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園區流通領域“臨期食品”的監管,進一步強化臨期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堅決守住食品安全底線。高新區分局堅持多措并舉,以園區中小型超市、放心超市承諾示范店為重點單位,引導和督促食品經營者做好臨近保質期食品的管理,嚴厲打擊篡改日期以次充好、未按規定集中陳列、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行為。
一是召開臨近保質期食品經營管理規范培訓會。會上對市局印發的《宿州市臨近保質期食品經營管理規范(試行)》進行了詳細的講解,同時宣傳了《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費法》等相關法律,通過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食品經營者的重視程度,引導強化經營者樹立臨期食品風險意識。
二是實施臨期食品警示管理制度。結合園區實際指導中小型超市、放心超市承諾示范店設立臨期食品銷售專區(柜),在醒目位置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柜)”字樣并向消費者提示:“請在有效期前食用”,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三是實行食品經營企業定期開展食品保質期自查工作。積極指導督促園區超市設立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指定各食品柜位負責人員,每日開市時對上架食品是否過期、變質等情況進行自查,并對“臨期”食品進行清理,放到“臨期”食品銷售專區(柜)進行銷售。其他食品經營者根據自身情況,定期對食品保質期進行自查。每天閉市前對臨近保質期食品再次進行檢查,對尚未售出但當天保質期到期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撤出貨架,并按規定處理。
四是突出風險食品重點監管工作。定期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內的超市、商場等食品經營企業進行巡查,重點檢查方便食品、面包、液態奶、飲料等保質期較短的高風險食品。對發現銷售過期食品、私自更改生產日期上架銷售的違法行為,一律依法從重處罰。
五是暢通舉報渠道,發揮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堅持有報必查、有舉必究的監管制度,切實提高群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督的積極性,形成社會合力,構建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費環境。
截至目前,分局共出動人員 110人次,檢查各類超市56 家次,統一制作“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柜)”標識牌35塊,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4份,有效提高了經營者對臨期食品規范經營的意識,凈化了園區食品安全消費環境。
日期:2022-05-27
一是召開臨近保質期食品經營管理規范培訓會。會上對市局印發的《宿州市臨近保質期食品經營管理規范(試行)》進行了詳細的講解,同時宣傳了《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費法》等相關法律,通過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食品經營者的重視程度,引導強化經營者樹立臨期食品風險意識。
二是實施臨期食品警示管理制度。結合園區實際指導中小型超市、放心超市承諾示范店設立臨期食品銷售專區(柜),在醒目位置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柜)”字樣并向消費者提示:“請在有效期前食用”,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三是實行食品經營企業定期開展食品保質期自查工作。積極指導督促園區超市設立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指定各食品柜位負責人員,每日開市時對上架食品是否過期、變質等情況進行自查,并對“臨期”食品進行清理,放到“臨期”食品銷售專區(柜)進行銷售。其他食品經營者根據自身情況,定期對食品保質期進行自查。每天閉市前對臨近保質期食品再次進行檢查,對尚未售出但當天保質期到期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撤出貨架,并按規定處理。
四是突出風險食品重點監管工作。定期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內的超市、商場等食品經營企業進行巡查,重點檢查方便食品、面包、液態奶、飲料等保質期較短的高風險食品。對發現銷售過期食品、私自更改生產日期上架銷售的違法行為,一律依法從重處罰。
五是暢通舉報渠道,發揮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堅持有報必查、有舉必究的監管制度,切實提高群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督的積極性,形成社會合力,構建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費環境。
截至目前,分局共出動人員 110人次,檢查各類超市56 家次,統一制作“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柜)”標識牌35塊,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4份,有效提高了經營者對臨期食品規范經營的意識,凈化了園區食品安全消費環境。
日期:202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