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市場監管系統持續開展虛假違法廣告整治工作,堅持以問題為向導,以服務民生為根本,加強廣告監管,強化執法辦案,為進一步警示廣告違法行為,增強社會公眾識別防范虛假違法廣告能力,現公布鎮江市市場監管系統查處的違法廣告典型案例(第一批),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鎮江新區某食品商行在淘寶店鋪發布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經營的淘寶網店發布日本進口田靡嬰幼兒寶寶碎面條廣告,經核對進口商加貼的食品標簽,該面條無嬰幼兒面條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規定,2021年2月,鎮江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以罰款1200元。
案例啟示
虛假廣告不僅破壞社會誠信、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還會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權利,影響市場機制作用的發揮,擾亂廣告市場秩序。《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發布虛假廣告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日期:2021-09-17
鎮江新區某食品商行在淘寶店鋪發布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經營的淘寶網店發布日本進口田靡嬰幼兒寶寶碎面條廣告,經核對進口商加貼的食品標簽,該面條無嬰幼兒面條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規定,2021年2月,鎮江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以罰款1200元。
案例啟示
虛假廣告不僅破壞社會誠信、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還會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權利,影響市場機制作用的發揮,擾亂廣告市場秩序。《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發布虛假廣告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日期:202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