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范廣西“三月三”、清明節期間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聚餐活動食品安全,現將有關事宜提示如下。
一、集體聚餐要報告
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承辦者是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舉辦人或者承辦人應提前將聚餐舉辦者姓名、電話、住址、舉辦時間及餐次、場所、預計參加人數、事由等內容向食品安全信息員報告,并自覺接受食品安全指導意見,積極履行食品安全承諾,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集體聚餐食品安全。
二、聚餐場所要衛生
食品加工場所和就餐場所應距離糞坑、垃圾場(站)、旱廁、畜禽圈等污染源25米以上。要完善防鼠、防蠅、防塵等設施,對食品加工場所和就餐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保持環境清潔。用水水質應當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三、人員管理要嚴格
承辦聚餐宴席的廚師及服務人員應持有效健康證,幫廚人員要身體健康,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衣、帽、口罩,加工食品前或接觸污染物后要及時洗手。患有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食品加工制作。
四、采購食品要查驗
不采購、制作來路不明、超過保質期限、腐敗變質的食品,不采購和使用無檢疫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對采購的食品要認真檢查,確保食品新鮮安全。
五、加工操作要規范
飯菜務必燒熟煮透,餐飲具要洗凈消毒,菜刀、菜板等要嚴格生熟分開,避免交叉污染,做好的飯菜要防鼠、防蠅、防塵。
六、危險物品要管好
醇基燃料要實行專人管理,加入顏色進行警示,防止作為白酒誤飲。農藥、鼠藥、獸藥、除草劑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場所內,避免當作食品誤食或混入食品引發安全事故。
七、高風險食品要嚴控
禁止購買、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嚴禁使用來歷不明的“食鹽”或“味精”,避免錯把亞硝酸鹽當食鹽或堿面用。不采摘未食用過或不認識的野菜、野果、野蘑菇和野蜂蜜,不喝不能確認安全的自泡酒,防止中毒。
八、文明用餐莫浪費
要文明聚餐,不要酗酒、不要攀比、不要浪費,合理預估用餐人數,按需備餐,自覺踐行“光盤行動”。對于剩余食物,可以打包帶走,避免浪費。
九、發現問題要報告
聚餐后如出現腹瀉、嘔吐、發燒等癥狀,應及時到正規醫療機構就診,并向村(居)民委員會或鄉(鎮)政府報告。參加聚餐的群眾發現聚餐活動有食品安全風險時,應當及時提醒其改正,也可撥打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15。
日期:2025-03-31
一、集體聚餐要報告
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承辦者是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舉辦人或者承辦人應提前將聚餐舉辦者姓名、電話、住址、舉辦時間及餐次、場所、預計參加人數、事由等內容向食品安全信息員報告,并自覺接受食品安全指導意見,積極履行食品安全承諾,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集體聚餐食品安全。
二、聚餐場所要衛生
食品加工場所和就餐場所應距離糞坑、垃圾場(站)、旱廁、畜禽圈等污染源25米以上。要完善防鼠、防蠅、防塵等設施,對食品加工場所和就餐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保持環境清潔。用水水質應當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三、人員管理要嚴格
承辦聚餐宴席的廚師及服務人員應持有效健康證,幫廚人員要身體健康,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衣、帽、口罩,加工食品前或接觸污染物后要及時洗手。患有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食品加工制作。
四、采購食品要查驗
不采購、制作來路不明、超過保質期限、腐敗變質的食品,不采購和使用無檢疫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對采購的食品要認真檢查,確保食品新鮮安全。
五、加工操作要規范
飯菜務必燒熟煮透,餐飲具要洗凈消毒,菜刀、菜板等要嚴格生熟分開,避免交叉污染,做好的飯菜要防鼠、防蠅、防塵。
六、危險物品要管好
醇基燃料要實行專人管理,加入顏色進行警示,防止作為白酒誤飲。農藥、鼠藥、獸藥、除草劑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場所內,避免當作食品誤食或混入食品引發安全事故。
七、高風險食品要嚴控
禁止購買、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嚴禁使用來歷不明的“食鹽”或“味精”,避免錯把亞硝酸鹽當食鹽或堿面用。不采摘未食用過或不認識的野菜、野果、野蘑菇和野蜂蜜,不喝不能確認安全的自泡酒,防止中毒。
八、文明用餐莫浪費
要文明聚餐,不要酗酒、不要攀比、不要浪費,合理預估用餐人數,按需備餐,自覺踐行“光盤行動”。對于剩余食物,可以打包帶走,避免浪費。
九、發現問題要報告
聚餐后如出現腹瀉、嘔吐、發燒等癥狀,應及時到正規醫療機構就診,并向村(居)民委員會或鄉(鎮)政府報告。參加聚餐的群眾發現聚餐活動有食品安全風險時,應當及時提醒其改正,也可撥打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15。
日期:2025-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