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農業局:
為加快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我省決定2013年繼續在全省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現將《2013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方案要求,抓緊組織實施。
聯系人:葉 華、張國生,0791-86225629,郵箱:xmjxmc@jxagri.gov.cn
2013年3月28日
2013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
為加快畜牧業生產方式轉變,不斷提升畜禽養殖標準化生產水平,農業部決定在2010年、2011年、2012年工作基礎上,繼續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3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牧[2013]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創建目標
2013年在全省生豬、奶牛、蛋雞、肉雞和肉牛優勢區域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按照統一條件要求、統一評分標準、統一工作部署、統一檢查驗收的要求,通過集中培訓、專家指導、改造提升、現場考核,力爭保質保量完成部、省、市三級共建畜禽養殖標準化場 100個,其中創建部級場10個,創建省級場40個,創建市級場50個。
二、創建內容
(一)基本條件
參與創建的規模養殖場必須遵守畜牧法、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具備養殖場備案登記手續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養殖檔案完整,兩年內無重大動物疫病和質量安全事件發生。參與創建的規模養殖場畜禽清潔生產必須達標,不達標的養殖場不列入標準化養殖場創建計劃。同時,申報單位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生豬:能繁母豬存欄200頭以上,且年出欄肥豬3000頭以上。
奶牛:存欄奶牛200頭以上。
蛋雞:產蛋雞養殖規模(籠位)在1萬只以上。
肉雞:單棟飼養量5000只以上,年出欄量10萬只以上。
肉牛:年出欄育肥牛500頭以上,或存欄能繁母牛50頭以上。
(二)主要內容
畜禽良種化。因地制宜,選用高產優質高效畜禽良種,品種來源清楚、檢疫合格。
養殖設施化。養殖場選址布局科學合理,畜禽圈舍、飼養和環境控制等生產設施設備滿足標準化生產需要。
管理規范化。制定并實施科學規范的畜禽飼養管理規程,配備與飼養規模相適應的畜牧獸醫技術人員,嚴格遵守飼料、飼料添加劑和獸藥使用有關規定,生產過程實行信息化動態管理。
防疫制度化。防疫設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學實施畜禽疫病綜合防控措施,對病死畜禽實行無害化處理。
糞污無害化。畜禽糞污處理方法得當,設施齊全且運轉正常,實現糞污資源化利用或達到相關排放標準。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儲備庫
按照省示范創建儲備制度要求,省市縣均要開展創建場的儲備工作,建立儲備庫。省級儲備按1:1.2的比例從設區市推薦的養殖場和原來儲備的養殖場里進行遴選,市級儲備按1:2的比例從縣級推薦的養殖場和原來儲備的養殖場里進行遴選,縣級儲備要盡量將自愿參與、符合基本條件的養殖場吸納到儲備庫。2013年省級儲備60個,市級儲備100個。
(二)推薦程序
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在儲備庫中擇優推薦到市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市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按2013年省部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推薦計劃(具體見附表1)在市級儲備庫中的養殖場中擇優推薦,認真填寫《2013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項目儲備統計表》(附表2),及時上報省畜牧獸醫局。部級示范場經省農業廳審核同意后報農業部備案。設區市在做好省部級示范場儲備推薦的同時,要認真組織市級標準化場創建工作并確保完成創建任務(具體任務見附件1)。
(三)申報材料
推薦為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的場必須附上以下材料:申請表;畜禽養殖場(小區)備案表;場區平面布局圖,明確功能區,標注欄舍類別和面積、輔助設施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復印件;相關管理制度、技術操作規程等;糞污處理設施照片;種畜禽場提供《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復印件;飼養蛋雞的提供引種證明,并附引種場《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復印件;設有生鮮乳收購站的,提供《生鮮乳收購許可證》復印件,有生鮮乳運輸車的提供《生鮮乳準運證明》;架子牛或育成牛(母牛)跨縣引進的提供動物檢疫證復印件。
(四)條件審核
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對申請示范創建的畜禽養殖場,要認真審核其條件,對達不到基本條件、創建條件尚不成熟的不得納入推薦范圍。
(五)督促改造
各地要結合每個養殖場建設的不同情況和糞污處理模式,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針對性引導畜禽養殖場按照示范創建的基本要求和標準,制定每個場的改造方案,抓緊時間,督促養殖場開展標準化改造,建立完善養殖場各項管理制度。
(六)組織評分
各地務必要從嚴考核,堅持公開、公平、寧缺毋濫的原則。省畜牧獸醫局組織專家按照現場評分標準進行驗收,80分以上的為合格,合格的申報場按照驗收分數高低依次排名,其中,上報農業部級示范場需經省專家組現場驗收,在省農業信息網和省畜牧獸醫信息網公示無異議后,報農業部,經復查合格后,頒發農業部標準化規模養殖示范場標牌。省級示范場由省農業廳頒發標準化規模養殖示范場標牌。市級標準化養殖場由設區市組織專家驗收,驗收結果報省畜牧獸醫局備案,不授予標準化規模養殖場標牌。
(七)實行復檢
今年將組織專家對2010年已掛牌的畜禽養殖場標準化示范場進行全面復檢,對檢查不合格的示范場予以退出,收回標牌。
四、進度安排
3月下旬:下發《2013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進行2013年畜禽標準化養殖場儲備工作;
4月15日前:各市報送參與標準化養殖場創建的名單;
4月底:舉辦示范創建技術培訓班;
5月上、中旬:組織專家對2010年已掛牌的示范場進行復檢;
5-6月:創建單位進行基礎設施改造,對管理措施進行規范;
6月30日前:將2010年已掛牌的示范場復檢結果報農業部;
7-8月:組織專家對2013年新創建的標準化養殖場進行現場驗收;
9月:推薦優秀示范場上報農業部;
10月:參加全國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工作會;
11月-12月:總結示范創建工作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2013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的具體工作由省畜牧獸醫局負責實施,廳有關單位參加。各地要把畜禽清潔生產、“菜籃子”產品生產項目與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緊密結合起來,統一組織領導、統一行動目標、統一任務落實、統一技術要求,三項工作齊抓共管,協同推進,全面開展畜禽標準化養殖場創建活動。
(二)加強監督管理。省農業廳組織專家組開展督導調研,指導各地開展示范創建活動。省畜牧獸醫局設立創建活動監督舉報電話0791-86225629,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活動開展公開、公平、公正。各地要加強對本地區已掛牌的示范場的日常監管,對于確實起不到示范帶動的示范場要及時上報,經省農業廳審核后取消其示范場資格。要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對在創建活動開展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在全行業內進行通報批評,3年內不得享受項目支持;對在創建活動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通報。
(三)加強示范帶動。各地要在組織好新一輪示范創建工作的同時,注重掛牌示范場的輻射效應,帶動更多的養殖場戶在發展標準化生產。要通過多種形式,鼓勵支持標準化示范場申請無公害、綠色食品認證,創立品牌,與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大中型批發市場和超市等進行合作,促進產銷銜接,積極推進畜禽標準化養殖場的產業化經營。
(四)加強技術支撐。省畜牧技術推廣站負責全省畜禽標準化養殖創建的集中培訓和技術指導。市、縣畜牧獸醫部門組織開展對儲備場進行輪訓。充分利用行業管理的優勢,配合主管部門開展培訓。各地要建立健全創建技術專家組考核制度,完善專家隊伍,切實做到專家組人員固定、技術過硬、工作負責、公平公正。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認真對照畜禽標準化養殖場的條件和要求,幫助申報養殖場制定切實可行的標準化改造方案,加緊實施改造完善,確保驗收之前完工。
(五)加強政策扶持。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加大項目資金和技術培訓投入力度。整合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大中型沼氣工程、調出大縣獎勵等項目資金,統籌安排,重點用于標準化養殖場創建,提高活動的實施效果。今年的“菜籃子”產品生產項目評審與示范場評審驗收同時進行。省級以上畜禽標準化示范場優先享受“菜籃子”產品生產項目資金扶持。
(六)加強宣傳報道。要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積極宣傳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的主要內容,引導廣大養殖戶積極參與。在省畜牧獸醫信息網上開辟專欄,報道各地在發展畜禽養殖標準化、開展創建活動方面取得的成功經驗,引導各地因地制宜,有序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和各種形式的健康養殖模式。
附件:
1、 2013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省部級示范場推薦計劃及市級標準化養殖場創建任務分配表.doc
2、 2013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項目儲備統計表.doc
3、 畜禽標準化示范場申請表.doc
4、 2013年畜禽標準化示范場驗收評分標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