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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清真食品行業整頓工作方案(哈政辦綜〔2003〕44號)

   2011-03-17 677
核心提示: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哈爾濱市清真食品行業整頓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哈爾濱市清真食品行業整頓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三年七月二日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黑龍江省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管理條例》和《哈爾濱市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兩個《條例》),依法加強對清真食品行業的管理,尊重和保護具有清真飲食習俗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清真食品市場,市政府決定對全市清真食品行業進行全面整頓,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兩個《條例》為核心,依法加強對清真食品行業的管理,切實解決在清真食品生產經營中存在的不清真問題;以打擊取締私屠濫宰、私屠濫檢,整頓清真肉食品流通秩序為重點,加強領導、分級負責,部門配合、通力協作,依法開展整頓工作,促進全市清真食品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二、整頓范圍

  全市生產經營清真食品的餐飲業、畜禽屠宰業、食品加工業、食品銷售業。

  三、整頓內容

  (一)整頓清真企業生產經營秩序

  1、查“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看清真企業法人代表是否具備經營資格,是否存在未經市民族宗教部門批準、擅自開辦清真企業及“假清真”問題。清真食品生產、采購、儲存等主要崗位和關鍵環節,是否由具有清真飲食習俗的少數民族職工擔任。

  2、查清真食品原料來源,看進貨渠道是否符合清真標準,從外地購進的清真肉食品等原料是否持有符合清真標準的有效證明。

  3、查清真食品加工設備,看庫房容器、計量器具、運輸工具等是否專用,并有無明顯的清真標志。生產經營場地和周邊環境是否符合清真條件。

  4、查清真企業的名稱、牌匾、幌以及產品包裝標識,看是否符合清真習俗。

  對不符合清真條件的企業和經營者,要堅決予以取締。上述工作由市民族宗教局牽頭,會同市工商部門組織落實。

  (二)整頓清真肉品屠宰市場秩序

  1、整頓清真畜禽屠宰環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保法》和兩個《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對全市的清真屠宰廠(點)進行全面檢查,對合格的予以保留,不合格的撤銷其屠宰資格。凡未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清真畜禽屠宰(點),一律視為私屠濫宰、堅決予以打擊和取締。上述工作由市商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

  2、整頓清真畜禽檢疫環節。檢查檢疫人員是否按國家規定的檢疫程序和檢疫標準實施檢疫并對檢疫結果負責,堅決糾正不規范的檢疫行為。檢查檢疫印章、票據的管理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處理。檢查各屠宰廠(點)和檢疫人員對“病害肉”及“注水肉”是否嚴格按規定進行了登記和無害化處理,對違反規定將“病害肉”和“注水肉”放行出廠(點)的企業及其檢疫人員,要依法進行嚴厲處罰,從“源頭”上解決“病害肉”、“注水肉”流入市場的問題。上述工作由市畜牧局牽頭,會同市工商、環保、民族宗教等部門組織落實。

  (三)整頓清真肉食品銷售市場秩序

  1、由市商委負責,對全市經營清真肉食品的國有、集體商店進行審查登記。一查是否具備經營銷售清真肉食品的條件;二查是否按規定從指定渠道進貨,并持有清真肉食品證明;三查清真肉食品銷售網點布局是否合理,大型副食商場、市場及流動人口較多的商業場所,是否按規定設立了清真食品銷售網點或專柜。

  2、由市工商局負責,對全市經營清真肉食品的副食品市場(早市攤床等)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實行清真肉食品市場準入制度,嚴禁“病害肉、注水肉”等非清真肉食品進入市場。對未經市民族宗教部門批準發證,非法經營清真食品的經營者和企業,要給予嚴厲打擊和堅決取締,并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3、由市衛生局負責,對全市范圍內經營清真肉食品的商店、賓館、飯店和清真肉制品加工企業的清真食品進行嚴格的衛生檢疫,對違反規定采購和使用“非清真肉、注水肉、病害肉”的企業和經營者堅決予以取締,并依法嚴厲查處。

  四、整頓方法和步驟

  此次整頓工作采取市、區縣(市)結合,部門配合綜合執法的方式進行,共分三個階段。

  (一)宣傳動員階段(7月1日至7月10日):集中宣傳兩個《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工作方案,搞好組織動員。

  (二)清理整頓階段(7月11日至7月25日):按照《方案》的部署,對清真食品行業,重點對清真畜禽屠宰、檢疫、銷售環節進行清理整頓。

  (三)檢查驗收階段(7月25日至7月30日):由市清真食品行業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對整頓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五、幾點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清真食品行業整頓工作的領導,成立市清真食品行業整頓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副市長張桂華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副秘書長李春元和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李孟東同志擔任,成員由市工商局副局長馬士范、市畜牧局副局長王成信、市環保局副局長尹廷濤、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申龍日、市衛生局副局長劉明烈、市商委副主任孫復興和市公安局助理巡視員原東生同志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電話:86224354、86224347),主任由申龍日同志兼任。此次整頓工作由市清真食品行業整頓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從成員單位抽調業務人員組成檢查整頓隊伍,集中時間,開展綜合執法檢查。

  (二)明確職責和任務

  各牽頭部門要負責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開展綜合執法,成員單位要認真落實分工負責制,結合各自的職能,明確任務目標,確保領導、人員、措施“三個到位”,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做好清真食品行業清理整頓工作。

  (三)搞好輿論宣傳

  在整頓過程中,要認真開展民族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特別要做好對清真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廣大穆斯林群眾的宣傳,增強他們知法、懂法、守法意識。各新聞單位要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

  各區、縣(市)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依據本方案同步開展整頓工作,并將整頓情況于7月30日前報市政府清真食品行業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地區: 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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