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關系到建筑工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呂梁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呂政發〔2007〕86號)明確要求強化建筑工地食堂監督管理,為更好地貫徹落實《決定》精神,切實維護建筑工人健康權益,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從維護廣大建筑工人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出發,不斷加強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監管,防止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職工和農民工的身體健康和飲食安全,積極推進平安和諧呂梁建設進程,將黨和政府對建筑工人的關心落到實處。
二、工作目標
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件調查處理機制,確保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報告及時,反應迅速,處理得當。各級衛生部門要發揮食品衛生監管技術優勢,科學引導,合理規劃,做好建筑工地食堂衛生的指導監督工作,認真落實建筑工地食堂食品衛生承諾告知制度,積極做好食品衛生許可、從業人員的體檢、培訓及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做到指導及時化,培訓制度化,資料檔案化,確保監督頻率3次以上,監督覆蓋率達100%。各級建設主管部門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做好建筑工地食堂的指導監督工作,將工地食堂管理納入建筑工地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對工地食堂衛生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巡查,并將食品衛生管理列入施工企業的考核范圍。各個建筑及施工單位要確立第一責任人意識,將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各項工地食堂衛生規章制度,確立專門的工地食堂食品衛生監督人員,對食品的采購索票索證,建立臺賬,對易造成食物中毒的重要環節進行專門監督。通過整治工作,真正使建筑工地食堂的相關衛生要求和衛生制度得到落實,衛生許可證持證率達到80%以上,有證食堂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持證率達90%以上。
三、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2008年5月15——6月5日)。
對全市范圍內建筑工地食堂完成第一次全面摸底登記和監督檢查,進一步掌握建筑工地食堂基本情況,規范已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衛生管理,對未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單位告知相關辦證要求、許可條件及整改意見。按照市食安委統一部署,衛生、城建、工商等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向建筑工地食堂分發告知書,督促辦理承諾手續。
(二)宣傳培訓(2008年6月6日——7月10日)。
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宣傳與培訓工作,強化建筑工地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意識,鄉鎮、街道辦及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強指導,開展宣傳與培訓工作。完成對轄區內建筑工地食堂第二次全面監督檢查與技術指導。對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建筑工地辦理衛生許可證或臨時許可證,選擇衛生設施和衛生管理相對較好的工地食堂作為衛生監督規范化管理的試點,適時全面推開。
(三)督促整改(2008年7月11日——8月25日)。
進一步規范建筑工地食堂食品衛生狀況,適時召開轄區內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工作會議,督促建筑工地食堂按照食品衛生許可條例進行整改,轄區內建筑工地食堂規范化管理要達到一定數量。各縣(市、區)要及時總結階段工作成果,將好的工作方法在本轄區全面推廣,為第四階段達標驗收奠定良好基礎。
(四)總結驗收(2008年8月26日——9月25日)。
對經過整改的建筑工地食堂進行驗收,完成轄區內建筑工地食堂專項整治工作任務,使衛生許可證持證率達到80%以上,轄區內建筑工地食堂規范化管理數量達到總數的90%。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要進一步落實政府負總責、部門各負其責、建筑施工單位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本次專項整治工作時間緊,難度大,各級各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明確職責,抓好落實,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監管,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二)加強協作。各相關部門要做好銜接與溝通,加強部門協作,消除工作阻力,形成整治合力,確保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三)確保成效。各縣(市、區)要掌握本轄區內建筑工地食堂基本情況,要及時對轄區內建筑工地食堂食品衛生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并上報市食安委辦公室。
聯 系 人:李潤生
聯系電話:0358—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從維護廣大建筑工人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出發,不斷加強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監管,防止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職工和農民工的身體健康和飲食安全,積極推進平安和諧呂梁建設進程,將黨和政府對建筑工人的關心落到實處。
二、工作目標
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件調查處理機制,確保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報告及時,反應迅速,處理得當。各級衛生部門要發揮食品衛生監管技術優勢,科學引導,合理規劃,做好建筑工地食堂衛生的指導監督工作,認真落實建筑工地食堂食品衛生承諾告知制度,積極做好食品衛生許可、從業人員的體檢、培訓及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做到指導及時化,培訓制度化,資料檔案化,確保監督頻率3次以上,監督覆蓋率達100%。各級建設主管部門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做好建筑工地食堂的指導監督工作,將工地食堂管理納入建筑工地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對工地食堂衛生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巡查,并將食品衛生管理列入施工企業的考核范圍。各個建筑及施工單位要確立第一責任人意識,將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各項工地食堂衛生規章制度,確立專門的工地食堂食品衛生監督人員,對食品的采購索票索證,建立臺賬,對易造成食物中毒的重要環節進行專門監督。通過整治工作,真正使建筑工地食堂的相關衛生要求和衛生制度得到落實,衛生許可證持證率達到80%以上,有證食堂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持證率達90%以上。
三、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2008年5月15——6月5日)。
對全市范圍內建筑工地食堂完成第一次全面摸底登記和監督檢查,進一步掌握建筑工地食堂基本情況,規范已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衛生管理,對未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單位告知相關辦證要求、許可條件及整改意見。按照市食安委統一部署,衛生、城建、工商等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向建筑工地食堂分發告知書,督促辦理承諾手續。
(二)宣傳培訓(2008年6月6日——7月10日)。
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宣傳與培訓工作,強化建筑工地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意識,鄉鎮、街道辦及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強指導,開展宣傳與培訓工作。完成對轄區內建筑工地食堂第二次全面監督檢查與技術指導。對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建筑工地辦理衛生許可證或臨時許可證,選擇衛生設施和衛生管理相對較好的工地食堂作為衛生監督規范化管理的試點,適時全面推開。
(三)督促整改(2008年7月11日——8月25日)。
進一步規范建筑工地食堂食品衛生狀況,適時召開轄區內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工作會議,督促建筑工地食堂按照食品衛生許可條例進行整改,轄區內建筑工地食堂規范化管理要達到一定數量。各縣(市、區)要及時總結階段工作成果,將好的工作方法在本轄區全面推廣,為第四階段達標驗收奠定良好基礎。
(四)總結驗收(2008年8月26日——9月25日)。
對經過整改的建筑工地食堂進行驗收,完成轄區內建筑工地食堂專項整治工作任務,使衛生許可證持證率達到80%以上,轄區內建筑工地食堂規范化管理數量達到總數的90%。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要進一步落實政府負總責、部門各負其責、建筑施工單位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本次專項整治工作時間緊,難度大,各級各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明確職責,抓好落實,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監管,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二)加強協作。各相關部門要做好銜接與溝通,加強部門協作,消除工作阻力,形成整治合力,確保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三)確保成效。各縣(市、區)要掌握本轄區內建筑工地食堂基本情況,要及時對轄區內建筑工地食堂食品衛生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并上報市食安委辦公室。
聯 系 人:李潤生
聯系電話: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