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農村集體聚餐過程中點多面廣、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低、食品安全隱患多的現狀,鎮海區推行“五制”管理模式,切實保障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
一是推行聚餐報告制。農村集體聚餐人數100人以上的由舉辦者或者承辦廚師提前3天向行政村、社區報告,村、社區接到報告或獲得信息后,及時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二是推行分類指導制,建立分類指導制度,鎮(街道)負責指導200人以上的集體聚餐;村(社區)負責農村集體聚餐備案受理,指導100人以上的集體聚餐;區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定期對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和農村廚師開展業務培訓。
三是推行廚師備案制。鎮、街道負責對轄區內鄉村廚師進行備案登記,監督指導鄉村廚師按要求參加健康體檢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鄉村廚師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安全培訓證上崗。
四是推行應急防控制。強化農村聚餐的風險防控,對聚餐舉辦者、承辦廚師、村(社區)協管員、信息員開展應急防控培訓,要求其嚴格落實餐飲服務操作規范,防控餐飲服務食品風險。一旦出現聚餐者有疑似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向患者送至醫院醫治,同時及時向市場監管局匯報。
五是推行宣傳培訓制。依托鎮(街道)成人教育學校、黨校等平臺,對農村廚師就食品藥品管理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操作規程、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常見食品藥品中毒應急處置、法律責任、食品加工制作過程、原料采購和存放、餐飲具的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開展培訓,預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發生,提高農村廚師衛生知識水平。
日期:201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