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系食品論壇網友“一品糖”
針對“衛生部將金箔劃入食品新資源”的傳言,8月27日食品論壇網友“一品糖”對此發表了看法,他認為,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被批準通過的概率不大,因為根據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73號),要申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要求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食品論壇帖子見:從“金箔為食品新資源”的傳言看網絡信息的權威性)。食品伙伴網轉載于此,僅供參考。
網上流傳甚廣的一個消息是:原衛生部曾發布批準作為食品新資源的九類物質名單,其中第八類即明確列有金箔。經筆者搜索查詢,該消息流傳甚廣,平時不斷接到咨詢求證該消息的真實性。在查詢過程中筆者發現有監管部門的網站上也轉發了該消息,如某區縣質監局網站轉發的該消息,閱讀量近4000次。經過筆者查詢核實相關信息,確認衛生部并未發布過該食品新資源的名單。
從食品論壇的一些討論帖,筆者發現有些網友也在查詢該消息的最初來源,根據網友提供的線索得知該消息最初源自一本書,書名是《中藥美容保健品的研究與開發》,該書作者是陳勤,該書由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出版發行。在該書的附錄中即列有所謂的衛生部批準的九類食品新資源物質名單,這個應該就是最初來源了吧。
也有食品論壇網友向衛生部求證,該名單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筆者曾經在衛生部信箱里看到有咨詢求證,衛生部的答復是衛生部并沒有發布過該名單,只是衛生部網站改版后,原信箱內容都看不到了,當時怎么就沒有想到截圖保留證書以供以后參考呢?另筆者經多次查詢搜索,在衛計委網站均未找到該名單的發布公告。
根據以上信息基本可以判斷金箔不能作為食品新資源使用在食品中,衛生部發布的所謂九類食品新資源名單也是十分不可靠的,不知道這個流傳甚廣的消息坑了多少人。
值得一提的是,有網友在食品論壇發帖說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批準了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甚至還提供了標準依據,他所依據的是CAC/GL 36-1989 Class Names And The International Numbering System For Food Additives,經筆者查證,在CAC發布的該食品添加劑清單里確實列有gold(金),但是他忽視了該標準的引言內容:食品添加劑國際編碼系統(INS )旨在作為食品添加劑的統一命名系統,以替代過于冗長的添加劑專用名來使用。進入食品添加劑國際編碼系統并不意味著得到食典委批準可用作食品添加劑。本列表可能包含未經糧農組織/ 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評估的添加劑。
由此可見列入CAC/GL 36-1989標準的不一定就是可以作為食品添加劑添加到食品中。如果要查證某物質是否可以作為食品添加劑應該查詢另一個CAC標準:CAC/MISC 6-2013 List Of Codex Specifications For Food Additives,經過查詢,在該標準中并沒有gold,在 Codex Stan 192-1995 Codex General Standard For Food Additives中也未找到gold及其使用量和使用范圍的規定,這就更進一步表明金箔不是CAC批準的食品添加劑,不能添加到食品中。
在中國的GB 2760-2011、GB 14880-2012及其后續的增補公告中也沒有金箔。說明金箔在中國也不能作為食品添加劑,衛計委發布的新食品原料的公告中也沒有金箔,綜上所述,截至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金箔可以作為新資源食品(現在改稱新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劑添加到食品中。
就在本文準備截稿的時候,筆者無意中發現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網站公布的一個消息:有企業申請把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添加到白酒中,功能是著色劑,詳見:金箔。如果申請獲得通過,衛生部法監司2001年發布的關于金箔酒的批復就無效了:衛生部法監司關于對“金箔酒”進行衛生監督有關問題請示的批復(衛法監食便函〔2001〕107號),在我個人看來這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被批準通過的概率不大,理由是:根據我國的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73號),要申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要求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風險評估就不是我們能管的了,我們主要分析的就是看是否在技術上確有必要。從提供的征求意見的申請材料看,申請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的應該是黃金酒集團,所提供的材料里列舉的技術上確有必要性的證據大部分都不是現行的最新規定,就像中國以前是允許小麥粉添加過氧化苯甲酰的,但后來就不允許了,拿已經過期的標準法規作為申請依據個人認為是不明智的。
假如真的申請通過了,那么黃金酒就真的名副其實了,盡管只有極少量的一點黃金。
本文參考的食品論壇相關帖子如下:
衛生部批準作為食品新資源使用的物質”請問這個是真實的嗎?官方出處有嗎?
太坑爹啦!衛生部公布的新資源食品名單及既是食品又是藥品名單_截止到2010年3月15日
針對以上觀點,食品伙伴網編輯認為,有關食品安全的傳言較多,真假難辨。對此,民眾應盡量從權威渠道獲取信息,以免被誤導。食品伙伴網食品論壇作為食品行業交流平臺,如有問題可以到上面發帖咨詢食品專業人士。
日期:2014-08-28
針對“衛生部將金箔劃入食品新資源”的傳言,8月27日食品論壇網友“一品糖”對此發表了看法,他認為,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被批準通過的概率不大,因為根據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73號),要申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要求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食品論壇帖子見:從“金箔為食品新資源”的傳言看網絡信息的權威性)。食品伙伴網轉載于此,僅供參考。
網上流傳甚廣的一個消息是:原衛生部曾發布批準作為食品新資源的九類物質名單,其中第八類即明確列有金箔。經筆者搜索查詢,該消息流傳甚廣,平時不斷接到咨詢求證該消息的真實性。在查詢過程中筆者發現有監管部門的網站上也轉發了該消息,如某區縣質監局網站轉發的該消息,閱讀量近4000次。經過筆者查詢核實相關信息,確認衛生部并未發布過該食品新資源的名單。
從食品論壇的一些討論帖,筆者發現有些網友也在查詢該消息的最初來源,根據網友提供的線索得知該消息最初源自一本書,書名是《中藥美容保健品的研究與開發》,該書作者是陳勤,該書由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出版發行。在該書的附錄中即列有所謂的衛生部批準的九類食品新資源物質名單,這個應該就是最初來源了吧。
也有食品論壇網友向衛生部求證,該名單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筆者曾經在衛生部信箱里看到有咨詢求證,衛生部的答復是衛生部并沒有發布過該名單,只是衛生部網站改版后,原信箱內容都看不到了,當時怎么就沒有想到截圖保留證書以供以后參考呢?另筆者經多次查詢搜索,在衛計委網站均未找到該名單的發布公告。
根據以上信息基本可以判斷金箔不能作為食品新資源使用在食品中,衛生部發布的所謂九類食品新資源名單也是十分不可靠的,不知道這個流傳甚廣的消息坑了多少人。
值得一提的是,有網友在食品論壇發帖說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批準了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甚至還提供了標準依據,他所依據的是CAC/GL 36-1989 Class Names And The International Numbering System For Food Additives,經筆者查證,在CAC發布的該食品添加劑清單里確實列有gold(金),但是他忽視了該標準的引言內容:食品添加劑國際編碼系統(INS )旨在作為食品添加劑的統一命名系統,以替代過于冗長的添加劑專用名來使用。進入食品添加劑國際編碼系統并不意味著得到食典委批準可用作食品添加劑。本列表可能包含未經糧農組織/ 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評估的添加劑。
由此可見列入CAC/GL 36-1989標準的不一定就是可以作為食品添加劑添加到食品中。如果要查證某物質是否可以作為食品添加劑應該查詢另一個CAC標準:CAC/MISC 6-2013 List Of Codex Specifications For Food Additives,經過查詢,在該標準中并沒有gold,在 Codex Stan 192-1995 Codex General Standard For Food Additives中也未找到gold及其使用量和使用范圍的規定,這就更進一步表明金箔不是CAC批準的食品添加劑,不能添加到食品中。
在中國的GB 2760-2011、GB 14880-2012及其后續的增補公告中也沒有金箔。說明金箔在中國也不能作為食品添加劑,衛計委發布的新食品原料的公告中也沒有金箔,綜上所述,截至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金箔可以作為新資源食品(現在改稱新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劑添加到食品中。
就在本文準備截稿的時候,筆者無意中發現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網站公布的一個消息:有企業申請把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添加到白酒中,功能是著色劑,詳見:金箔。如果申請獲得通過,衛生部法監司2001年發布的關于金箔酒的批復就無效了:衛生部法監司關于對“金箔酒”進行衛生監督有關問題請示的批復(衛法監食便函〔2001〕107號),在我個人看來這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被批準通過的概率不大,理由是:根據我國的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73號),要申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要求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風險評估就不是我們能管的了,我們主要分析的就是看是否在技術上確有必要。從提供的征求意見的申請材料看,申請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的應該是黃金酒集團,所提供的材料里列舉的技術上確有必要性的證據大部分都不是現行的最新規定,就像中國以前是允許小麥粉添加過氧化苯甲酰的,但后來就不允許了,拿已經過期的標準法規作為申請依據個人認為是不明智的。
假如真的申請通過了,那么黃金酒就真的名副其實了,盡管只有極少量的一點黃金。
本文參考的食品論壇相關帖子如下:
衛生部批準作為食品新資源使用的物質”請問這個是真實的嗎?官方出處有嗎?
太坑爹啦!衛生部公布的新資源食品名單及既是食品又是藥品名單_截止到2010年3月15日
針對以上觀點,食品伙伴網編輯認為,有關食品安全的傳言較多,真假難辨。對此,民眾應盡量從權威渠道獲取信息,以免被誤導。食品伙伴網食品論壇作為食品行業交流平臺,如有問題可以到上面發帖咨詢食品專業人士。
日期:201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