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規例》已于2008年5月28日獲立法會通過,并于2010年7月1日生效。
為了幫助業界及化驗工作者明白及遵守此制度,食物安全中心已制定相關指引,請瀏覽以下連結。
附件:
《2008 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簽)(修訂:關于營養標簽及營養聲稱的規定)規 例》-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PDF文件)
營養標簽及營養聲稱技術指引(PDF文件)
營養標簽及營養聲稱檢測方法技術指引(PDF文件)
小量豁免申請指引 (PDF文件)
營養標簽及營養聲稱技術指引 - 數據修整方法 (只有英文版)(PDF 文件)
香港營養資料標簽制度容許的營養素功能聲稱(PDF文件)
香港實驗室認可計劃內食物測試類別中提供營養資料標簽分析的本地實驗所(PDF文件)
尋找香港以外認可實驗室
不同國家規管營養標簽的資料(只有英文版)(PDF文件)
比較香港及其他國家在部分營養素中“0”的定義(只有英文版)(PDF文件)
比較香港及其他國家的部分營養素含量聲稱(只有英文版)(PDF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