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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漳政綜〔2014〕82號)

   2014-06-26 733
核心提示: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單位: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閩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單位: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閩政綜〔2013〕52號)、《龍巖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龍政綜〔2014〕15號)文件精神,為順利推進市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改革完善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改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決策部署,以保障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整合食品藥品監管職能和機構為重點,明確部門責任,減少監管環節,理順職責關系,落實地方政府責任,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充實加強基層監管力量,加快形成一體化、專業化、廣覆蓋、高效率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和社會共治格局,全面提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改革管理體制

  改革現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省級以下垂直管理的體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改由地方政府分級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領導班子由同級黨委管理,主要負責人(局長、黨組書記)的任免須事先征求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黨組的意見,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

  (二)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

  參照省、龍巖市政府食品藥品監管職能和機構整合情況,將原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承擔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醫療器械強制性認證的職責以及化妝品生產許可和強制檢驗職責;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承擔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原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承擔的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原經濟貿易部門承擔的酒類食品生產許可及安全監管職責;原經濟貿易部門(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承擔的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綜合信息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對食品藥品實行集中統一監管,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綜合協調作用,市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調整為在市政府辦公室加掛牌子。原經濟貿易部門(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承擔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監督指導、督促檢查、考核評價等職責劃入市政府辦公室(市

  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

  (三)健全監管執法機構

  在漳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加掛漳平市食品藥品稽查大隊牌子,為市食品藥品監管對外行政執法機構,具體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有關食品藥品的申訴舉報和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大隊長由一名副局長兼任,實行局隊合一管理體制。

  (四)健全基層監管體系

  為進一步健全基層食品藥品監管體系,結合我市實際按區域設立6個片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加掛食品藥品稽查中隊牌子),即永福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管轄范圍:永福鎮、官田鄉;新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管轄范圍:新橋鎮、靈地鄉、吾祠鄉;雙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管轄范圍:雙洋鎮、南洋鎮、赤水鎮;溪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管轄范圍:溪南鎮、象湖鎮;菁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管轄范圍:菁城街道、和平鎮、西園鎮;桂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管轄范圍:桂林街道、蘆芝鄉、

  拱橋鎮。各管理所均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派出行政機構,機構級別為副科級。核定菁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4名、其它各所行政編制數3名;核定各所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所長兼中隊長),所需編制和人員在劃轉核定的編制數量內調劑解決。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要協助片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做好監管執法工作,確定1名領導干部分管食品藥品安全工作,1名工作人員為食品藥品協管員;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六大員”隊伍建設的意見》(閩委辦發〔2014〕1號)文件規定,各行政村(社區)由農村“六大員”中的“文化與食安協管員”負責宣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收集食品生產、經營、使用情況和質量動態信息,報告有關食品藥品違法違規和不良反應情況,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工作,反饋群眾對監管的意見和建議等工作,保證基層監管網絡有效運行。

  (五)整合監管工作力量

  1.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1名行政編制和人員全部劃入新組建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 “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從漳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劃轉20名、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劃轉1名、市衛生局劃轉1名行政編制和人員,充實加強食品藥品監管系統。

  2.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編制總量中劃出1名行政編制到市政府辦(市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增加市政府辦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用于配備專門負責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的副主任。

  核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數32名、機關工勤事業編制數1名。核定科級領導職數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其中一名兼任市食品藥品稽查大隊隊長)、紀檢組長1名、食品藥品安全總監1名、片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所長(兼中隊長)6名。

  (六)加強監管能力建設

  加強食品藥品監管隊伍建設,切實把好人員素質關,根據食品藥品監管執法需要,整合現有資源組建食品藥品快檢平臺,加強監管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規范執法行為,著力打造一支專業化程度高、業務能力強、組織體系全的食品藥品監管隊伍。

  (七)明確監管責任和分工

  市農業、衛生、食品藥品等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并切實履職盡責,確保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無縫銜接。工商、質監、公安等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密切協作聯動機制。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切實履行監督、指導、協調職能,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完善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措施。改革過渡期間,食品安全各環節的監管責任和藥品監管責任仍由原系統承擔。

  1.市政府辦公室(市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有關職責分工

  市政府辦公室(市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監督指導,督促和協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處,督促檢查市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負責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2.市農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農業局負責食用農產品、水產品從種植養殖、捕撈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范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水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管。農業部門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

  市農業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市衛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衛生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市衛生局會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必要時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市衛生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于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需要制定、修訂相關食品安全標準的,市衛生局應當盡快制定、修訂。

  (2)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質量監督部門發現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應及時通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能是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應及時通報質量監督部門,質量監督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

  5.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檢查,對于違法廣告,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報并提出處理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處理,兩部門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6.市經濟貿易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經濟貿易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2)市經濟貿易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7.市糧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糧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糧食收購、儲存活動中的糧食質量和政策性用糧質量及原糧衛生監管。糧食進入批發、零售或加工企業后的質量和衛生安全監管的職責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

  8.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并依法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三、工作要求

  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社會關注度大、期望值高。各相關部門務必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扎實推進,形成監管部門之間的密切協作聯動機制,確保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于2014年3月底前完成。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省、龍巖市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做好我市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和機構調整工作。相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落實相應的工作責任。

  (二)密切協作配合。市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及工商、質監、衛生等有關部門要顧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部門和系統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確保各項工作上下貫通、有序銜接、運轉順暢。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審計、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和工商、質監系統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切實做好有關職能、機構、人員、編制、經費、資產、檔案等整合劃轉工作,協調解決基層監督管理機構辦公場所,確保改革有序推進。新成立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研究提出職能、機構、編制方案,市編辦負責指導協調,按程序上報審定。“三定”方案確定后,由市人事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相關部門具體落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衛生等部門調入人員的接轉和分配等人事關系。

  (三)狠抓工作落實。市級有關部門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認真研究制定具體改革方案并抓緊組織實施,確保職能機構整合、部門“三定”規定以及人員編制劃轉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要嚴格遵守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和財經紀律,落實各項規定。監察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改革的督促檢查,對借改革之機隨意進人、突擊提拔干部、劃轉資產、弄虛作假和侵蝕公有財產等行為予以嚴肅查處。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8日



 
地區: 福建
標簽: 體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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