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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雅食藥監發〔2014〕20號)

   2014-06-26 559
核心提示: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有關業務科室:  根據《雅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市級部門行政審批清理結果的通知》(雅府發
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有關業務科室:
 
  根據《雅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市級部門行政審批清理結果的通知》(雅府發[2013]40號),原由我局審批的2個行政審批項目,下放至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個行政審批項目是:1、《餐飲服務許可證》審批;2、科研和教學所需毒性藥品審批。為做好有關審批項目的后續監管和銜接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上述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批、發證、換證、變更、數據匯總、公告和監督管理工作。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的有關證書等載明的“發證機關”和“行政許可章”,調整為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進行審批。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則,規范審批行為,完善配套制度,落實工作責任,提高審批效率,做好工作銜接和監管工作。
 
  雅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3日


 
地區: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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