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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郴州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后續市場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政辦函〔2014〕193號)

   2015-01-19 312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部門管理機構、直屬事業單位,中省駐郴各單位:  《郴州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后續市場監管工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部門管理機構、直屬事業單位,中省駐郴各單位:
 
  《郴州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后續市場監管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0月15日
 
  郴州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后續市場監管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落實我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湖南省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后續市場監管工作意見》(湘政辦發〔2014〕79號)、《郴州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郴政辦發〔2014〕4號)、《郴州市商事登記許可審批監督管理試行辦法》(郴政辦發〔2014〕5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放管并重,實行寬進嚴管,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構建權責統一的市場監管體系;強化信用監管,加強平臺建設,建立健全社會誠信體系,形成“協調監管、信用監管、社會共治”三位一體的監管模式,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行政原則。堅持依法行政,更好的發揮政府作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場監管職能,強化對商事主體工商登記前置改后置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管,建立健全與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相適應的后續市場監管體系,推行市場監管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二)責權對應原則。按照“誰負責許可審批、誰負責監督管理”的原則,實現審批與監管相統一、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相結合,厘清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市場監管職責,確保責任到位,實現監管效能的整體提升。
 
  (三)多方聯動原則。整合部門資源,優化執法力量;簡政放權,積極試行職能部門為主、市場主體自律、社會組織參與的監管新模式,充分發揮政府、市場、社會三方的作用,提高監管效能。
 
  (四)協調統一原則。探索創新監管辦法,審批部門、登記部門、監管部門按各自職能,加強協作,互相配合,共同抓好市場監管工作,進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確保依法監管、規范監管、有效監管。
 
  三、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立足于促進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有力的現代市場體系,加快形成權責明確、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場監管格局,到2020年建成體制比較成熟、制度更加定型的市場監管體系。
 
  (二)具體目標。
 
  一是完善商事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建設。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建設完善好包含商事登記信息共享管理系統、電子證照系統、商事主體協同監管系統、商事主體信息公示系統等內容的郴州市商事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政務服務平臺與商事登記管理信息平臺的一體化整合,達到信息共享,提高市場監管效率。
 
  二是構建“寬進嚴管”后續監管新模式。完善和落實工商登記前置改后置項目的審批許可部門后續市場監管暫行辦法,搭建與改革相適應的“寬進嚴管”后續監管新模式。
 
  四、實施步驟
 
  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后續市場監管工作分以下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9月下旬)。組織召開全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動員安排部署全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后續監管工作。
 
  (二)制度完善階段(2014年9月下旬至10月底)。各職能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制定本部門后續監管暫行辦法,并于2014年10月24日報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會審后(報送郵箱:czssgldxz@163.com ,聯系電話:2877350、18973599077),由各職能部門下文實施。
 
  (三)全面實施階段(2014年11月)。各部門按確定的職責分工和制定的監管措施,開展后續市場監管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對已出臺的相關實施辦法和監管細則進行調整,及時反饋監管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確保信息資源共享平臺信息推送順暢。
 
  (四)鞏固提升階段(2014年12月)。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監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做好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后續市場監管工作的督查。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總結前期工作經驗,查找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措施,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開展專題考核,并向全市通報考核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保障。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設立市場監管專責工作小組,由市工商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政務服務中心、市電子政務信息中心、市政府督查室、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為成員。專責工作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研究解決后續市場監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跟蹤、監督各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職責的情況,探索創新市場監管機制。對于行政審批事項,監管部門按行業管理分工確定職責。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做好本區域內的市場監管工作,擬定探索商事登記改革后續市場監管暫行辦法,做好改革過渡期的監管工作,防止出現監管真空。
 
  市工商局:負責建立郴州市商事登記信息公示平臺和郴州市商事登記信息共享及監管平臺,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監管工作,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在商事主體辦理工商登記時,根據市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記前置改后置許可目錄,參考各部門許可審批規范用語,告知商事主體辦理相應行政審批的事項名稱、主管部門等信息,并將商事主體登記信息通過郴州市商事登記信息共享及監管平臺推送給相關部門,并在郴州市商事登記信息公示平臺公示。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各有關部門后續市場監管工作的經費保障,研究制定相關政策,確保財政資金向市場監管傾斜。
 
  市編辦:負責牽頭清理精簡工商登記后置許可,制定出臺工商登記前置改后置許可目錄,協調解決各部門之間在后續市場監管工作中的職能爭議和問題。
 
  市政府法制辦:負責監督各職能部門依法行政,協調解決各部門之間在后續市場監管工作中的執法爭議和問題。
 
  市監察局:負責對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能規定履行監管職責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和執紀問責。
 
  市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對各部門保留實施的行政審批項目的流程進行簡化和優化,督促各部門實現政務信息網上公開,開展網上審批,牽頭組織市政務中心各部門窗口開展聯合告知、聯合預審工作,推動和探索聯合并聯審批工作。
 
  市電子政務信息中心:負責配合市工商局建立和優化郴州市商事登記信息公示平臺和郴州市商事登記信息共享及監管平臺,負責做好平臺的運行維護和安全保障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負責按照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協同開展好對后續市場監管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履行督查職責。
 
  (二)加強信息共享。各職能部門信息系統必須增加完善與郴州市商事登記信息共享及監管平臺連通的模塊,實現提交數據、交換信息的功能。各職能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定和標準,及時將本部門在市場監管過程中形成的登記、審批、執法、獎懲和服務等信息數據錄入到郴州市商事登記信息共享及監管平臺,建立全市市場監管信息數據庫,為后續市場監管提供信息服務。各部門要對上傳的信息實行動態管理和更新,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要求和各部門制定的具體辦法實行每天、每周或至少每月進行一次數據更新,保障改革后市場監管工作協同聯動和順利開展。各職能部門在制定的后續監管暫行辦法中應就信息接收、處理、上傳等工作明列下列內容:
 
  明列本部門每周多少次登錄郴州市商事登記信息共享及監管平臺,及時提取商事登記的相關信息數據,有針對性地實施相應的市場監管,對需行政審批和涉及公共安全等事項進行重點監控;
 
  明列本部門在提取基準信息后,多少時間內梳理分類相關信息,推送到基層分局或執法、監督單位;
 
  明列基層分局或執法、監督單位,多少時間內按相關信息開展審批、監管工作,多少時間內將審批結果、監管記錄等信息上傳至郴州市商事登記信息共享及監管平臺和郴州市商事登記信息公示平臺。各職能部門自行設定信息目錄范圍,有責任確保上傳信息真實、完整、不涉密;
 
  明列本部門多少時間內對涉及市場主體的工商登記、執法監管、行政審批等信息錄入郴州市商事登記信息共享及監管平臺和郴州市商事登記信息公示平臺公示,并實行動態管理和實時更新,可以是每天或每周至少每月進行一次;
 
  明列本部門多少時間內,開展一次部門相關數據比對工作,對涉及市場監管的部門數據進行及時匯整,并分類匹配與交叉核對,對市場主體需要辦理的相應行政審批進行有效核查,及時發現部門監管工作中存在的缺失與漏洞,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明列本部門在對市場主體進行現場檢查時,核查登記的與本部門監管直接相關聯的各項行政審批辦理情況,多少時間內將相關信息錄入郴州市商事登記信息共享及監管平臺,方便其他相關監管部門跟進核查處置;
 
  明列本部門對商事主體作出的一般程序行政處罰結果錄入郴州市商事登記信息共享及監管平臺和郴州市商事登記信息公示平臺公示的期限。
 
  (三)加強監管聯動。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在同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健全完善對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聯動管理機制,明確職責,形成“政府主導、職責明確、部門配合”的齊抓共管工作模式。
 
  無須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即可辦理營業執照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查處;
 
  未辦理營業執照和有關許可證或批準文件,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最先發現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其他行政許可部門負責查處。已取得營業執照而未取得有關許可證或批準文件從事后置許可事項經營的,由經營事項行政許可部門負責查處,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配合;
 
  依法應先取得行政許可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再辦理工商營業執照而未取得行政許可審批和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前置許可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依法查處。已取得前置許可證或批準文件而未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為主負責查處,前置許可部門予以配合。法律、法規對有關專門事項的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查處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各職能部門應當建立監管聯動機制,對在商事主體監管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不屬于本部門職責查處的,應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應當依法予以查處。
 
  附件:郴州市商事主體監管部門制定后續監管暫行辦法職責分工
 
  附件
 
  郴州市商事主體監管部門制定后續市場
 
  監管暫行辦法職責分工
 
  根據《郴州市工商登記前置改后置許可項目匯總目錄》中關于本市商事主體許可部門及中央和省級垂管部門在郴分支機構、國家和省級審批部門對應的市(縣市區)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現將各許可監管部門制定商事登記前置改后置許可項目后續監管暫行辦法的職責分工明確如下:
 
  (一)市發改委
 
  1.農藥生產(包括聯營、設立分廠和非農藥生產企業設立農藥生產車間)
 
  2.棉花加工
 
  3.新建汽車、農用運輸車、車用發動機生產企業及汽車生產企業跨產品類別生產其它類別汽車整車產品
 
  (二)市經信委
 
  1.監控化學品的生產、生產設備技術進出口
 
  2.供電(專營)
 
  3.承裝、承修、承試供電設施和受電設施
 
  4.電子認證服務許可
 
  5.經營性互聯網文化經營單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網上傳播視聽節目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
 
  (三)市財政局
 
  1.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
 
  2.資產評估機構及分支機構
 
  (四)市公安局
 
  1.因私出入境中介
 
  2.保安服務
 
  3.公務用槍制造
 
  4.弩的制造、銷售及營業性射擊場開設弩射項目
 
  5.旅館特種行業許可
 
  6.典當特種行業許可
 
  7.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
 
  (五)市商務局
 
  1.對外勞務合作經營(含境外就業中介服務)
 
  2.典當經營許可
 
  3.拍賣經營批準
 
  4.鮮繭收購
 
  5.酒類批發及零售
 
  6.新建成品油煉油
 
  7.成品油批發、倉儲
 
  8.成品油零售
 
  9. 新建棉紡企業及棉紡紡紗項目
 
  (六)市衛生局
 
  1.供水(專營)衛生許可
 
  2.設置單采血漿站許可
 
  3.營利性醫療機構(含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
 
  4.娛樂場所衛生許可
 
  5.旅館衛生許可
 
  6.公共場所經營衛生許可
 
  (七)市安監局
 
  1.煙花爆竹批發
 
  2.生產、經營第一類中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
 
  3.礦產資源開采安全生產許可
 
  (八)市食藥局
 
  1.生產、經營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
 
  2.藥品生產、經營
 
  3.血液制品生產、經營
 
  4.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生產、經營
 
  5.餐飲服務經營(部分下放,保留市城區1000㎡以上的審批)
 
  6.保健食品生產經營
 
  (九)市文廣新局
 
  1.經營性互聯網文化經營單位(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
 
  2.網上傳播視聽節目
 
  3.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
 
  4.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單位
 
  5.電影業
 
  6.印刷經營企業設立(合并、分立)審批(部分下放,保留市轄區,縣市自行審批)
 
  7.音像制品經營
 
  8.出版、進口經營、復制業務
 
  9.報紙、期刊、圖書批發
 
  10.營業性演出(①該項包含營業性文藝表演團體、演出經紀機構 ②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由文化部許可)
 
  11.娛樂場所經營許可
 
  (十)市交通運輸局
 
  1.鐵路運輸企業的設立、變更、撤銷
 
  (十一)市地方海事局
 
  1.水路運輸及服務
 
  2.國際海上運輸及其輔助性業務經營
 
  3.港口經營、港口理貨
 
  (十二)市運管處
 
  1.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營和道路運輸站場(包括客運站場和貨運站場)經營
 
  (十三)市質監局
 
  1.計量器具制造、維修
 
  2.食品生產、加工
 
  3.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容器生產
 
  4.設立認證機構
 
  (十四)市環保局
 
  1.娛樂場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2.生產、銷售、運輸放射性物質
 
  3.核出口
 
  4.危險廢物經營
 
  (十五)市農業局
 
  1.生產、經營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常規種原種種子
 
  2.實行選育、生產、經營相結合并達到國務院農業部門規定的注冊資本金額和種子進出口企業
 
  3.生產轉基因、經營農業轉基因植物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種畜禽、水產苗種由市畜牧獸醫水產局監管)
 
  4.生產、加工農業轉基因生物
 
  (十六)市畜牧獸醫水產局
 
  1.生產經營家畜卵子、冷凍精液、胚胎等遺傳材料
 
  2.種畜禽生產經營
 
  3.獸藥生產、經營,獸用生物制品生產
 
  4.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
 
  5.其他飼料生產
 
  (十七)市林業局
 
  1.生產、經營主要林木良種種子
 
  2.實行選育、生產、經營相結合并達到國家林業部門法定的注冊資本金額和種子進出口企業
 
  3.林區經營(含加工)木材
 
  4.野生動物、植物經營
 
  (十八)市教育局
 
  1.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
 
  (十九)市國土資源局
 
  1.礦產資源開采涉及采礦許可
 
  (二十)市鹽業局
 
  1.食鹽生產、經營
 
  (二十一)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
 
  1.燃氣經營、燃氣供應設施許可
 
  (二十二)市農機局
 
  1.拖拉機駕駛培訓業務
 
  (二十三)市殘聯
 
  1.假肢和矯形器(輔助器具)生產裝配企業資格認定
 
  (二十四)市工商局
 
  1.食品流通經營
 
  (二十五)市郵政管理局
 
  1.快遞、郵票品交易業務
 
  (二十六)市文物管理處
 
  1.文物商店
 
  2.文物拍賣許可
 
  (二十七)市消防支隊
 
  1.娛樂場所消防安全
 
  (二十八)市旅游外事僑務局
 
  1.旅行社設立
 
  (二十九)市密碼管理部門
 
  1.商用密碼產品(專營)
 
  (三十)市人社局
 
  1.勞務派遣經營許可
 
  (三十一)市煙草專賣局
 
  1.煙草制品生產、批發、零售
 
  (三十二)市國稅局
 
  1.增值稅專用發票印制、其他發票印制
 
  (三十三)市地稅局
 
  1.其他發票印制
 
  (三十四)長沙海關駐郴州辦事處
 
  1.經營保稅貨物的儲存、加工、裝配、展示、運輸、寄售業務和經營免稅商店
 
  2.設立從事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業務的檢驗機構
 
  (三十五)市物價局
 
  1.價格評估機構
 
  (三十六)市知識產權局
 
  1.設立專利代理機構
 
  (三十七)市房產局
 
  1.三級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認定


 
地區: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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