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寶應縣針對食品小作坊小攤販這一監管熱點難點問題,結合當地產業發展實際,以問題為導向,整治與規范相結合,專項整治取得階段性成效。一是出臺規定與落實要求相結合。先后出臺了《關于明確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和保健食品監管職責分工規定》、《寶應縣加強重點食品加工小作坊、攤販規范化管理實施方案》等文件,明確食品加工小作坊及攤販各部門監管職責、食品加工小作坊及攤販的基本要求,引導小作坊小攤販加強食品安全質量管理,不斷提升該行業整體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開展專項整治與引導規范相結合。一年來,該縣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工商、衛生、城管等部門加強聯合執法行動,深入開展攤販規范化管理試點工作,實施名店王朝疏導點、步行街、陵園東路等有固定亭棚的集中區攤販的整治,召開3個疏導點20家單位的培訓會議,與各單位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同時組織執法人員在3個疏導點現場辦公。年底該縣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衛生、城管、新聞媒體等部門組織對3個疏導點開展示范單位驗收,16家單位通過驗收,發放食品經營公示牌,城管部門依據驗收結果發放占道許可證,責令改正直至取締未通過驗收的食品攤販。三是專項整治與保護傳統特色產業發展相結合。荷藕加工小作坊作為該縣傳統特色產業,整治中,該縣食安辦組織食藥監、質監、鹽務、公安等部門多次召開協商會,對5個重點鎮開展專項整治,共檢查各類生產經營單位285戶次,查處鹽業違法案件5起,查處并銷毀鹵水60平方米,移交公安機關2起,全縣44家無證荷藕加工小作坊中,已有27家取得生產許可證,關停6家,取締8家,移送公安機關2起。
日期:2015-01-13
日期:2015-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