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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納溪區落實五項制度加強農村自辦宴席食品安全管理

   2014-10-10 四川省食藥監局1027
核心提示:納溪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按照做好事前防范、加強事中監管、落實事后

    納溪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按照“做好事前防范、加強事中監管、落實事后應急”的原則,以落實“五項制度”為切入點,有效加強農村自辦宴席食品安全管理。

    一、實行廚師準入制度。由各村(社區)對轄區內從事農村自辦宴席的專業加工服務者(包括壩壩宴一條龍、鄉村廚師等)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并進行登記、造冊,建立檔案。每年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培訓體驗,在取得健康證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二、實行申報備案制度。對一次性就餐人數100人以上的農村自辦宴席實行申報備案制度。舉辦者、受聘的專業加工服務者均有義務在宴席舉辦前3日,將就餐時間、人數、場地、菜單等情況向村(社區)申報備案。一次性就餐人數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由村(社區)派員現場指導;一次性就餐人數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由各鎮、街道派員現場指導;一次性就餐人數1000人以上的,報請區食藥監局派員現場指導。

    三、實行定期通報制度。將農村自辦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對各鎮(街道)的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內容,對各鎮(街道)的農村自辦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定期通報,并嚴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辦法扣減被通報單位的目標考核分值。

    四、實行應急處置制度。宴席的舉辦者或廚師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者事故時,應立即予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相關程序報告。同時積極組織人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救治、調查、采樣、取證、查處工作。

    五、實行責任追究制度。農村自辦宴席舉辦者和承辦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舉辦前要簽訂《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食品安全承諾書》,主動接受和采納食品安全指導意見。由各鎮、街道牽頭,對專業加工服務者承辦農村自辦宴席的食品安全情況定期向社會公示,對不按規定受理農村自辦宴席和進行現場指導的有關人員,嚴格追究責任。

    今年1-9月,該區已上報備案農村自辦宴席2500余起,現場指導率達100%,保障人數達15萬余人,未發生1例食品中毒或食源性疾病。



日期:2014-10-10
 
地區: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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