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四個最嚴”要求為遵循,壓實食品安全部門監管責任,2022年,中共普洱市紀委辦公室與普洱市人民政府食安委辦公室聯合印發《普洱市紀檢監察機關與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食品安全監管監督協作機制(試行)》,探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協調聯動機制,打通“精準監督”與“監管到位”的中間環節,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
紀檢監察機關和食品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食安委”)主要就食品安全監管領域的信息通報、問題線索移交和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等事項加強協作配合,通過厘清職責邊界、強化監督提醒、實行雙向通報、及時移送線索、強化應急協作、堅持舉一反三等多措并舉,落實協作責任,推動信息共享,凝聚工作合力,壓實監管責任。
目前,市政府食安委與市紀檢監察機關已在協作機制框架內建立聯絡員機制,負責信息互通及日常工作對接。同時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定期開展研究,解決工作進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持續推動部門對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與紀檢監察機關對部門的日常監督緊密銜接,實現“1+1>2”的工作格局,共同推進普洱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
日期:2022-12-30
紀檢監察機關和食品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食安委”)主要就食品安全監管領域的信息通報、問題線索移交和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等事項加強協作配合,通過厘清職責邊界、強化監督提醒、實行雙向通報、及時移送線索、強化應急協作、堅持舉一反三等多措并舉,落實協作責任,推動信息共享,凝聚工作合力,壓實監管責任。
目前,市政府食安委與市紀檢監察機關已在協作機制框架內建立聯絡員機制,負責信息互通及日常工作對接。同時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定期開展研究,解決工作進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持續推動部門對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與紀檢監察機關對部門的日常監督緊密銜接,實現“1+1>2”的工作格局,共同推進普洱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
日期: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