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來,通遼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統一部署,緊盯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聚焦食品安全、產品質量等方面的13種違法行為,綜合施策、“鐵拳”出擊,依法查處一批有社會影響力的鐵案,真正做到“讓監管長出牙齒,讓違法者付出代價”,有力維護了市場良好經營秩序,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將6起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案例一
科爾沁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大林鎮清河橋麗秀商店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24日,科爾沁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當事人涉嫌存在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問題。經查,當事人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的規定,構成了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違法行為。科爾沁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此案件所涉及的食品種類多,是經營過期食品案件中具有典型性的案例。通過對其采取行政處罰之后,當事人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表示不再經營過期食品,周圍商戶也從該案件中吸取到經驗和教訓。
案例二
開魯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漁多多水產品批發店經營不合格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3日,開魯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漁多多水產品批發店經營的鯉魚等進行抽檢。抽檢發現,當事人涉嫌存在經營不合格食品問題。經查,當事人經營不合格食品,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和第二十六條第二款,構成了經營不合格食品違法行為。開魯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四條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七)項,依法作出: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200元;3、罰款(人民幣)2800元。
【典型意義】
經營不合格食品嚴重危害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此案件提醒我們在經濟日益發展的大環境下,食品安全問題不容忽視,只有加強質量管理和食品安全監管,才能保證消費者的健康和合法權益。
案例三
開魯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黑龍壩鎮二道灣村百姓購物中心經營不合格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7日,開魯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黑龍壩鎮二道灣村百姓購物中心在售的生姜等食品進行抽檢。抽檢發現,當事人涉嫌存在經營不合格食品問題。經查,當事人經營不合格食品,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和第二十六條第二款,構成了經營不合格食品違法行為。開魯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四條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七)項,依法作出: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10元;3、罰款(人民幣)2990元。
【典型意義】
食品經營者應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保障食品安全,不得銷售農藥殘留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通過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進行的行政處罰,當事人受到了相關法律法規教育,規范了經營行為,同時起到警示教育行為,維護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安全。
案例四
開魯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開魯鎮老趙蔬菜水果干調超市經營不合格食品案
向上滑動閱覽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7日,開魯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開魯鎮老趙蔬菜水果干調超市的香蕉等食品進行抽檢。抽檢發現,當事人涉嫌存在經營不合格食品問題。經查,當事人經營不合格食品,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和第二十六條第二款,構成了經營不合格食品違法行為。開魯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四條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七)項,依法作出: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12.50元;3、罰款(人民幣)2987.5元。
【典型意義】
食品安全關系民生福祉,監管人員嚴厲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能夠增加經營者、生產者的違法成本,有效規范了經營者的銷售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經濟的有序運轉。
案例五
開魯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黑龍壩鎮蘇老大果蔬批發超市經營不合格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7日,開魯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黑龍壩鎮蘇老大果蔬批發超市的香蕉等食品進行抽檢。抽檢發現,當事人涉嫌存在經營不合格食品問題。經查,當事人經營不合格食品,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和第二十六條第二款,構成了經營不合格食品違法行為。開魯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四條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七)項,依法作出: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71.70元;3、罰款(人民幣)2928.3元。
【典型意義】
食品經營者應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采購食品應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不僅是保證食品安全的措施,也是保護食品經營者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食品經營者應認真執行該項制度,避免因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經濟損失,損害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案例六
科左后旗市場監管局查處朝魯吐鎮能手花姐小吃部涉嫌現場制作冷葷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20日,科左后旗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當事人在未取得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的情況下,現場制作冷葷食品(醬牛肉)。執法人員制作了現場筆錄,立案后對當事人進行了詢問調查、制作詢問筆錄并提取了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當事人自2023年5月份開始至10月20日在其經營場所現場制作冷葷食品(醬牛肉)。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嚴禁食品攤販有下列行為:(二)現場制作冷葷食品;”之規定,屬現場制作冷葷食品行為。科左后旗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食品攤販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1000元。
【典型意義】
餐飲服務實行許可制度,未取得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的情況下從事冷食類食品制售,屬于違法行為。同時也是危及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餐飲服務經營者要嚴格依法從事經營,從事冷食類食品制售的,要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設置冷食制售專間,并依法申請取得許可方可經營。
供 稿| 執法稽查局
日期:2023-12-20
案例一
科爾沁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大林鎮清河橋麗秀商店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24日,科爾沁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當事人涉嫌存在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問題。經查,當事人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的規定,構成了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違法行為。科爾沁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此案件所涉及的食品種類多,是經營過期食品案件中具有典型性的案例。通過對其采取行政處罰之后,當事人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表示不再經營過期食品,周圍商戶也從該案件中吸取到經驗和教訓。
案例二
開魯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漁多多水產品批發店經營不合格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3日,開魯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漁多多水產品批發店經營的鯉魚等進行抽檢。抽檢發現,當事人涉嫌存在經營不合格食品問題。經查,當事人經營不合格食品,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和第二十六條第二款,構成了經營不合格食品違法行為。開魯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四條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七)項,依法作出: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200元;3、罰款(人民幣)2800元。
【典型意義】
經營不合格食品嚴重危害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此案件提醒我們在經濟日益發展的大環境下,食品安全問題不容忽視,只有加強質量管理和食品安全監管,才能保證消費者的健康和合法權益。
案例三
開魯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黑龍壩鎮二道灣村百姓購物中心經營不合格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7日,開魯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黑龍壩鎮二道灣村百姓購物中心在售的生姜等食品進行抽檢。抽檢發現,當事人涉嫌存在經營不合格食品問題。經查,當事人經營不合格食品,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和第二十六條第二款,構成了經營不合格食品違法行為。開魯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四條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七)項,依法作出: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10元;3、罰款(人民幣)2990元。
【典型意義】
食品經營者應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保障食品安全,不得銷售農藥殘留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通過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進行的行政處罰,當事人受到了相關法律法規教育,規范了經營行為,同時起到警示教育行為,維護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安全。
案例四
開魯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開魯鎮老趙蔬菜水果干調超市經營不合格食品案
向上滑動閱覽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7日,開魯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開魯鎮老趙蔬菜水果干調超市的香蕉等食品進行抽檢。抽檢發現,當事人涉嫌存在經營不合格食品問題。經查,當事人經營不合格食品,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和第二十六條第二款,構成了經營不合格食品違法行為。開魯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四條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七)項,依法作出: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12.50元;3、罰款(人民幣)2987.5元。
【典型意義】
食品安全關系民生福祉,監管人員嚴厲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能夠增加經營者、生產者的違法成本,有效規范了經營者的銷售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經濟的有序運轉。
案例五
開魯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黑龍壩鎮蘇老大果蔬批發超市經營不合格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7日,開魯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黑龍壩鎮蘇老大果蔬批發超市的香蕉等食品進行抽檢。抽檢發現,當事人涉嫌存在經營不合格食品問題。經查,當事人經營不合格食品,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和第二十六條第二款,構成了經營不合格食品違法行為。開魯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四條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七)項,依法作出: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71.70元;3、罰款(人民幣)2928.3元。
【典型意義】
食品經營者應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采購食品應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不僅是保證食品安全的措施,也是保護食品經營者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食品經營者應認真執行該項制度,避免因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經濟損失,損害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案例六
科左后旗市場監管局查處朝魯吐鎮能手花姐小吃部涉嫌現場制作冷葷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20日,科左后旗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當事人在未取得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的情況下,現場制作冷葷食品(醬牛肉)。執法人員制作了現場筆錄,立案后對當事人進行了詢問調查、制作詢問筆錄并提取了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當事人自2023年5月份開始至10月20日在其經營場所現場制作冷葷食品(醬牛肉)。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嚴禁食品攤販有下列行為:(二)現場制作冷葷食品;”之規定,屬現場制作冷葷食品行為。科左后旗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食品攤販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1000元。
【典型意義】
餐飲服務實行許可制度,未取得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的情況下從事冷食類食品制售,屬于違法行為。同時也是危及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餐飲服務經營者要嚴格依法從事經營,從事冷食類食品制售的,要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設置冷食制售專間,并依法申請取得許可方可經營。
供 稿| 執法稽查局
日期: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