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古城店(下稱“當事人”)被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8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544.5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古城店經營的哈爾濱風味紅腸菌落總數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有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的有關規定,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8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544.5元。
(來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日期:2022-07-19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古城店經營的哈爾濱風味紅腸菌落總數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有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的有關規定,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8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544.5元。
(來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日期:2022-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