦理相關漁業證書時要督促“黑名單”中的單位及其主要責任人接受相應處罰,同時,在項目立項、落實有關政策、核發水產養殖證等方面進行制約。
五、工作要求
?。ㄒ唬┞鋵嵢藛T,責任到位。要切實提高對抓好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監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各地要抽調骨干,組建強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章立制、明確責任,確保2009年我市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工作各項任務的完成。
?。ǘ┰鷮嵧七M,加強監督。各地要本著對社會穩定、群眾消費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扎實推進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工作,做到各項任務有部署、有臺帳、有總結、有監督、有考核。
?。ㄈ贤ㄐ畔?,營造氛圍。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公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力大的系統工程,要切實加強信息溝通、匯總與報導,營造社會大眾廣泛支持的良好氛圍。
?。ㄋ模┘訌妳f作,密切配合。要建立有效的工作銜接機制,加強縱橫向的溝通與協作,切實推進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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