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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說】食品加金箔?違法

   2022-05-26 長沙市場監管微信號820
核心提示:近日,長沙市開福區市場監管局收到舉報,反映某料理店制作的“藍鰭金槍魚三拼”菜品中添加了金箔。經查,當事人共制作銷售了5份添加金箔的菜品,銷售額共計2290元。……(世界食品網-www.cctv1204.com)
金箔巧克力、金箔冰淇淋、金箔蛋糕……各種各樣的“金箔”食品悄然在市場上興起,“金閃閃”的食物是不是比普通食物更精致美味?
 
  NO!
 
  金銀箔粉既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這樣的食物不僅會讓你的錢包受傷,對你的身體也沒好處!
 
  同時,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商家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屬于違法行為,將受到嚴厲查處!
 
  案情簡介
 
  近日,長沙市開福區市場監管局收到舉報,反映某料理店制作的“藍鰭金槍魚三拼”菜品中添加了金箔。經查,當事人共制作銷售了5份添加金箔的菜品,銷售額共計2290元。
 
  目前,市場監管部門已對該料理店用非食品原料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物品“箔睿金香裝飾金箔”1瓶,沒收違法所得2290元,處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為了保障食品安全,我國法律嚴控食品添加行為。金箔金粉等物質既非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上述案件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之規定,開福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相應行政處罰。
 
  長沙市場監管部門提醒
 
  今年1月29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聯合發文,要求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虛假宣傳金銀箔粉可食用、進口含金銀箔粉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一些商家宣稱“黃金食品”具有保健功能、治療功能,但實際上,金不是人體必需元素,沒有任何營養價值,且金的穩定性很高,在人體內不受胃液影響,不會被消化吸收,金箔金粉等物質被食用后,會原封不動地離開人體。如果食用的黃金量過大,還會影響消化或造成腸胃不適,甚至會造成更嚴重的健康危害。
 
  廣大消費者在外出就餐時,要加強自我防護意識,警惕食品安全風險,不食用有風險或是自己不熟悉的食品,尤其不要食用國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如若發現食品中添加了金箔或其他不明物質,應立即停止食用并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情況。
 
  長沙市場監管部門已就相關工作展開行動請勿觸碰紅線。
 
  正在行動
 
  為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和省市場監管局相關工作要求,長沙市市場監管局迅速行動:
 
  將查處采購、使用、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列為年度工作重點。
 
  對食品生產經營者者采購、使用、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進行全面排查。
 
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添加金銀箔粉食品的行為及虛假宣傳金銀箔粉保健、治療功能等違法行為。 


日期:2022-05-26
 
地區: 湖南 長沙市
行業: 漁業水產 餐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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