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規范設置倉儲設施。必須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設置合格品、不合格品區并與生活區分開,食品離墻離地擺放、分類規范、標識明顯,配備防鼠、防塵、防蠅等設施。
二是規范進貨渠道。采購食品必須索取購貨方加蓋紅色印章的生產、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授權委托書、推銷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并簽訂《食品質量保證協議》,建立合格供貨方檔案,確保進貨渠道、資質合法。
三是規范食品采購臺賬管理。采購的每批次食品必須索取供貨商的合法票據,大米、面、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等還需索取檢驗合格報告書,并建立食品采購臺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產地、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確保食品來源可追溯。
四是規范證照管理。各批發企業必須在醒目位置懸掛《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食品采購流程和各項管理制度;五是規范銷售票據管理。銷售給下級批發商、超市、小賣部、日雜店及各類餐飲店、學校食堂等必須提供本批發企業許可證照及銷售批次的檢驗合格報告書復印件,實行銷售票據電子“一票通”管理,建立轄區內食品流通電子追溯平臺,確保一旦發現不合格食品可及時召回。
日期:2015-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