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消息,日前臺灣行政院宣布有條件放開瘦肉精-萊克多巴胺,臺灣衛生署計畫最快3個月內訂出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臺灣衛生署官員表示,一定不會超過10ppb,會比2007年的預告標準更嚴格。
臺灣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今天說,依照立法院的決議,衛生署絕對不會在"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之前,就逕行以行政命令決定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更何況在公告殘留容許量之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先撤銷瘦肉精禁令。
臺灣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指出,臺灣衛生署曾在96年的草案中擬定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牛肌肉的容許量為10ppb(10億分之1濃度),當時10ppb未能通過,現在衛生署將重擬更嚴格的標準,一定不會超過10ppb.
蔡淑貞表示,迄今海關邊境和市面抽驗上百件美牛檢出萊克多巴胺,只有1件檢出超過10ppb,其他都在10pbb以下。
她說,衛生署2007年的草案,按照以往年份的民眾營養調查,估算萊克多巴胺安全門檻,資料有點過時,現在臺灣民眾吃肉增加,衛生署已委托專家依照92到95年民眾營養調查的數千筆受訪者原始資料,比對膳食資料庫,將會算出不同性別、年齡層、心臟病患的牛肉攝取量,再依此訂出肉品的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
據了解,日本、韓國、加拿大、馬來西亞和國際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對牛肌肉的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都訂為10ppb.
日期:2012-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