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近年來,伴隨著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進口食品走進了千家萬戶。隨之而來的是,進口食品安全已經變成一項關系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治理穩定的重大衛生問題,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加強進口食品安全監管,加強對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的規范管理,作為進口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部門,海關總署于2021年4月12日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248號),將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新規定都有哪些內容和注意事項呢,小編根據管理規定的內容,整理出十個方面的內容,方便廣大企業理解。
Q1
哪些企業需要注冊?
凡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生產、加工、貯存企業都需要按照規定向海關總署申請注冊。
需要注意的是,不光是境外生產企業,加工和貯存企業也同樣需要向海關總署申請注冊,但不包括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加工、貯存企業。
Q2
向誰申請注冊?
海關總署
Q3
注冊條件有哪些?
(一)所在國家(地區)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通過海關總署等效性評估、審查;
(二)經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批準設立并在其有效監管下;
(三)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和防護體系,在所在國家(地區)合法生產和出口,保證向中國境內出口的食品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四)符合海關總署與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商定的相關檢驗檢疫要求。
Q4
注冊方式有哪兩種?
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推薦注冊和企業申請注冊。
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推薦注冊:肉與肉制品、腸衣、水產品、乳品、燕窩與燕窩制品、蜂產品、蛋與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餡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業產品和麥芽、保鮮和脫水蔬菜以及干豆、調味料、堅果與籽類、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與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由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推薦注冊。
需向海關總署提交以下材料:
(一)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推薦函;
(二)企業名單與企業注冊申請書;
(三)企業身份證明文件,如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頒發的營業執照等;
(四)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推薦企業符合本規定要求的聲明;
(五)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對相關企業進行審核檢查的審查報告。
必要時,海關總署可以要求提供企業食品安全衛生和防護體系文件,如企業廠區、車間、冷庫的平面圖,以及工藝流程圖等。
企業申請注冊:其余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
需向海關總署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業注冊申請書;
(二)企業身份證明文件,如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頒發的營業執照等;
企業承諾符合本規定要求的聲明。
需要注意的是,在注冊方式為“企業申請注冊”的情況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可以委托境內代理人提出注冊申請。
Q5
注冊編號
海關總署根據評估審查情況,對符合要求的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予以注冊并給予在華注冊編號。
已獲得注冊的企業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時,應當在食品的內、外包裝上標注在華注冊編號或者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批準的注冊編號。
有效期為5年。
2022年1月1日前已獲得注冊的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在注冊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Q6
變更
在注冊有效期內,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通過注冊申請途徑,向海關總署提交變更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注冊事項變更信息對照表;
(二)與變更信息有關的證明材料。
海關總署評估后認為可以變更的,予以變更。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生產場所遷址、法定代表人變更或者所在國家(地區)授予的注冊編號改變的應當重新申請注冊,在華注冊編號自動失效。
Q7
延續注冊
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需要延續注冊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屆滿前3至6個月內,通過注冊申請途徑,向海關總署提出延續注冊申請。
延續注冊申請材料包括:
(一)延續注冊申請書;
(二)承諾持續符合注冊要求的聲明。
海關總署對符合注冊要求的企業予以延續注冊,注冊有效期延長5年。
Q8
注銷
已注冊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總署注銷其注冊,通知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或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并予以公布:
(一)未按規定申請延續注冊的;
(二)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或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主動申請注銷的;
(三)不再經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批準設立并在其有效監管下。
Q9
整改
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海關總署發現已注冊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不再符合注冊要求的,境外生產企業應該暫停向中國出口,并采取整改措施直至符合注冊要求。
海關總署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恢復相關企業食品進口。
Q10
撤銷
已注冊的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總署撤銷其注冊并予以公告:
(一)因企業自身原因致使進口食品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向中國境內出口的食品在進境檢驗檢疫中被發現食品安全問題,情節嚴重的;
(三)企業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存在重大問題,不能保證其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
(四)經整改后仍不符合注冊要求的;
(五)提供虛假材料、隱瞞有關情況的;
(六)拒不配合海關總署開展復查與事故調查的;
(七)出租、出借、轉讓、倒賣、冒用注冊編號的。
供稿單位:天津新港海關、進出口食品安全處
日期:2021-08-16
近年來,伴隨著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進口食品走進了千家萬戶。隨之而來的是,進口食品安全已經變成一項關系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治理穩定的重大衛生問題,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加強進口食品安全監管,加強對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的規范管理,作為進口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部門,海關總署于2021年4月12日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248號),將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新規定都有哪些內容和注意事項呢,小編根據管理規定的內容,整理出十個方面的內容,方便廣大企業理解。
Q1
哪些企業需要注冊?
凡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生產、加工、貯存企業都需要按照規定向海關總署申請注冊。
需要注意的是,不光是境外生產企業,加工和貯存企業也同樣需要向海關總署申請注冊,但不包括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加工、貯存企業。
Q2
向誰申請注冊?
海關總署
Q3
注冊條件有哪些?
(一)所在國家(地區)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通過海關總署等效性評估、審查;
(二)經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批準設立并在其有效監管下;
(三)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和防護體系,在所在國家(地區)合法生產和出口,保證向中國境內出口的食品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四)符合海關總署與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商定的相關檢驗檢疫要求。
Q4
注冊方式有哪兩種?
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推薦注冊和企業申請注冊。
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推薦注冊:肉與肉制品、腸衣、水產品、乳品、燕窩與燕窩制品、蜂產品、蛋與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餡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業產品和麥芽、保鮮和脫水蔬菜以及干豆、調味料、堅果與籽類、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與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由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推薦注冊。
需向海關總署提交以下材料:
(一)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推薦函;
(二)企業名單與企業注冊申請書;
(三)企業身份證明文件,如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頒發的營業執照等;
(四)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推薦企業符合本規定要求的聲明;
(五)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對相關企業進行審核檢查的審查報告。
必要時,海關總署可以要求提供企業食品安全衛生和防護體系文件,如企業廠區、車間、冷庫的平面圖,以及工藝流程圖等。
企業申請注冊:其余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
需向海關總署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業注冊申請書;
(二)企業身份證明文件,如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頒發的營業執照等;
企業承諾符合本規定要求的聲明。
需要注意的是,在注冊方式為“企業申請注冊”的情況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可以委托境內代理人提出注冊申請。
Q5
注冊編號
海關總署根據評估審查情況,對符合要求的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予以注冊并給予在華注冊編號。
已獲得注冊的企業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時,應當在食品的內、外包裝上標注在華注冊編號或者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批準的注冊編號。
有效期為5年。
2022年1月1日前已獲得注冊的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在注冊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Q6
變更
在注冊有效期內,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通過注冊申請途徑,向海關總署提交變更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注冊事項變更信息對照表;
(二)與變更信息有關的證明材料。
海關總署評估后認為可以變更的,予以變更。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生產場所遷址、法定代表人變更或者所在國家(地區)授予的注冊編號改變的應當重新申請注冊,在華注冊編號自動失效。
Q7
延續注冊
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需要延續注冊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屆滿前3至6個月內,通過注冊申請途徑,向海關總署提出延續注冊申請。
延續注冊申請材料包括:
(一)延續注冊申請書;
(二)承諾持續符合注冊要求的聲明。
海關總署對符合注冊要求的企業予以延續注冊,注冊有效期延長5年。
Q8
注銷
已注冊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總署注銷其注冊,通知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或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并予以公布:
(一)未按規定申請延續注冊的;
(二)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或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主動申請注銷的;
(三)不再經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批準設立并在其有效監管下。
Q9
整改
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海關總署發現已注冊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不再符合注冊要求的,境外生產企業應該暫停向中國出口,并采取整改措施直至符合注冊要求。
海關總署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恢復相關企業食品進口。
Q10
撤銷
已注冊的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總署撤銷其注冊并予以公告:
(一)因企業自身原因致使進口食品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向中國境內出口的食品在進境檢驗檢疫中被發現食品安全問題,情節嚴重的;
(三)企業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存在重大問題,不能保證其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
(四)經整改后仍不符合注冊要求的;
(五)提供虛假材料、隱瞞有關情況的;
(六)拒不配合海關總署開展復查與事故調查的;
(七)出租、出借、轉讓、倒賣、冒用注冊編號的。
供稿單位:天津新港海關、進出口食品安全處
日期:202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