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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鄉市公布2024年第二批“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2024-07-23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1020
核心提示:萍鄉市市場監管系統深入推進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持續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性大、社會輿論關注的違法活動,著力解決群眾身邊“關鍵小事”,查處了一批有影響力、震懾力的案件。現將第二批典型案例集中公布如下。……(世界食品網-www.cctv1204.com)
萍鄉市市場監管系統深入推進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持續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性大、社會輿論關注的違法活動,著力解決群眾身邊“關鍵小事”,查處了一批有影響力、震懾力的案件。現將第二批典型案例集中公布如下:
 
  案例一:萍鄉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學院食堂經營霉變食品案
 
  2024年5月,萍鄉市市場監管局對某學院食堂經營霉變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經營的霉變食品、罰款6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3月26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在學生食堂后廚臺柜下發現開封使用的400克草果、八角、桂皮、花椒香料混合物,其中草果和八角有明顯白色菌絲霉變現象。經查,當事人使用霉變的草果、八角、桂皮,混合在一起用于后廚制作食材,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構成經營霉變食品的違法事實。萍鄉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本案以食材貯存管理為聚焦點,食品原料保管不當難免會發生霉變,而霉菌毒素在高溫高壓條件下也不容易被破壞,極易引起食源性疾病。學校食堂屬于用餐人員數量大且集中的高風險區域,如果誤食可能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本案的查處,警示了學校要進一步強化校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從嚴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各項規定。
 
  案例二:安源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幼兒園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規定的食品案
 
  2024年6月,安源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某幼兒園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規定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沒收涉案食品、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5月10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使用標簽未標明生產廠家的椰蓉,采購無標識標簽的腌菜,采購食品未查驗產品合格證明,未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第五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安源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并對食品進行分類儲存,定期清理檢查,避免食品變質。本案的查處進一步規范了學校食堂的經營行為,有效督促學校食堂進一步強化自身主體責任意識,把控好食品安全各環節,保障廣大師生用餐安全。
 
  案例三:湘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超市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案
 
  2024年1月,湘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某超市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涉案食品、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12月28日,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當事人店內貨架上的5板“巧克力蛋”(生產日期:2022年12月07日,保質期:12個月)已經超過保質期。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湘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保質期關乎食品的品質安全,作為經營者應當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及時清理過期食品、原料,化解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市場監管部門將嚴格查處食品安全領域違法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四:蘆溪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水果零食店經營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2024年4月,蘆溪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某水果零食店經營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違法行為,作出立即下架不合格產品,罰款3000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
 
  2024年2月24日,蘆溪縣市場監管局委托法定檢驗機構對當事人銷售的“獼猴桃”、“小芒臺”進行抽樣檢查,經檢驗判定為不合格食品。經查,當事人購進“獼猴桃”、“小芒臺”共計56斤。因當事人無法提供銷售記錄,無法計算違法所得。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蘆溪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作為食用農產品的經營者,應該履行法律規定的相關義務,查驗保存供貨者資質證明和食用農產品相關合格證明并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不采購、銷售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食用農產品。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食用農產品的抽檢力度,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五:上栗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零食店向未成年人無底線營銷商品案
 
  2023年8月,上栗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某零食店向未成年人無底線營銷商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產品、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5月31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大量包裝或標簽標識明顯具有不良誘導形式或內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且均無3C認證標志。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二條的規定,上栗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未成年人缺乏辨識力,好奇心強,無底線營銷食品刺激著孩子的感官,潛移默化給他們造成誤導,突破道德底線,觸碰法律紅線,嚴重影響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市場監管部門將始終保持“零容忍”的高壓態勢,全力凈化校園周邊市場環境,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日期:2024-07-23
 
地區: 江西 萍鄉市
標簽: 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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