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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啟用菏澤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的通告

   2020-12-11 428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強化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根據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統一
    為進一步強化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根據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統一部署,確定2020年12月9日起啟用菏澤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集中監管倉地址:菏澤綠源食品總公司(開發區長江東路5299號)
 
    一、凡進入菏澤市域內進口冷鏈食品,均須于到達目的地24小時前,通過“山東冷鏈”(http://117.73.254.122:8099或“愛山東”APP“山東冷鏈”)進行報備,如實填報相關信息。進口冷鏈食品《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貨物清單》、《山東省**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出倉證明》(簡稱“冷鏈三證”)不齊全的納入集中監管專倉管理,通過“山東冷鏈”進行入倉預約。
 
    二、納入集中專倉管理后,經核酸檢測、全面消毒合格的,貨主應按通知在規定時限內提貨,《持菏澤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出倉證明》方可出倉。進口冷鏈食品須“整批入倉、整批出倉”。
 
    三、沒有“冷鏈三證”或者“冷鏈三證”不齊全的進口冷鏈食品,一律不得在菏澤域內生產、銷售、使用。
 
    四、進口冷鏈食品采樣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所對應批次的進口冷鏈食品及包裝按疫情防控要求做相應處理。
 
    五、司機在運輸過程中不得接觸進口冷鏈食品并做好個人防護。嚴格落實人貨分離,車輛進出時,司機和隨車人員應服從集中監管專倉的管理。
 
    六、進口冷鏈食品在集中監管專倉儲存裝卸、核酸檢測、預防性消毒等費用由進口商或采購商承擔。
 
    七、市內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運輸和冷庫單位購進、運輸、貯存進口冷鏈食品的,必須注冊使用“山東冷鏈”,必須查驗、留存“冷鏈三證”和“山東冷鏈”電子銷售憑證,分區存放。銷售單位銷售進口冷鏈食品時,設專柜、專人銷售,在專柜對應冷鏈食品顯著位置公示該批次進口冷鏈食品追溯二維碼。
 
    八、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和冷庫管理單位要對進口冷鏈食品涉及的運輸車輛、從業人員全部登記在冊,實行閉環管理,運輸車輛、人員信息隨進口冷鏈食品同行,實現全程可追溯。
 
    九、對于不落實提前24小時報備、不配合集中監管、不進入集中監管專倉檢測消毒、不使用“山東冷鏈”、不如實填報信息、不索證索票、不分區存儲、不設碼銷售行為的,以及不執行全省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它行為,致使疫情擴散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廣大市民應增強自我防范意識,不購買、使用來源不明或無相關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防范網購進口冷鏈食品存在的風險。
 
    十一、本通告12月9日起施行。此前有關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等規定要求與本通告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聯系電話:5135711
 
    監督電話:5638667
 
    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
 
    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12月8日
 
   


 
標簽: 冷鏈食品 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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