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發展理念,進一步提升我省漁業安全生產水平,保障漁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漁業健康發展和漁區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8〕113號)、《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發〔2008〕17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
我省是漁業大省,從事漁業生產的漁船、漁工和漁民眾多,安全生產任務十分繁重。近年來,通過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管理、推進信息化和標準化建設、構建長效機制,全省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但是,漁業屬于高危行業,受海洋氣候變化、極端災害天氣多、生產單位分散、從業人員素質不高、生產環境惡劣、安全投入不足、基礎設施和技術裝備相對落后及海上交通管理難度大等因素影響,漁業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給漁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影響了漁業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加強漁業安全生產工作,是保障廣大漁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需要,是保障全省漁業發展的需要,是“平安山東”建設的需要。各級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大工作力度,認真研究分析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編制“平安漁業”建設規劃,加大政策資金扶持力度,建立持續穩定的漁業安全投入機制,確保全省漁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各級漁業部門要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法履行職責。要深入開展“平安漁業”、“文明漁港”、“漁業雙基建設”等示范創建活動,積極營造全社會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良好氛圍,為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二、全面落實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明確各級政府工作職責。市、縣(市、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要建立完善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救援體系,健全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及時協調解決漁業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妥善處置安全事故善后工作。市、縣(市、區)政府分管領導要定期登臨漁船檢查漁業安全生產工作,遇有橙色以上等級大風海浪預警,應到漁港碼頭檢查漁民漁船防風避浪工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落實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掌握轄區漁業安全生產情況,督促抓好漁船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組織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應經常登臨漁船檢查漁業安全生產工作,遇有藍色以上等級大風海浪預警,必須到漁港碼頭檢查漁民漁船防風避浪工作。
?。ǘ┟鞔_漁業等有關部門工作職責。漁業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漁業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執法檢查,根據政府授權依法組織或參與漁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安監、海事、交通、公安邊防和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履行監管職責,共同做好漁業安全生產工作。
?。ㄈ┟鞔_基層漁業管理組織(包括村、社、漁業公司、相關企業等)工作職責。認真履行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完善制度,確保漁業安全生產制度和措施落實到船、到人。全面掌握所屬漁船安全生產情況,督促船長進行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做好漁民安全宣傳教育和組織培訓工作。
?。ㄋ模┟鞔_漁船所有人、經營人和船長工作職責。漁船所有人、經營人是漁船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船長是第一責任人,對漁船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漁船所有人、經營人應認真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漁船安全適航。船長應嚴格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生產作業規則規程,保證漁船航行、停泊和作業安全。
?。ㄎ澹﹪栏駶O業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目標量化管理,實行控制指標“一票否決”制。建立市、縣兩級政府、漁業部門負責人較大安全事故質詢和問責制度。對造成漁業船舶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人,依法予以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進一步加強漁業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
?。ㄒ唬﹦撔聺O業安全生產組織化管理體制。以漁船編隊生產為基礎,以自律管理、委托管理、網格管理為手段,創新漁業安全基層組織化管理模式。在中小型漁船集中的地區,引導建立漁業協會等自律組織;在捕撈生產單位密集地區,引導聯戶個體(承包)漁船掛靠大漁業公司,實行委托管理。在漁船停泊分散、漁港條件較差的地區,推廣和建立縣級漁業行政執法聯系點和聯絡員制度。
(二)健全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漁業安全生產、防災減災以及漁船、漁港和漁業船員管理等制度,建立事故預防和控制、應急救援和處置等應急預案,完善漁船、漁機、網具、養殖機械、漁業通信導航等漁業裝備安全標準,建立漁船動態報告制度,實施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管理。
(三)加強漁港基礎設施建設??茖W規劃漁港建設布局,加強漁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碼頭、防波堤和護岸建設質量,完善港口消防、防污染及漁業航標等安全設施。新建、改擴建漁港要突出避風防災功能。嚴格漁港認定、等級劃分以及漁港經營許可管理,健全漁港建設及保護管理制度,保障漁港功能的正常發揮。
(四)實施漁船標準化建設。按照“政府引導、科學規劃、穩步推進”的原則,加快推進漁船船型和網具設計標準化建設,對木質漁船進行玻璃鋼化改造,對大型漁船進行冷凍化改造。5年內優化設計50個標準船型、50個標準網具,更新改造2000艘木質漁船、1000艘大型漁船,進一步提高漁船安全質量。
?。ㄎ澹┘訌姖O業船員培訓與管理。嚴格落實培訓機構認定制度,建立漁業船員培訓基地,強化漁業船員實際操作能力培訓。對職務船員、遠洋及涉外漁業船員實行特殊安全強制培訓,普通船員由政府出資實行公益培訓。嚴格漁業船員考試發證和持證上崗制度,加強漁業用工和準入管理。
(六)加快漁業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加強信息技術在漁業安全生產中的應用。60馬力以下漁船配備CDMA(手機)通信定位終端,60馬力以上漁船配備AIS(自動識別避碰儀)防碰撞識別系統船載終端,重點漁船、遠海漁船和涉外漁船配備衛星通訊終端,二級以上漁港建設視頻監控系統和漁船射頻識別系統(RFID)。構建以CDMA網絡、AIS網絡和衛星網絡“三網”為主體,以漁船基礎信息管理(IC卡)、近海漁業通訊、漁船射頻識別與漁港視頻監控“四大系統”為輔助,省、市、縣、鎮四級共享的海洋漁船安全管理與應急救援信息平臺,實現對海洋漁船和漁港全海域、無縫隙的動態監管。繼續發揮傳統近海通訊設備的功能,為漁民提供便捷的通訊服務。
四、進一步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ㄒ唬┘訌姖O業生產準入管理。認真執行國家漁船船網工具“雙控”政策和捕撈許可制度,實行漁業輔助船總量控制,嚴禁以漁業輔助船名義新建捕撈漁船。嚴格規范漁船交易行為,漁船買賣應按規定辦理船網工具指標轉移手續。加強漁船檢驗管理,禁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漁船從事漁業生產活動。
(二)加強漁船漁港監督檢查。加強漁業企業、漁港碼頭、漁船集中停泊點等重點場所以及載員10人以上漁船的監督檢查,嚴禁漁船擅自改變作業性質載人載貨,強化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治工作。嚴格漁船簽證制度,5級以上風力掛機漁船和木帆漁船不得出海,6級以上大風60馬力以下漁船不得出海,7級以上大風400馬力以下漁船不得出海,8級以上大風所有漁船均不得出海。
?。ㄈ┘訌娚嫱鉂O業安全管理。漁業企業、漁船船東和船長要嚴格執行國際漁業條約、雙邊漁業協定和有關管理規定,依法從事漁業生產活動。漁業部門要加強重點敏感海域監督檢查和巡航護漁工作,禁止漁船違規進入涉外爭議水域作業。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做好涉外漁業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防止引發漁業涉外安全事故。
?。ㄋ模┘訌姾I虾叫邪踩O管。針對海上運輸船舶與漁船碰撞事故上升的態勢,海事部門要充分利用VTS、AIS、VHF、CCTV等手段,密切監控轄區狹水道、通航分道、通航密集區航行船舶動態,加強大風、大霧和夜間等能見度不良條件下的交通管制,提醒船舶加強值班瞭望,保持安全航速,及早采取避讓措施,防止運輸船舶與漁船發生碰撞事故。
(五)建立安全監管聯動機制。構建政府統一領導、漁業部門依法監管、各部門協作配合的漁業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格局。漁業、安監、公安邊防、交通運輸、海事、工商管理、技術監督、水利、環境保護、氣象、信息產業等部門要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漁業安全監管聯動機制、海上搜救聯動機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共享機制、涉外漁業聯合監管機制,形成漁業安全生產監管合力。
五、切實提高漁業防災減災與保障能力
?。ㄒ唬┘訌娮匀粸暮︻A報預警工作。完善海洋氣象臺、海洋預報臺監測站點分布,進一步提高海上災害天氣預報準確率。氣象、海洋部門要及時將災害天氣和風暴潮、赤潮、海浪、海嘯、海冰等災害信息通報當地政府及漁業部門。漁業、海事部門要利用各種信息渠道將災害氣象預警信息及時傳遞漁區、漁業企業和漁民,同時發布漁船避險路線、避險操作規程、養殖人員撤離等注意事項,為漁業防災減災和漁民漁船避險做好服務工作。
(二)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各級人民政府要制訂完善漁業安全生產、水(海)上搜救和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加強漁業執法船(艇)和漁船的輔助救助能力建設,配備必要的救助裝備。對漁船搶險救助行為給予補貼,鼓勵漁船開展自救互救。交通運輸、海事部門要發揮海上專業搜救力量的主體救助作用,加快海事搜救船(艇)在全省沿海的布點工作。漁業部門要建立漁船應急救援志愿船隊伍,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三)增強漁業風險保障能力。各級人民政府要引導鼓勵漁民和漁船參加漁業互助保險,不斷提高漁民互助保障和抵御風險的能力。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發展理念,進一步提升我省漁業安全生產水平,保障漁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漁業健康發展和漁區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8〕113號)、《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發〔2008〕17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
我省是漁業大省,從事漁業生產的漁船、漁工和漁民眾多,安全生產任務十分繁重。近年來,通過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管理、推進信息化和標準化建設、構建長效機制,全省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但是,漁業屬于高危行業,受海洋氣候變化、極端災害天氣多、生產單位分散、從業人員素質不高、生產環境惡劣、安全投入不足、基礎設施和技術裝備相對落后及海上交通管理難度大等因素影響,漁業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給漁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影響了漁業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加強漁業安全生產工作,是保障廣大漁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需要,是保障全省漁業發展的需要,是“平安山東”建設的需要。各級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大工作力度,認真研究分析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編制“平安漁業”建設規劃,加大政策資金扶持力度,建立持續穩定的漁業安全投入機制,確保全省漁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各級漁業部門要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法履行職責。要深入開展“平安漁業”、“文明漁港”、“漁業雙基建設”等示范創建活動,積極營造全社會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良好氛圍,為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二、全面落實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明確各級政府工作職責。市、縣(市、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要建立完善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救援體系,健全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及時協調解決漁業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妥善處置安全事故善后工作。市、縣(市、區)政府分管領導要定期登臨漁船檢查漁業安全生產工作,遇有橙色以上等級大風海浪預警,應到漁港碼頭檢查漁民漁船防風避浪工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落實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掌握轄區漁業安全生產情況,督促抓好漁船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組織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應經常登臨漁船檢查漁業安全生產工作,遇有藍色以上等級大風海浪預警,必須到漁港碼頭檢查漁民漁船防風避浪工作。
?。ǘ┟鞔_漁業等有關部門工作職責。漁業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漁業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執法檢查,根據政府授權依法組織或參與漁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安監、海事、交通、公安邊防和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履行監管職責,共同做好漁業安全生產工作。
?。ㄈ┟鞔_基層漁業管理組織(包括村、社、漁業公司、相關企業等)工作職責。認真履行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完善制度,確保漁業安全生產制度和措施落實到船、到人。全面掌握所屬漁船安全生產情況,督促船長進行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做好漁民安全宣傳教育和組織培訓工作。
?。ㄋ模┟鞔_漁船所有人、經營人和船長工作職責。漁船所有人、經營人是漁船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船長是第一責任人,對漁船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漁船所有人、經營人應認真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漁船安全適航。船長應嚴格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生產作業規則規程,保證漁船航行、停泊和作業安全。
?。ㄎ澹﹪栏駶O業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目標量化管理,實行控制指標“一票否決”制。建立市、縣兩級政府、漁業部門負責人較大安全事故質詢和問責制度。對造成漁業船舶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人,依法予以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進一步加強漁業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
?。ㄒ唬﹦撔聺O業安全生產組織化管理體制。以漁船編隊生產為基礎,以自律管理、委托管理、網格管理為手段,創新漁業安全基層組織化管理模式。在中小型漁船集中的地區,引導建立漁業協會等自律組織;在捕撈生產單位密集地區,引導聯戶個體(承包)漁船掛靠大漁業公司,實行委托管理。在漁船停泊分散、漁港條件較差的地區,推廣和建立縣級漁業行政執法聯系點和聯絡員制度。
(二)健全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漁業安全生產、防災減災以及漁船、漁港和漁業船員管理等制度,建立事故預防和控制、應急救援和處置等應急預案,完善漁船、漁機、網具、養殖機械、漁業通信導航等漁業裝備安全標準,建立漁船動態報告制度,實施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管理。
(三)加強漁港基礎設施建設??茖W規劃漁港建設布局,加強漁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碼頭、防波堤和護岸建設質量,完善港口消防、防污染及漁業航標等安全設施。新建、改擴建漁港要突出避風防災功能。嚴格漁港認定、等級劃分以及漁港經營許可管理,健全漁港建設及保護管理制度,保障漁港功能的正常發揮。
(四)實施漁船標準化建設。按照“政府引導、科學規劃、穩步推進”的原則,加快推進漁船船型和網具設計標準化建設,對木質漁船進行玻璃鋼化改造,對大型漁船進行冷凍化改造。5年內優化設計50個標準船型、50個標準網具,更新改造2000艘木質漁船、1000艘大型漁船,進一步提高漁船安全質量。
?。ㄎ澹┘訌姖O業船員培訓與管理。嚴格落實培訓機構認定制度,建立漁業船員培訓基地,強化漁業船員實際操作能力培訓。對職務船員、遠洋及涉外漁業船員實行特殊安全強制培訓,普通船員由政府出資實行公益培訓。嚴格漁業船員考試發證和持證上崗制度,加強漁業用工和準入管理。
(六)加快漁業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加強信息技術在漁業安全生產中的應用。60馬力以下漁船配備CDMA(手機)通信定位終端,60馬力以上漁船配備AIS(自動識別避碰儀)防碰撞識別系統船載終端,重點漁船、遠海漁船和涉外漁船配備衛星通訊終端,二級以上漁港建設視頻監控系統和漁船射頻識別系統(RFID)。構建以CDMA網絡、AIS網絡和衛星網絡“三網”為主體,以漁船基礎信息管理(IC卡)、近海漁業通訊、漁船射頻識別與漁港視頻監控“四大系統”為輔助,省、市、縣、鎮四級共享的海洋漁船安全管理與應急救援信息平臺,實現對海洋漁船和漁港全海域、無縫隙的動態監管。繼續發揮傳統近海通訊設備的功能,為漁民提供便捷的通訊服務。
四、進一步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ㄒ唬┘訌姖O業生產準入管理。認真執行國家漁船船網工具“雙控”政策和捕撈許可制度,實行漁業輔助船總量控制,嚴禁以漁業輔助船名義新建捕撈漁船。嚴格規范漁船交易行為,漁船買賣應按規定辦理船網工具指標轉移手續。加強漁船檢驗管理,禁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漁船從事漁業生產活動。
(二)加強漁船漁港監督檢查。加強漁業企業、漁港碼頭、漁船集中停泊點等重點場所以及載員10人以上漁船的監督檢查,嚴禁漁船擅自改變作業性質載人載貨,強化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治工作。嚴格漁船簽證制度,5級以上風力掛機漁船和木帆漁船不得出海,6級以上大風60馬力以下漁船不得出海,7級以上大風400馬力以下漁船不得出海,8級以上大風所有漁船均不得出海。
?。ㄈ┘訌娚嫱鉂O業安全管理。漁業企業、漁船船東和船長要嚴格執行國際漁業條約、雙邊漁業協定和有關管理規定,依法從事漁業生產活動。漁業部門要加強重點敏感海域監督檢查和巡航護漁工作,禁止漁船違規進入涉外爭議水域作業。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做好涉外漁業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防止引發漁業涉外安全事故。
?。ㄋ模┘訌姾I虾叫邪踩O管。針對海上運輸船舶與漁船碰撞事故上升的態勢,海事部門要充分利用VTS、AIS、VHF、CCTV等手段,密切監控轄區狹水道、通航分道、通航密集區航行船舶動態,加強大風、大霧和夜間等能見度不良條件下的交通管制,提醒船舶加強值班瞭望,保持安全航速,及早采取避讓措施,防止運輸船舶與漁船發生碰撞事故。
(五)建立安全監管聯動機制。構建政府統一領導、漁業部門依法監管、各部門協作配合的漁業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格局。漁業、安監、公安邊防、交通運輸、海事、工商管理、技術監督、水利、環境保護、氣象、信息產業等部門要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漁業安全監管聯動機制、海上搜救聯動機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共享機制、涉外漁業聯合監管機制,形成漁業安全生產監管合力。
五、切實提高漁業防災減災與保障能力
?。ㄒ唬┘訌娮匀粸暮︻A報預警工作。完善海洋氣象臺、海洋預報臺監測站點分布,進一步提高海上災害天氣預報準確率。氣象、海洋部門要及時將災害天氣和風暴潮、赤潮、海浪、海嘯、海冰等災害信息通報當地政府及漁業部門。漁業、海事部門要利用各種信息渠道將災害氣象預警信息及時傳遞漁區、漁業企業和漁民,同時發布漁船避險路線、避險操作規程、養殖人員撤離等注意事項,為漁業防災減災和漁民漁船避險做好服務工作。
(二)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各級人民政府要制訂完善漁業安全生產、水(海)上搜救和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加強漁業執法船(艇)和漁船的輔助救助能力建設,配備必要的救助裝備。對漁船搶險救助行為給予補貼,鼓勵漁船開展自救互救。交通運輸、海事部門要發揮海上專業搜救力量的主體救助作用,加快海事搜救船(艇)在全省沿海的布點工作。漁業部門要建立漁船應急救援志愿船隊伍,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三)增強漁業風險保障能力。各級人民政府要引導鼓勵漁民和漁船參加漁業互助保險,不斷提高漁民互助保障和抵御風險的能力。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