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農委:
為扎實推進全省農業質量年行動,深入貫徹落實《2018年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要點》安排部署,進一步加強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范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以下簡稱“農產品質檢機構”)運行和管理,全面提升我省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和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農產品質檢體系建設的重要性
2007年以來,國家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十分重視,我省共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項目116個,農產品質檢機構硬件設施條件大幅改善,檢測能力顯著提高,為推進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品牌強農提供了有力支撐。但是,我省農產品質檢體系建設與管理仍存在項目建設進度慢、縣級機構運行不規范、檢測經費落實不到位、檢測能力不強等問題,難以適應當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需要。對此,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切實將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的建設與管理作為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的基礎工作,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全力推進農產品質檢項目建設進度
為切實加快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項目進度,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項目建設進度的通知》(晉農計發〔2017〕6號)和《關于啟動農產品質檢項目雙周調度制度的通知》(晉農辦發〔2017〕58號)要求,各建設項目達到竣工驗收條件的,建設單位要及時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市級項目報省發展改革委組織驗收,縣級項目報省農業廳組織驗收。今年項目竣工驗收情況將列入市縣目標責任制考核范圍,并與該地區項目安排和各類資金使用計劃掛鉤。同時,要正確處理縣級機構改革和項目建設的關系,根據財政部《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6〕503號)及《農業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農財發〔2003〕38號)等有關規定精神,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通過竣工驗收、核定新增固定資產、生產能力、使用功能后,才能結束項目建設工作,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不能撤銷項目管理機構,不能調離主要建設管理人員、財務主管人員,不能結束在建狀態。今年省廳將對農產品質檢機構建設情況進行督導抽查,對長時間無故未啟動建設或建設進度遲緩,造成儀器設備報廢或資產損失的,將視情況建議相關部門啟動問責程序。
三、不斷完善基層檢驗檢測機構協作機制
各市、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省編辦與省農業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的通知》(晉編辦字〔2017〕258號)要求,加強與縣級綜合檢驗檢測中心的工作對接,對于已經完成移交整合的縣級綜合檢驗檢測機構,全部加掛“縣(市、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牌子,年底掛牌率要達到100%。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縣級綜合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指導,切實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職責,承擔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監測任務,配合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和監督抽查,積極參與省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考核、能力驗證和技能競賽等相關工作。要暢通交流渠道,構建合作模式,逐步完善省、市、縣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任務分工與信息共享工作機制,確保農產品質檢機構牌子掛起來、職能擔起來、儀器轉起來、作用發揮出來。
四、加快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和機構考核步伐
各市、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強化農產品質檢機構管理和資質能力建設,加快推進本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與考核工作,在機構建設、運行條件、檢測資質、認證參數等方面加強組織督導,為農產品質檢機構順利推進“雙認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資金保障。按照《農業部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與管理的意見》(農質發〔2014〕11號)要求,到2020年,市級農產品質檢機構100%、縣級農產品質檢機構70%通過資質認定與機構考核。各級質檢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檢測能力建設和質量體系文件宣貫培訓,對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評審細則》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等有關要求,編寫質量體系文件、培訓檢測人員、檢定校準儀器設備,在建設項目驗收完成1-2年內及時向省級主管部門提出資質認定與機構考核申請。
五、充分發揮檢驗檢測機構的技術支撐作用
各市、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已建設完成的檢驗檢測機構,有針對性地開展本地區大宗、優勢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在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供決策依據的同時,大力提升機構檢測技術水平。各地已通過“雙認證”的檢驗檢測機構,要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檢力度,及時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同時,為農業結構調整、標準實施、技術推廣、執法監督、指導消費等提供科學依據。今年在市縣目標責任制考核中將繼續強化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的要求,各級農產品質檢機構要進一步加強本區域農產品質量風險監測、風險評估、監督抽查、日常檢測、巡查調查、標準化生產控制技術推廣以及生產技術指導和支持服務等工作力度,積極為各級政府有效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嚴格執法監督發揮支撐作用。
附件: 未驗收農產品質檢體系建設項目情況表
山西省農業廳辦公室
2018年4月18日
日期:2018-04-20
為扎實推進全省農業質量年行動,深入貫徹落實《2018年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要點》安排部署,進一步加強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范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以下簡稱“農產品質檢機構”)運行和管理,全面提升我省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和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農產品質檢體系建設的重要性
2007年以來,國家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十分重視,我省共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項目116個,農產品質檢機構硬件設施條件大幅改善,檢測能力顯著提高,為推進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品牌強農提供了有力支撐。但是,我省農產品質檢體系建設與管理仍存在項目建設進度慢、縣級機構運行不規范、檢測經費落實不到位、檢測能力不強等問題,難以適應當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需要。對此,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切實將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的建設與管理作為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的基礎工作,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全力推進農產品質檢項目建設進度
為切實加快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項目進度,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項目建設進度的通知》(晉農計發〔2017〕6號)和《關于啟動農產品質檢項目雙周調度制度的通知》(晉農辦發〔2017〕58號)要求,各建設項目達到竣工驗收條件的,建設單位要及時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市級項目報省發展改革委組織驗收,縣級項目報省農業廳組織驗收。今年項目竣工驗收情況將列入市縣目標責任制考核范圍,并與該地區項目安排和各類資金使用計劃掛鉤。同時,要正確處理縣級機構改革和項目建設的關系,根據財政部《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6〕503號)及《農業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農財發〔2003〕38號)等有關規定精神,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通過竣工驗收、核定新增固定資產、生產能力、使用功能后,才能結束項目建設工作,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不能撤銷項目管理機構,不能調離主要建設管理人員、財務主管人員,不能結束在建狀態。今年省廳將對農產品質檢機構建設情況進行督導抽查,對長時間無故未啟動建設或建設進度遲緩,造成儀器設備報廢或資產損失的,將視情況建議相關部門啟動問責程序。
三、不斷完善基層檢驗檢測機構協作機制
各市、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省編辦與省農業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的通知》(晉編辦字〔2017〕258號)要求,加強與縣級綜合檢驗檢測中心的工作對接,對于已經完成移交整合的縣級綜合檢驗檢測機構,全部加掛“縣(市、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牌子,年底掛牌率要達到100%。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縣級綜合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指導,切實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職責,承擔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監測任務,配合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和監督抽查,積極參與省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考核、能力驗證和技能競賽等相關工作。要暢通交流渠道,構建合作模式,逐步完善省、市、縣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任務分工與信息共享工作機制,確保農產品質檢機構牌子掛起來、職能擔起來、儀器轉起來、作用發揮出來。
四、加快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和機構考核步伐
各市、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強化農產品質檢機構管理和資質能力建設,加快推進本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與考核工作,在機構建設、運行條件、檢測資質、認證參數等方面加強組織督導,為農產品質檢機構順利推進“雙認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資金保障。按照《農業部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與管理的意見》(農質發〔2014〕11號)要求,到2020年,市級農產品質檢機構100%、縣級農產品質檢機構70%通過資質認定與機構考核。各級質檢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檢測能力建設和質量體系文件宣貫培訓,對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評審細則》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等有關要求,編寫質量體系文件、培訓檢測人員、檢定校準儀器設備,在建設項目驗收完成1-2年內及時向省級主管部門提出資質認定與機構考核申請。
五、充分發揮檢驗檢測機構的技術支撐作用
各市、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已建設完成的檢驗檢測機構,有針對性地開展本地區大宗、優勢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在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供決策依據的同時,大力提升機構檢測技術水平。各地已通過“雙認證”的檢驗檢測機構,要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檢力度,及時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同時,為農業結構調整、標準實施、技術推廣、執法監督、指導消費等提供科學依據。今年在市縣目標責任制考核中將繼續強化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的要求,各級農產品質檢機構要進一步加強本區域農產品質量風險監測、風險評估、監督抽查、日常檢測、巡查調查、標準化生產控制技術推廣以及生產技術指導和支持服務等工作力度,積極為各級政府有效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嚴格執法監督發揮支撐作用。
附件: 未驗收農產品質檢體系建設項目情況表
山西省農業廳辦公室
2018年4月18日
日期:2018-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