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實施國家總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規定》(以下簡稱《監督檢查規定》),全面推動我市食品生產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工作,進一步深化完善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科學監管體系,更好地確保我市地產食品質量安全,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市局黨委提出的“主動作為、科學監管”的總要求,以提升食品質量安全水平為主線,不斷強化每一個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全面提高每一個食品生產企業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能力,嚴格監督每一個食品生產企業切實將各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要求落到實處,進一步推進“政府統一領導,企業責任落實,部門科學監管,社會共同監督”的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格局建設。
二、總體目標
按照國家總局關于《監督檢查規定》的具體要求,通過推行“1234”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制度(即突出一個重點,探索兩大舉措,抓好三類人員,健全四項制度),督促企業“把好兩頭、管好過程”,加強從生產加工原輔料、添加劑使用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管理,以進一步抓好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一個重點,督促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
突出日常巡查的重點,嚴格督促企業抓好主體責任中重點制度的落實。要以食品生產企業“三關”(即原料進廠驗證關、食品添加劑使用關和產品出廠檢驗關)為重點,嚴查企業質量安全重點制度的執行與落實情況,切實把《寧波市食品生產企業日常巡查工作規范》落到實處;要以問題處置的依法到位為關鍵點,嚴肅糾正或查處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把《寧波市質監系統日常巡查發現問題處置規定》落到實處;要寓警于查,寓教于處,充分利用巡查平臺,創新載體方法,主動有效地開展巡查后處理工作,切實把增強意識、提高能力、督促落實貫徹到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工作的全過程。
(二)探索兩大舉措,推進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
一是探索企業誠信分類監管。會同行業協會建立誠信體系的分類、評價、結果運用、動態管理及運作等制度的基礎上,實施分類監管,確保安全誠信體系的有序運行。根據分級情況確定日常巡查和監督抽查的頻次,使日常監管工作更有針對性。同時,對信用等級較高和較低的食品生產企業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引導消費,從而推進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二是探索企業現場專家核查。根據企業自查情況,市局組織監管人員和QS現場核查專家組成核查組,每年將對5%的企業的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專家現場核查。核查組按照國家總局《監督檢查規定》中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情況核查表》內容,進行逐條核查,并將核查結果列入誠信體系評價內容。
(三)抓好三類人員,保障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
著力抓好食品企業質量負責人、安全管理員、檢驗人員的配備到位。一是對質量負責人,要求企業高層領導中必須配備一人全面負責企業的質量工作,負責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和保持;二是對安全管理員,要求企業中層領導中必須配備一人全面負責建立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所生產食品的安全管理和對員工安全知識的培訓;三是對檢驗人員,要求企業實施檢驗人員身份登記制度,上崗培訓制度,離職報批備案制度,確保其操作技能能夠滿足出廠檢驗需要,把好食品生產的最后一道關卡。三類人員的到位是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真正落實的首要條件,是確保食品質量安全的基礎。同時,要督促企業切實加強對三類人員的管理,通過對法律法規、質量安全知識、業務技能等內容的培訓,提高從業人員質量安全意識和業務技能,嚴格按法定要求組織生產,確保生產出合格的食品。
(四)健全四項制度,規范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
一是健全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要督促企業按照國家總局《監督檢查規定》中14條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要求,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通過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把法律有關規定變成企業的具體規章制度,并要求每一個從業人員認真遵守,以制度來加強對食品生產過程的管理。
二是健全企業內部質量運行機制。建立健全完善的企業內部食品質量安全管理運行機制是企業保證其生產的食品達到相應質量安全要求的基本前提。督促企業要以內部文件的形式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并持續保持其正常運行。同時,要充分發揮質量負責人、質量安全員和檢驗人員等各級管理人員的核心作用,加強對各環節的內部監管。
三是健全企業質量信用檔案。按照國家總局《監督檢查規定》要求,結合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審查通則和細則,幫助、指導企業進一步規范質量信用檔案。同時,要求企業建立全過程監控體系,即做好原輔材料采購查驗記錄、生產過程記錄、檢驗記錄和庫存銷售記錄,并要求記錄必須具有完整性和真實性,從而建立食品生產可追溯鏈條。在此基礎上,探索建立乳制品、白酒等高風險食品的購銷路線圖,實現從食品質量監管向風險關鍵點防控的安全監管轉變。
四是健全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自查制度。根據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年度報告的要求,被檢查企業收到各縣(市)、區局(分局)下發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通知書》后,應依照國家總局《監督檢查規定》第二章內容進行自查,并向實施監督檢查的當地縣(市)、區局(分局)提交書面自查報告。自查報告應包括《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情況自查表》和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和建設責任政府的高度,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出發,充分認識國家總局《監督檢查規定》的實施對規范食品生產行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增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規范性、科學性和有效性所具有的重要意義,并把其作為一項長期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廣泛宣傳,加強教育
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各種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大嚴查食品生產違法行為的宣傳力度,揭露、曝光一批食品生產質量安全方面的違法犯罪行為。同時,通過各種形式對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提高食品生產從業人員的遵紀守法意識、誠信意識、法治意識和責任意識。
(三)提煉經驗,探索機制
各縣(市)、區局(分局)要及時分析、總結工作開展情況,結合當地工作實際,提煉地方特色和經驗。對工作中出現的薄弱環節和難點問題,要組織專家進行認真研究,提出解決辦法,落實重點監管措施,積極探索食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