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檢察院針對該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存在的監督檢查不規范等問題制發了《檢察建議書》,得到了該局的積極回應,并收到該局關于整改落實情況的書面報告。
2016年4月,該院在聯合該局開展專項檢查過程中發現該局對責任單位監督檢查時存在檢查次數較少、檢查流于形式、對責令整改事項未及時跟蹤落實等不規范的行為,經研究決定,向該局制發檢察建議。
收到檢察建議后,該局十分重視,專門研究制定了《新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制度》。該制度對食品藥品監管的重點品種、重點單位、重點地區監督檢查工作的監管次數、監管內容、監管手段、整改回訪、違法違規處罰等方面均做了詳細規定,有效的堵塞了監管漏洞,并就整改落實情況向該院作了書面報告。
日期:2016-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