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南京市2014年食品藥品“四小”規范指數測評辦法(試行)》(寧食安辦[2014]18號)的要求,為全面了解全市食品小門店監管工作情況,達到互相學習,加強交流,總結經驗,發揚成績,改進不足的目的,我局組織全市各區流通環節監管部門開展交叉檢查。每個區定點檢查2個街道,每個街道隨機抽查10戶食品小門店,檢查人員通過以現場檢查的方式進行測評。
一查經營主體:檢查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情況。食品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查進貨查驗制度: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三查食品質量情況:食品經營者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儲存條件儲存銷售的食品。
我局要求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限定整改日期,回訪復查,督促小食品店更加規范經營。 (食品流通監管處)
日期:201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