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桂政辦發〔2013〕112 號)相關規定,經自治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我區的酒類流通許可納入食品流通許可審批事項。為進一步規范酒類企業經營秩序,提高行政效能,切實履行食品流通監管職責,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酒類食品經營實行特別標注制度
各地要嚴把酒類許可經營準入關,凡申請從事酒類食品經營的,在酒類經營者提交申請后,各地應及時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食品流通許可條件的,按照食品流通許可相關管理辦法核準并頒發特別標注“酒類”字樣的《食品流通許可證》。
二、實施對象和范圍
在本自治區范圍內新設立和已經設立的的酒類食品經營者,包括內資企業、港澳臺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
三、申請及換發酒類食品經營許可的要求
?。ㄒ唬┬律暾埦祁愂称方洜I許可的食品經營者,按照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填寫《酒類經營特別標注登記表》(詳見附件)。
?。ǘ┮艳k理營業執照的酒類經營者,憑營業執照到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憑《食品流通許可證》及營業執照核準的范圍和方式開展經營活動。
?。ㄈ┩痪祁愂称方洜I者在兩個以上地點從事酒類食品流通經營活動的,應當按不同地點分別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ㄋ模┤〉镁祁愂称飞a許可的酒類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酒類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
四、職責分工
(一)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和督查全區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酒類食品流通許可工作,不具體受理酒類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審查發放工作。
?。ǘ└髟O區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受理向本局機關申領酒類食品流通許可的審查發放工作;指導和督查本轄區縣(市、區)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實施酒類食品流通許可工作和酒類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工作。
?。ㄈ┤珔^各縣(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本轄區的酒類食品流通許可的受理、審查批準以及日常監管工作;
?。ㄋ模┤珔^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依法對本轄區酒類食品流通許可申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
五、工作要求
?。ㄒ唬┘訌娊M織領導,高度重視酒類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審查發放工作。酒類是人民群眾日常消費量大的食品,是廣大消費者和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通過實施酒類行政許可制度,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確立經營者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保障酒類食品消費安全。各地要制定酒類食品流通許可證審核、發放、管理、政務公開等相關的管理制度,完善酒類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長效機制。加強許可數據庫建設和許可相關信息通報,切實做好酒類食品流通許可工作。
(二)加強現場核查工作,實行源頭可追溯制度。各地要加強現場核查工作,按照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食品安全許可證審查發放工作的通知》(桂食藥監食流〔2014〕1號)要求,加強對酒類批發商的現場核查,把酒類倉儲場所作為重要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要督促酒類經營者依法建立進、銷貨臺賬,酒類供貨商在批發時應出具含有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的銷貨憑證,詳細記錄來源、流向等信息,并隨附于流通全過程,做到票隨貨行,票貨相符,實現酒類食品流通的全過程追溯。
?。ㄈ┟芮信c商務部門的聯系與合作,共同做好酒類食品流通監管工作。目前商務部門負責擬訂促進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密切與當地商務部門的聯系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酒類食品流通安全工作。
(四)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開展食品流通許可職能交接工作時,應同時做好與本級政務中心的對接工作,及時將酒類流通許可整合納入食品流通許可審批事項。
附件:酒類經營特別標注登記表 (
點擊下載)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6月23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桂政辦發〔2013〕112 號)相關規定,經自治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我區的酒類流通許可納入食品流通許可審批事項。為進一步規范酒類企業經營秩序,提高行政效能,切實履行食品流通監管職責,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酒類食品經營實行特別標注制度
各地要嚴把酒類許可經營準入關,凡申請從事酒類食品經營的,在酒類經營者提交申請后,各地應及時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食品流通許可條件的,按照食品流通許可相關管理辦法核準并頒發特別標注“酒類”字樣的《食品流通許可證》。
二、實施對象和范圍
在本自治區范圍內新設立和已經設立的的酒類食品經營者,包括內資企業、港澳臺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
三、申請及換發酒類食品經營許可的要求
?。ㄒ唬┬律暾埦祁愂称方洜I許可的食品經營者,按照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填寫《酒類經營特別標注登記表》(詳見附件)。
?。ǘ┮艳k理營業執照的酒類經營者,憑營業執照到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憑《食品流通許可證》及營業執照核準的范圍和方式開展經營活動。
?。ㄈ┩痪祁愂称方洜I者在兩個以上地點從事酒類食品流通經營活動的,應當按不同地點分別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ㄋ模┤〉镁祁愂称飞a許可的酒類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酒類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
四、職責分工
(一)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和督查全區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酒類食品流通許可工作,不具體受理酒類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審查發放工作。
?。ǘ└髟O區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受理向本局機關申領酒類食品流通許可的審查發放工作;指導和督查本轄區縣(市、區)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實施酒類食品流通許可工作和酒類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工作。
?。ㄈ┤珔^各縣(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本轄區的酒類食品流通許可的受理、審查批準以及日常監管工作;
?。ㄋ模┤珔^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依法對本轄區酒類食品流通許可申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
五、工作要求
?。ㄒ唬┘訌娊M織領導,高度重視酒類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審查發放工作。酒類是人民群眾日常消費量大的食品,是廣大消費者和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通過實施酒類行政許可制度,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確立經營者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保障酒類食品消費安全。各地要制定酒類食品流通許可證審核、發放、管理、政務公開等相關的管理制度,完善酒類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長效機制。加強許可數據庫建設和許可相關信息通報,切實做好酒類食品流通許可工作。
(二)加強現場核查工作,實行源頭可追溯制度。各地要加強現場核查工作,按照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食品安全許可證審查發放工作的通知》(桂食藥監食流〔2014〕1號)要求,加強對酒類批發商的現場核查,把酒類倉儲場所作為重要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要督促酒類經營者依法建立進、銷貨臺賬,酒類供貨商在批發時應出具含有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的銷貨憑證,詳細記錄來源、流向等信息,并隨附于流通全過程,做到票隨貨行,票貨相符,實現酒類食品流通的全過程追溯。
?。ㄈ┟芮信c商務部門的聯系與合作,共同做好酒類食品流通監管工作。目前商務部門負責擬訂促進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密切與當地商務部門的聯系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酒類食品流通安全工作。
(四)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開展食品流通許可職能交接工作時,應同時做好與本級政務中心的對接工作,及時將酒類流通許可整合納入食品流通許可審批事項。
附件:酒類經營特別標注登記表 (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