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廈門、莆田、寧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現將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禁止以委托、貼牌、分裝等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公告》(2013年第43號)和《關于發布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規定的公告》(2013年第44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自2013年11月27日起,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不得接受其他單位和個人委托,為其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為其他品牌持有人或代理人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冒用他人品牌和包裝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
二、各地質監部門要督促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認真學習《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認真貫徹落實,于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要嚴格按照《規定》執行。
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3年12月20日
附件下載:
關于發布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規定的公告 關于禁止以委托、貼牌、分裝等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公告
現將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禁止以委托、貼牌、分裝等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公告》(2013年第43號)和《關于發布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規定的公告》(2013年第44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自2013年11月27日起,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不得接受其他單位和個人委托,為其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為其他品牌持有人或代理人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冒用他人品牌和包裝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
二、各地質監部門要督促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認真學習《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認真貫徹落實,于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要嚴格按照《規定》執行。
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3年12月20日
附件下載:
關于發布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規定的公告 關于禁止以委托、貼牌、分裝等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