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確保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有成效地實施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監管,伊春市市場監管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出臺了《伊春市2021年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計劃》(以下簡稱《計劃》),為全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開展提供了依據和保障。
《計劃》明確,所有獲證食品生產企業和已核準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為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對象。針對獲證企業已評定的風險等級確定監管頻次。企業風險等級為A級的,每年至少監督檢查1次;企業風險等級為B級的,每年至少監督檢查2次;企業風險等級為C級的,每年至少監督檢查3次;企業風險等級為D級的,每年至少監督檢查4次。對于已核準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一律按照D級開展日常監督檢查。
為有效保證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取得實質性效果,《計劃》對提出了具體要求。
一是嚴格主體資格監管。
針對企業實際狀況,對生產加工場所未發生變化的企業,延續換證申請免予現場審核;對生產加工場所發生變化的,一律給予許可現場核查。嚴格把好小作坊核準關,做好核準的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二是督促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定期對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員進行抽查考核,引導企業規范經營,督促企業建立全過程質量安全制度,嚴格生產規范,做好風險防控,自覺履行主體責任。
三是規范日常監督檢查。
統一使用規范的監督檢查要點表,嚴格履行檢查程序、全年覆蓋所有事項、合理確定檢查結果、及時進行結果公示。
四是加強監督抽檢。
對重點產品增加抽檢頻次。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依法查處和核查處置,處置完結率要達到100%。
五是嚴查食品違法案件。
把高風險和大中型食品生產企業及小作坊作為重點單位,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規范整治潛在的食品企業質量安全隱患。
六是明確層級監管責任。
市局負責指導開展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各縣(市)局、分局負責本轄區的食品生產環節日常監督檢查和違法行為的查處。按照工作分工和監管要求,定人員、定任務、定責任,切實履行轄區日常監督檢查職責,有效促進全市食品生產企業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整體提升。(來源: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日期:2021-03-25
《計劃》明確,所有獲證食品生產企業和已核準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為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對象。針對獲證企業已評定的風險等級確定監管頻次。企業風險等級為A級的,每年至少監督檢查1次;企業風險等級為B級的,每年至少監督檢查2次;企業風險等級為C級的,每年至少監督檢查3次;企業風險等級為D級的,每年至少監督檢查4次。對于已核準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一律按照D級開展日常監督檢查。
為有效保證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取得實質性效果,《計劃》對提出了具體要求。
一是嚴格主體資格監管。
針對企業實際狀況,對生產加工場所未發生變化的企業,延續換證申請免予現場審核;對生產加工場所發生變化的,一律給予許可現場核查。嚴格把好小作坊核準關,做好核準的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二是督促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定期對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員進行抽查考核,引導企業規范經營,督促企業建立全過程質量安全制度,嚴格生產規范,做好風險防控,自覺履行主體責任。
三是規范日常監督檢查。
統一使用規范的監督檢查要點表,嚴格履行檢查程序、全年覆蓋所有事項、合理確定檢查結果、及時進行結果公示。
四是加強監督抽檢。
對重點產品增加抽檢頻次。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依法查處和核查處置,處置完結率要達到100%。
五是嚴查食品違法案件。
把高風險和大中型食品生產企業及小作坊作為重點單位,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規范整治潛在的食品企業質量安全隱患。
六是明確層級監管責任。
市局負責指導開展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各縣(市)局、分局負責本轄區的食品生產環節日常監督檢查和違法行為的查處。按照工作分工和監管要求,定人員、定任務、定責任,切實履行轄區日常監督檢查職責,有效促進全市食品生產企業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整體提升。(來源: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日期:202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