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使包子更松軟,不法商販會在包子的制作過程中添加鋁含量超標的泡打粉,而長期攝入會損傷人體大腦導致癡呆,還可能出現貧血,骨質疏松等疾病。近日,一包子店店主饒某因在制作包子的過程中故意使用含鋁添加劑,被江西省進賢縣人民法院判處刑罰。
被告人饒某在進賢縣某鎮經營“天津第一包”包子店。2016年10月1日,被告人饒某在面粉中添加含鋁的泡打粉制作包子和饅頭,并銷售給附近居民。當天上午,進賢縣公安局民警到被告人饒某的店里例行檢查,當場提取和扣押了部分饅頭和泡打粉。經檢驗,饅頭中鋁的殘留量為199mg/kg。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饒某違反國家食品安全法規,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國家明確規定不得使用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饒某在現場被傳喚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危害程度,被進賢縣人民法院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饒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日期:2017-11-13
被告人饒某在進賢縣某鎮經營“天津第一包”包子店。2016年10月1日,被告人饒某在面粉中添加含鋁的泡打粉制作包子和饅頭,并銷售給附近居民。當天上午,進賢縣公安局民警到被告人饒某的店里例行檢查,當場提取和扣押了部分饅頭和泡打粉。經檢驗,饅頭中鋁的殘留量為199mg/kg。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饒某違反國家食品安全法規,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國家明確規定不得使用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饒某在現場被傳喚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危害程度,被進賢縣人民法院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饒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日期: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