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嚴格執行《反食品浪費法》有關規定,營造“厲行節約 反對浪費”濃厚社會氛圍,有效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固原市結合工作實際,堅持依法監管和宣傳引導相結合,聚焦餐飲浪費突出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壓實餐飲經營者主體責任,整治違法違規行為,現將市場監管部門查辦的2024年度典型案例予以公開。
一、寧夏西吉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寧夏西吉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07日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開始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中型餐館)。執法人員多次在其經營場所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要求當事人在餐飲服務活動中嚴格落實厲行節約、防止食品浪費的措施。2024年7月24日,執法人員在反食品浪費專項檢查工作中,發現當事人在餐飲服務活動時存在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食品浪費的行為,當場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和《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當事人2024年7月26日前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2024年7月30日我局執法人員在責改回查時,當事人仍存在餐廚垃圾剩余食物過多,未在菜單上標注食品分量、規格、建議消費人數等信息內容,也未采取其他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措施等問題,明顯造成餐飲浪費行為。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及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二、隆德縣觀莊鄉某小學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4年11月11日,隆德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校園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時,發現隆德縣觀莊鄉某小學食堂未建立防止食品浪費監督檢查機制,制定、實施相應的獎懲措施的行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九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隆德縣市場監管局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并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三、彭陽縣某經典牛肉面餐廳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彭陽縣某經典牛肉面餐廳于2024年7月22日注冊登記,9月27日取得《食品生產經營登記證》并正常營業。10月12日,彭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店安排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上崗等問題,執法人員當場對當事人送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當事人立即予以改正。11 月6日,執法人員對該店再次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從業人員未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的問題仍未改正。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經營店和食品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經營店和食品小攤點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罰款400元的行政處罰。
四、固原市原州區某幼兒園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4年10月11日,固原市食品安全監督所在對原州區某幼兒園有限公司食堂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食堂洗消間收餐臺面上擺放的不銹鋼金屬盆內倒有一盆吃剩下的稀飯和花卷,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并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供稿:餐飲科
日期:2024-12-04
一、寧夏西吉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寧夏西吉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07日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開始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中型餐館)。執法人員多次在其經營場所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要求當事人在餐飲服務活動中嚴格落實厲行節約、防止食品浪費的措施。2024年7月24日,執法人員在反食品浪費專項檢查工作中,發現當事人在餐飲服務活動時存在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食品浪費的行為,當場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和《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當事人2024年7月26日前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2024年7月30日我局執法人員在責改回查時,當事人仍存在餐廚垃圾剩余食物過多,未在菜單上標注食品分量、規格、建議消費人數等信息內容,也未采取其他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措施等問題,明顯造成餐飲浪費行為。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及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二、隆德縣觀莊鄉某小學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4年11月11日,隆德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校園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時,發現隆德縣觀莊鄉某小學食堂未建立防止食品浪費監督檢查機制,制定、實施相應的獎懲措施的行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九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隆德縣市場監管局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并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三、彭陽縣某經典牛肉面餐廳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彭陽縣某經典牛肉面餐廳于2024年7月22日注冊登記,9月27日取得《食品生產經營登記證》并正常營業。10月12日,彭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店安排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上崗等問題,執法人員當場對當事人送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當事人立即予以改正。11 月6日,執法人員對該店再次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從業人員未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的問題仍未改正。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經營店和食品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經營店和食品小攤點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罰款400元的行政處罰。
四、固原市原州區某幼兒園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4年10月11日,固原市食品安全監督所在對原州區某幼兒園有限公司食堂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食堂洗消間收餐臺面上擺放的不銹鋼金屬盆內倒有一盆吃剩下的稀飯和花卷,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并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供稿:餐飲科
日期:2024-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