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食藥署”消息,8月4日臺灣地區(qū)“食藥署”發(fā)布公告,修訂食品中玉米赤霉毒素檢驗方法。
臺“食藥署”稱,為加強天然毒素之管理,并依據(jù)食品安全衛(wèi)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制定《食品中霉菌毒素檢驗方法-玉米赤霉毒素之檢驗》,其修訂要點如下:
一、「裝置」增列「振蕩器」,并刪除「旋渦混合器」及「超音波振蕩器」。
二、「試藥」增列「去離子水」。
三、「器具及材料」修正「容量瓶」及刪除「微量吸管」。
四、增列「乙腈溶液之調(diào)制」及「參考文獻」。
五、修正「標準溶液之配制」、「檢液之調(diào)制」、「檢量線之制作」及含量測定之計算公式。
附件: 部授食字第1051901392號附件(檢驗方法).pdf 部授食字第1051901392號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pdf
日期:2016-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