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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建立潮州市煙草制品市場聯合監管工作制度的意見

   2011-05-10 880
核心提示:各縣(區)工商局(分局)、煙草專賣局: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煙草制品零售市場秩序,嚴厲打擊無證照經營煙草制品以及假冒煙草制
各縣(區)工商局(分局)、煙草專賣局: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煙草制品零售市場秩序,嚴厲打擊無證照經營煙草制品以及假冒煙草制品注冊商標等違法行為,維護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及其實施條例、《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廣東省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省工商局、省煙草專賣局《關于建立廣東省煙草制品市場聯合監管工作制度的意見》(粵工商[2008]聯字1號),市工商局和市煙草專賣局本著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原則,就充分發揮雙方職能作用,加強部門業務協作等方面達成有效共識。雙方決定建立潮州市煙草制品市場聯合監管工作制度,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內容
 
  (一)加強煙草經營主體證照登記互動管理,依法把好市場主體準入關
 
  1. 煙草經營主體的設立登記。
 
  (1)對煙草經營企業申請設立登記的,先向工商部門申請辦理“名稱預先核準登記”,憑“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向煙草專賣部門申辦相關許可證手續,煙草專賣部門按工商部門核定的名稱,發給與該名稱一致的許可證,工商部門憑許可證核發營業執照。
 
  (2)對個體工商戶經營煙草申請設立登記,屬于起字號名稱的,先向工商部門申請辦理“名稱預先核準登記”,憑“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向煙草專賣部門申辦許可證,煙草專賣部門按工商部門核定的名稱,發給與該名稱一致的許可證,工商部門憑許可證核發營業執照;屬于不起字號名稱的,以經營者名義向煙草專賣部門申辦許可證,工商部門憑許可證核發營業執照。
 
  2.煙草專賣部門新核發、注銷、撤銷或取消《煙草專賣許可證》,或者相關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在上述具體行政行為生效或相關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應及時通知工商部門;工商部門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做出處理。
 
  (二)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實現資源整合,優勢互補,形成執法全力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在取締無照經營、反不正當競爭、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等方面的職能作用,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煙草經營行為;煙草專賣部門要加大煙草專賣法規的執法力度,加強行業行政管理,查處違反專賣法規和煙草產品質量違法行為。雙方在日常監督管理和案件辦理過程中,明確職責,發現屬對方職能和管轄范圍內的案件或案件線索,及時移送對方調查處理。
 
  1.下列案件或線索由工商部門移送煙草專賣部門:
 
  (1)有照無證從事煙草經營的無證經營行為;
 
  (2)生產領域煙草質量違法行為。
 
  2.下列案件或線索由煙草專賣部門移送工商部門:
 
  (1)有證無照從事煙草經營的無照經營行為;
 
  (2)煙草經營中涉嫌違反商標、廣告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3.對無證無照從事煙草經營的,由煙草專賣部門會知工商部門后,雙方聯合查處。
 
  4.對涉及兩部門職能的大、要案件,通過聯合執法辦案,加大打擊力度;構成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或司法機關。
 
  5.充分發揮煙草專賣部門煙草鑒定中心的權威和技術優勢,對執法過程中需對相關商品進行質量檢測的,及時、準確出具鑒定報告。
 
  (三)建立健全信息通報制度,共享信息資源,共建誠信市場
 
  工商、煙草專賣部門要及時通報有關信息,及時了解、收集、總結、通報有關部門對煙草市場的監管情況,對接收到投訴、舉報以及檢查中發現的案件線索定期進行分析,并向對方通報,共享企業、個體工商戶守信經營以及消費者舉報等信息;對有不良警示記錄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及時互相知照,加強預防煙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力度,共建誠信市場。
 
  (四)加強宣傳、培訓工作,營造良好的市場監管氛圍
 
  市工商局和市煙草專賣局共同加強宣傳工作,不定期利用電視、廣播、網絡等各種媒體,廣泛開展普及相關法律知識的宣傳,加強對有關無照經營、商標侵權和違反廣告、煙草專賣等法律法規行為或重大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的宣傳報道工作,努力營造全民參與的良好市場監管氛圍;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和研討,不定期開展商品鑒定、辦案規范、證據提取、辦案技巧、詢問策略等方面的培訓研討,不斷提高監管執法水平。
 
  二、工作方式
 
  (一)建立領導機構
 
  市工商局和市煙草專賣局成立煙草制品市場聯合監管領導小組,負責全市煙草制品市場聯合監管的組織領導,組長由市工商局蔡春生副局長兼任,副組長由市煙草專賣局陳小雄副局長兼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了解、協調和通報全市煙草制品市場監管工作的開展情況,辦公室設在市煙草專賣局專賣監督管理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煙草專賣局專賣監督管理辦公室李通發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市工商局經濟檢查科許瑞鑫科長兼任,成員由市煙草專賣局專賣監督管理辦公室和市工商局經濟檢查科相關人員組成。
 
  (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市工商局和市煙草專賣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通過聯席會議及時互通信息,交換意見,研究和部署協作事宜,解決有關問題,安排部署治理整頓工作的檢查考核。聯席工作會議上形成的決議和研究通過的事項,形成會議紀要。
 
  (三)建立督導考核制度
 
  市工商局和市煙草專賣局共同建立督導考核制度,每年組織專門人員組成督導考評組,對全市各地煙草制品市場聯合監管工作進行督導和考核,并對年度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分,獎懲結合,有效促進各地聯合監管機制有效開展。


 
地區: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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