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局、各有關實驗室: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在全國質檢系統開展檢測工作整頓的活動方案〉的通知》(國質檢通〔2010〕 184 號)精神和國家認監委的相關要求,省局決定開展實驗室資質認定專項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主要任務
(一)對獲證實驗室的監督檢查
重點檢查獲證實驗室近三年來依法檢驗、文明服務、規范管理的情況。
具體檢查內容見附件1。
(二)對市局資質認定監管工作的檢查
重點檢查近三年監督管理情況。圍繞監督評審的組織實施、材料匯總、報告等工作,著重檢查評審計劃安排的及時性、評審程序的規范有效性、評審材料的完整性、發現問題的督促整改、以及評審員的評價記錄、投訴處理、監督評審有關檔案建立管理等內容。檢查日常監督評審工作的完成質量,及時發現并解決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
具體檢查內容見附件2。
二、工作安排
檢查活動自6月下旬開始到9月底結束,分為自查自糾和抽查驗收兩個階段完成。
(一) 自查自糾(6月下旬至7月中旬)
市局負責獲證實驗室監督的部門,要檢查近三年監督管理情況,同時部署本轄區獲證實驗室100%開展自查。
獲證實驗室要檢查近三年來依法檢驗、文明服務、規范管理的情況。對通過資質認定的項目進行100%考核,對檢測人員要通過筆試、面試、盲樣測試等方式進行100%考核。
各市局須于7月20日前向省局認評處上報本轄區的獲證實驗室自查情況總結(電子版)。
省局負責監督檢查的獲證實驗室(名單見附件3)的自查報告(電子版),須于7月20日前,由實驗室直接報送省局認評處。
(二)上級部門抽查(7月下旬至8月中旬)
1.省局直接派出檢查工作組,對獲證實驗室開展監督抽查,并對市局資質認定監督部門進行檢查。檢查工作組的名單及相應被查單位的名單另行通知。
2.省局認評處提前向接受抽查的市局下發通知;向檢查組長下發被檢查獲證實驗室名單和《檢查任務通知書》。
3.檢查工作組應提前三天將被檢查單位告知其所在市局;接受抽查的市局及時通知被檢查獲證實驗室迎接檢查。
4.8月20日前, 檢查工作組將檢查總結和相關材料報送省局認評處。
三、結果處理
(一)檢查發現的一般問題,由獲證實驗室所轄市局監督及驗證其整改工作,并將整改情況報省局認評處。
(二)對于不再具備檢測能力,需要調整資質認定證書附表的,由省局認評處在十五天內完成資質認定證書附表的調整,并上報國家認監委備案。
(三)對于檢查發現的違法檢驗行為,責成檢驗機構所屬市局提出處理意見,報省局批準,并由省局統一公布處理名單。
(四)對于本次監督檢查中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部門,由省局統一表彰。
聯系人:董利娟 電話:0551-3356077
朱 偉 電話:0551-3356155
電子信箱:renpingchu@163.com
附件: 1、2010年資質認定獲證實驗室監督檢查表
2、2010年對市級資質認定監督部門工作情況檢查表
3、省局負責監督檢查的獲證實驗室名單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