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廣東省質監局關于加強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粵質監認函〔2012〕771號)

   2013-05-02 953
核心提示:  各地級以上市質監局,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順德區市場安全監管局,各食品檢驗機構、相關評審員:  根據國家認監委關于開展20
   各地級以上市質監局,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順德區市場安全監管局,各食品檢驗機構、相關評審員: 
  根據國家認監委關于開展2012年實驗室資質認定專項監督檢查的要求,2012年9-10月,省局組織檢查組對我省部分獲證食品實驗室進行專項監督檢查,發現大部分獲證綜合性實驗室沒有獨立的食品檢驗場所和檢測儀器設備,食品與非食品檢驗共用檢驗場所和檢測儀器,也沒有防止交叉污染的程序規定和驗證確認記錄,嚴重不符合《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和《廣東省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評審工作指南》的要求。為進一步規范食品實驗室資質認定工作的管理,結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特重申如下規定:
 
  一、食品檢驗室的食品樣品必須獨立存儲,有單獨的樣品儲存空間和冷藏冷凍設施。
 
  二、食品檢驗前處理的實驗區必須與非食品檢驗的實驗區分開。食品檢驗化學滴定、理化分析的前處理及儀器分析上機前的樣品前處理工序及相關設備、食品檢驗涉及的玻璃器皿必須獨立使用,并有具體可行措施防止樣品在流轉過程中受污染。
 
  三、食品檢驗室配置的大型儀器設備原則上獨立使用,若與非食品檢驗項目共用,應有防止交叉污染的程序文件規定和可追溯確認記錄,確保儀器設備滿足食品檢驗使用要求。
 
  各獲證食品實驗室接到本通知后應立即開展自查整改,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食品實驗室必須于2013年6月30日前整改完成并達到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獲證實驗室在此期間不得申請擴項及各種變更;已通過評審但未審批的實驗室,按評審存在問題進行整改處理,實驗室整改完成后由評審組長到現場確認并出具書面意見后再審批;未評審的食品實驗室,評審時按上述要求進行評審。各評審組長和評審員在評審過程中要嚴格把關,對未按上述要求進行評審的評審組長和評審員,省局將嚴肅處理,情況嚴重者取消評審員資格。
 
  廣東省質監局
 
  2012年10月26日
 


 
地區: 廣東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