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和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等五部門《關于聯合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要求,黑龍江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和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決定自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聯合開展全省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執法行動,并下發通知進行了具體部署。
明確“五大重點”
1.重點市場:農村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農貿市場、面向農村的食品批發市場。
2.重點主體:食品批發商、小餐館、校園周邊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食品生產經營主體。
3.重點違法行為:生產經營添加非食用物質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宣稱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無”食品、“山寨”食品、商標侵權食品、劣質食品、過期食品。
4.重要時間節點:元旦、春節、五一、端午、十一、中秋等節假日,節令食品集中上市、群眾集中消費、食品消費量大的重要時間節點。
5.重點食品:農村食品市場生產經營的假冒偽劣肉制品、乳制品、嬰幼兒輔助食品、調味品、面粉及面制品、食用油以及劣質月餅、粽子、元宵等節令食品。
提出“三大舉措”
舉措一:深挖案源線索。公安部門要深入排查線索,通過發動群眾舉報、受理行政部門移送、追蹤媒體曝光等渠道,及時發現一批犯罪線索;充分依托公安機關現有的快檢室快檢設備,發揮食品快檢技術優勢,主動掌握一批犯罪線索;加強與互聯網企業溝通協作,加大對互聯網電商社交平臺監控巡查,運用大數據研判模型,及時梳理網上制售假劣食品犯罪線索。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日常巡查檢查等工作,積極主動配合相關部門加強農村食品科普宣傳,進一步提升農村消費者的質量安全意識,消費維權意識和識假辨假的能力。市場監管部門要圍繞重點市場、重點主體、重點違法行為、重點食品和重要時間節點,組織開展現場檢查,對可能存在非法添加以及重金屬、致病性微生物超標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重點品類食品,要進行有針對性地抽檢;加強電商領域信息數據搜集和分析研判,對網絡投訴較多的食品進行排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發揮12315投訴舉報電話和12315受理平臺作用,廣泛宣傳,發動群眾,落實舉報獎勵措施,及時依法辦理違法案件線索。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要按照職責督促指導所屬食品生產企業、農產品市場、連鎖超市和經營網點等主體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檢查,發現案件線索及時向市場監管、農業農村和公安部門通報。
舉措二:強化案件查處。各地各部門要狠抓大案要案查處,及時查辦一批有影響、有震懾的大要案,加強涉案食品源頭追溯,對生產、銷售等環節的違法行為進行全鏈條打擊。公安部門要堅持“全鏈條、全環節、全要素”的偵辦要求,堅持上游下游一起打、源頭末端一起查,集中精力、集中警力,追根溯源、循線深挖,對違法犯罪行為一查到底,堅決查處非法經營的組織者、獲利者,端掉一批違法“黑工廠、黑窩點、黑作坊”;要強化案件的串并偵查,加強組織,統一指揮,集中行動;要強化破案攻堅力度,掛牌督辦一批典型案件,切實打出聲威、打出實效。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與市場監管、公安、商務、供銷合作社等部門的協調聯動,及時通報交流情況,全力配合做好執法行動有關工作;對于涉及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的違法案件,要積極進行核查處置。市場監管部門發現違法線索要立即收集固定證據,從嚴從快懲治違法行為,對符合立案條件的,一律及時立案;對符合吊銷許可證照條件的,一律吊銷許可證照;對符合處罰條件的相關責任人,一律嚴格依法處罰;對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
舉措三:加強執法協作。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暢通情況通報、案件移送等工作渠道。查辦案件要從生產環節延伸到經營環節,從經營環節上溯至生產環節,徹查涉案食品的來源和去向。涉及跨地區案件的,應及時通報或者移送,需要協助調查的,應及時提請相關部門協查,發現違法行為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案件偵查工作,并協助做好檢驗檢測、鑒定認定、涉案物品處置等工作。公安部門要按照國務院最新修訂的《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的規定》,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商溝通,及時受理移送的案件,實時通報偵破重大案件的有關情況,全力查找涉案假劣食品,最大限度減少社會危害;加強與檢法機關溝通,針對假劣食品是否構成商標侵權,是否涉嫌偽劣等案件的定性罪名適用的法律問題,加強會商,必要時商請提前介入,明確辦案尺度,統一證據標準,形成打擊處理合力。市場監管部門查辦的案件涉及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和進出口環節的,應及時通報農業農村部門和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農業農村部門發現涉案食用農產品進入市場銷售環節的,應及時通報市場監管部門。
日期:2020-11-27
明確“五大重點”
1.重點市場:農村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農貿市場、面向農村的食品批發市場。
2.重點主體:食品批發商、小餐館、校園周邊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食品生產經營主體。
3.重點違法行為:生產經營添加非食用物質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宣稱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無”食品、“山寨”食品、商標侵權食品、劣質食品、過期食品。
4.重要時間節點:元旦、春節、五一、端午、十一、中秋等節假日,節令食品集中上市、群眾集中消費、食品消費量大的重要時間節點。
5.重點食品:農村食品市場生產經營的假冒偽劣肉制品、乳制品、嬰幼兒輔助食品、調味品、面粉及面制品、食用油以及劣質月餅、粽子、元宵等節令食品。
提出“三大舉措”
舉措一:深挖案源線索。公安部門要深入排查線索,通過發動群眾舉報、受理行政部門移送、追蹤媒體曝光等渠道,及時發現一批犯罪線索;充分依托公安機關現有的快檢室快檢設備,發揮食品快檢技術優勢,主動掌握一批犯罪線索;加強與互聯網企業溝通協作,加大對互聯網電商社交平臺監控巡查,運用大數據研判模型,及時梳理網上制售假劣食品犯罪線索。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日常巡查檢查等工作,積極主動配合相關部門加強農村食品科普宣傳,進一步提升農村消費者的質量安全意識,消費維權意識和識假辨假的能力。市場監管部門要圍繞重點市場、重點主體、重點違法行為、重點食品和重要時間節點,組織開展現場檢查,對可能存在非法添加以及重金屬、致病性微生物超標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重點品類食品,要進行有針對性地抽檢;加強電商領域信息數據搜集和分析研判,對網絡投訴較多的食品進行排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發揮12315投訴舉報電話和12315受理平臺作用,廣泛宣傳,發動群眾,落實舉報獎勵措施,及時依法辦理違法案件線索。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要按照職責督促指導所屬食品生產企業、農產品市場、連鎖超市和經營網點等主體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檢查,發現案件線索及時向市場監管、農業農村和公安部門通報。
舉措二:強化案件查處。各地各部門要狠抓大案要案查處,及時查辦一批有影響、有震懾的大要案,加強涉案食品源頭追溯,對生產、銷售等環節的違法行為進行全鏈條打擊。公安部門要堅持“全鏈條、全環節、全要素”的偵辦要求,堅持上游下游一起打、源頭末端一起查,集中精力、集中警力,追根溯源、循線深挖,對違法犯罪行為一查到底,堅決查處非法經營的組織者、獲利者,端掉一批違法“黑工廠、黑窩點、黑作坊”;要強化案件的串并偵查,加強組織,統一指揮,集中行動;要強化破案攻堅力度,掛牌督辦一批典型案件,切實打出聲威、打出實效。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與市場監管、公安、商務、供銷合作社等部門的協調聯動,及時通報交流情況,全力配合做好執法行動有關工作;對于涉及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的違法案件,要積極進行核查處置。市場監管部門發現違法線索要立即收集固定證據,從嚴從快懲治違法行為,對符合立案條件的,一律及時立案;對符合吊銷許可證照條件的,一律吊銷許可證照;對符合處罰條件的相關責任人,一律嚴格依法處罰;對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
舉措三:加強執法協作。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暢通情況通報、案件移送等工作渠道。查辦案件要從生產環節延伸到經營環節,從經營環節上溯至生產環節,徹查涉案食品的來源和去向。涉及跨地區案件的,應及時通報或者移送,需要協助調查的,應及時提請相關部門協查,發現違法行為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案件偵查工作,并協助做好檢驗檢測、鑒定認定、涉案物品處置等工作。公安部門要按照國務院最新修訂的《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的規定》,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商溝通,及時受理移送的案件,實時通報偵破重大案件的有關情況,全力查找涉案假劣食品,最大限度減少社會危害;加強與檢法機關溝通,針對假劣食品是否構成商標侵權,是否涉嫌偽劣等案件的定性罪名適用的法律問題,加強會商,必要時商請提前介入,明確辦案尺度,統一證據標準,形成打擊處理合力。市場監管部門查辦的案件涉及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和進出口環節的,應及時通報農業農村部門和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農業農村部門發現涉案食用農產品進入市場銷售環節的,應及時通報市場監管部門。
日期: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